侦探趣味推理故事   趣味斗智谋划   竭宝峰主编   辽海出版社   版权提供:北京九州文心科技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于文海 柳海松 孙德军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侦探趣味推理故事/竭宝峰主编.—沈阳:辽海出版社,2009.8(青少年文化百科丛书)   ISBN 978-7-5451-0648-0   Ⅰ.侦…Ⅱ.竭…Ⅲ.故事—作品集—世界Ⅳ.I14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09)第154912号侦探趣味推理故事   主编:竭宝峰   趣味斗智谋划   出版:辽海出版社   印刷:北京海德伟业印务有限公司   开本:850×1168mm1/32   版次:2009年9月第1版   书号:ISBN 978-7-5451-0648-0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5号   装帧:翟俊峰   印张:60   字数:880千字   印次:2009年9月第1次印刷   定价:298.00元(全10册)   如发现印装质量问题,影响阅读,请与印刷厂联系调换。   前言   探案故事是一种通俗文学体裁,主要描写刑事案件的调查和破案过程。   探案故事的模式由4部分构成:一是神秘的环境。二是严密的情节,包括介绍侦探、列出犯罪事实及犯罪线索、调查、宣布案件侦破、解释破案和结局。三是人物和人物间关系。主要有4类人物:①受害者;②罪犯;③侦探;④侦探的朋友,牵涉进罪案的好人。四是特定的故事背景。   这4部分的次序可以根据需要排列组合,但它们是传统探案故事的结构基础。   探案故事从19世纪中期开始发展。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被认为是西方探案故事的鼻祖。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这段时期,称之为西方探案故事的“黄金时代”。仅英美两国,就出现了数以千计的探案故事。当时阅读探案故事已不仅仅是有闲阶级的一种消遣,下层阶级的人也竞相阅读。   20世纪20年代末期,美国出现了一种“反传统探案故事”的探案故事,称之为“硬汉派”探案故事。这类作品描写艰苦的环境和打斗场面,在叙述故事和人物刻画上,与传统的侦探作品都有很大的不同。这类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现实。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范围的经济萧条对美国打击很大,工人失业,生活贫困,官吏贪污腐化,社会动荡不安。一些优秀的探案故事作家开始反映这种社会现实,提高了探案故事的文学水平。   探案小说从19世纪末引入中国以来,也是长盛不衰。20世纪80年代以后,翻译侦探小说大量出版,总数可能达到2000部以上。本土侦探小说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解放前著名探案作家的作品直到现在仍有再版,当代探案小说的创作每年也有百部之多。   侦破故事不论是民间流传还是真有其事,都代表人们不平则鸣的心声。在侦破故事中,忠诚与奸诈、勇敢与怯弱、正义与邪恶、公理与私刑、智慧与愚昧、文明与落后、真善美与假丑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激烈的矛盾经过冲突、斗争、较量,一切表现得淋漓尽致,使我们不得不对邪恶产生深深地憎恨,对正义产生不懈地追求。   我们编辑的这套《侦探趣味推理故事》包括《趣味线索分析》、《趣味案情解剖》、《趣味行动设计》、《趣味斗智谋划》、《趣味智破韬略》、《趣味奇案破袭》、《趣味追踪计划》、《趣味抓捕方案》、《趣味真相预测》和《趣味罪行揭露》等10册。这些作品集探案和趣味性于一体,汇集了古今中外著名的疑案、迷案、奇案、悬案、冤案等近百篇,其故事情节惊险曲折,探案英雄大智大勇。阅读这些侦破故事,不仅可以启迪智慧、增强思维、了解社会、增长知识,还可以学到自我保卫、推理破案的常识,防范日常生活的不测。   本套丛书具有很强的系统性、权威性和完善性,是全方位展示国内外探案作品的经典版本,是青少年读者的良好读物和收藏佳品。   目录   五个桔核   贼喊捉贼的凶手   神秘的电话指令   审盗的技巧   为正义而战的警察   女招待的苦肉计   识破大骗子的破绽   万里奔袭营救将军   凶手的伎俩   女间谍的诡计   独擒变态杀手   红头发协会   身份案   歪唇男人   蓝宝石案   绝顶聪明的杀手   五个桔核   当我粗略地浏览我保存的1882~1890年间福尔摩斯侦探案的笔记和记录时,我竟不知从何入手,摆在我眼前的离奇有趣的材料实在太多了。有的案子经过报道已经众所周知了,而有些案子因为不能展示出我朋友的杰出才智而没有报道出来。还有些案子使得他的擅长于分析的本领无法施展,就像某些故事一样,变成有头无尾了。又有些案子,他只弄清了一部分,对其情节的剖析只是出于推测,而不是以他所看重的、准确无误的逻辑论证为依据。在上述最后一类案件中,有一个案件不仅情节离奇、结局也离奇,使我禁不住想地重新叙述一下,虽然与之有关的一些真相还未弄清楚——也许永远也弄不清楚了。   1887年我们接手了一系列很有趣和趣味不大的案件,这些案件的记录,我都保存着。在这些记录中,有关于下面各案的记载:“帕拉多尔大厦案”;“业余丐帮案”,这个业余丐帮在一个家具店的地下室拥有一个豪华奢侈的俱乐部;“美国帆船‘索菲·安德森’号失事真相案”;“格拉斯·彼得森在乌法岛上的奇案”;还有“坎伯韦尔投毒案”。记得在最后一案里,当福尔摩斯给死者的表上发条时,发现该表两小时前就被上紧了发条,从而表明死者在那段时间里已经上床睡觉。这个推论对澄清案情至关重要。所有案件,也许有一天我都会给你们讲个大概,但没有一个比我现在就要执笔描述的案件更扑朔迷离和荒诞不经的了。   那是九月下旬,秋分时节的暴风雨异常猛烈。狂风暴雨一整天不停地击打着窗子,尽管我们身在用人类智慧的双手建造起来的伦敦城内,但此时此刻,我们也不由失去了平时工作的心情,不得不感叹自然界的威力——它就像一头未经驯服的猛兽,透过人类文明的栅栏向人类怒吼。随着天色将晚,狂风暴雨更加肆虐了。风时而狂啸,时而低吟,好像壁炉烟囱里发出的婴儿的哭叫。福尔摩斯在壁炉旁心情忧郁地坐着编制罪案记录的互见索引;我坐在壁炉的另一旁,正看着克拉克·拉塞尔写的一本有关海洋的精彩小说。那时屋外的狂风和瓢泼的大雨有如滚滚海浪,这一切和小说的主题正好互相呼应,融为一体。那时,我妻子回娘家去了。所以,我这几天又成了我那贝克街故居的常客了。   “嘿,”我抬头对我的同伴说,“确实是门铃在响,今晚还会有谁来呢?或许是你的哪位朋友吧?”   “除了你,我没什么朋友了,”他回答说,“而且,我从不鼓励别人来访。”   “那一定是委托人了。”   “如果是委托人,那肯定是很严重的案子,否则,谁肯在这个时候出来呢?我想这个人很有可能是房东太太的亲密朋友。”   福尔摩斯猜错了,因为脚步声正逼近我们,接着有人敲门。福尔摩斯把照亮他自己的那盏灯转向客人将要就坐的那张椅子的一边,然后说:“进来吧。”   进来的是一个二十二岁左右的年轻人,他的穿着考究而整洁,举止大方,彬彬有礼。他手上的雨伞不停地滴着水,身上的长雨衣闪闪发亮。他在灯光里四下打量。这时,我发现他脸色苍白、两眼无神,显然他被某种巨大的忧虑压得喘不过气来。   “对不起,”他说着,将一副金丝夹鼻眼镜戴上,“我从暴风雨中带来的泥水弄脏了您的房间。”   “把您的雨衣和伞给我吧,”福尔摩斯说,“把它们挂在钩子上,很快就会干的。我看您是从西南来的吧。”   “是的,从霍尔舍姆来的。”   “粘在你鞋上的泥土很清楚地告诉我您是从那里来的。”   “我是专程来请教您的。”   “这我很容易做到。”   “而且还想请您帮忙。”   “那可就不怎么容易了。”   “我久仰您的大名,福尔摩斯先生。普伦德加斯特少校给我说过,您是怎样把他从坦克维尔俱乐部丑闻案中拯救出来的。”   “哦,是有这回事。有人诬告他用假牌行骗。”   “他说没有您解决不了的问题。”   “他太夸张了。”   “他还说您是常胜将军。”   “我也曾失败过——其中三次败于几个男人,一次败给一个女人。”   “可您取得的胜利更是数不胜数。”   “不错,我成功的时候是多一些。”   “那么,我这件事,您可能也会成功的。”   “请您把椅子靠近壁炉一些,讲讲您这件案子。”   “这不是一般的案子。”   “我接手的都不是一般的案子,我这里成了最高上诉法院了。”   “可是,先生。我想问一下,在你经手的案子中,有没有比我的家族中所发生的那一连串更神秘、更难解的事故?”   “我对您的案子很有兴趣,”福尔摩斯说,“但您得先告诉我大概情况,然后我再问您一些重要的细节。”   年轻人往前挪动了一下椅子,把淋湿的脚伸向壁炉。   “我叫约翰·奥彭肖,”他说,“我想我本人与这个可怕的事没多大关系。那是上一代遗留下来的问题,为了让您对这事有个大概的了解,我得从头说起。   “我祖父有两个儿子——我伯父伊莱亚斯和我父亲约瑟夫。我父亲在康文特里开了一家小工厂,自行车发明后,他的工厂扩大了,并享有奥彭肖防破车胎的专利权,因而生意很火,使得他后来能够凭出让工厂所得的那笔巨款过着很富裕的退休生活。   “我伯父伊莱亚斯年轻时侨居美国,是佛罗里达州的一个种植园主,据说经营得很好。南北战争期间,他在杰克逊麾下作战,后来在胡德麾下升任上校。南军统帅罗伯特·李投降后,他离开军队,返回了种植园,在那里又住了三、四年。大约在1869或1870年,他回到欧洲,在苏塞克斯郡霍尔舍姆附近买了一小块地。他在美国发过大财,他因为厌恶黑人,不喜欢共和党给予黑人选举权的政策而离美反英。他是个很怪的人,凶狠暴躁,发怒时言语粗鄙,性情很孤僻。他定居霍尔舍姆后,一直深居简出,我怀疑他没进过城。他有一座花园,房子周围有两三块地,他可以在那里锻炼身体,但他经常几个礼拜都不出门。他喜欢狂饮白兰地酒,烟瘾也很大,他不喜欢社交,没有任何朋友,甚至和自己的弟弟也没有来往。   “他并不关心我,但其实,他是蛮喜欢我的。他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那是1878年,他已回国八九年了。他恳求我父亲让我和他住在一起,他用他自己的方式来疼爱我。他清醒的时候,喜欢和我一起斗双陆、下象棋。他还让我代表他跟佣人和一些生意人打交道。因此我到十六岁时,俨然就是一个小当家的了。我掌管着所有的钥匙,我可以去任何我想去的地方,做任何我想做的事,只要不影响他的隐居生活就行。但是,也有一个奇特的例外,那就是,阁楼那层的很多房间中,有一间堆放着破旧杂物的房间,常年加锁,无论是我还是别人,他都不让进去。我曾非常好奇地从钥匙孔窥视屋内,但除了一大堆破旧箱子和大小包袱外,什么也没看到。   “1883年3月的一天,一封贴着外国邮票的信放在我伯父的餐盘前面。对他来说,一封来信是很不一般的事,因为他的帐单都是现款支付,他一个朋友都没有。‘从印度来的!’他拿起信诧异地说,‘邮戳却是本地的,这是怎么回事?’他急忙拆开信,五个又干又小的桔子核忽地蹦落到盘子上。我正想笑,却笑不出来,只见他大张着嘴,双眼圆睁,面如死灰,拿着信封的手颤抖起来了。‘K.K.K.!’他尖叫着,‘上帝,真是罪孽难逃呀!’   “我叫道:‘怎么啦?伯伯!’   “‘死亡!’他说着,离开餐桌到他自己的房间去了,剩下我一个人在那里心惊肉跳地害怕着。我拿起信封,发现在信封封口盖的里边,涂胶水的上面,有三个很潦草的用红墨水写成的‘K’字。信封里除了那五个干瘪的桔核外,没别的东西。是什么东西让他怕成这样呢?我离开餐桌上楼时,他正好下楼,他一手拿着一枚生锈了的钥匙,另一只手里是一个钱盒一样的小黄铜匣。   “‘他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吧,我还是会战胜他们的。’他赌咒般地说道,‘叫玛丽今天把壁炉的火生起来,再让人把霍尔舍姆的福德姆律师请来!”   “我按他的吩咐去做了。律师到了后,他把我叫到他房间里。炉火很旺,旁边的炉棚里有一堆黑色蓬松的纸火烬。小黄铜匣子打开着放在一旁,里头什么东西都没有。我瞥了那匣子一眼,很吃惊地发现匣子盖上印着我上午在信封上所看到的那样的三个‘K’字。   “‘约翰,我希望,’我伯父说道,‘你能作我的遗嘱见证人。我把我的产业,不管好坏,都留给你的父亲。当然,以后你父亲又会留给你的。如果你能平安地享用它们,当然好。不过,如果你发觉不能,孩子,我劝你把它留给你的敌人。我很遗憾给你留下这样一个有双重意义的东西,可我也不知道事情会向哪个方向发展。你在福德姆律师在遗嘱上指给你的地方把你的名字签上吧!’   “我在律师所指之处签了名,律师就把遗嘱带走了。你可以想得到,这事给我的印象多么深刻。我思来想去,还是不明白到底怎么了。可这事留下来的模模糊糊的恐怖感,始终在我心里,虽然随着时间的过去,这种感觉渐渐淡漠,而且也没有发生什么干扰我们生活的事。即使这样,我还是看出我伯父从此举止异常。他酒酗得更厉害了,并且更加不愿意去任何社交场所。他老呆在他自己的房间里,而且还上了锁;但他有时发酒疯似地冲出屋子,手拿左轮手枪到花园里狂奔乱跑,尖声叫喊,说他谁都不怕,还说什么人也好鬼也好 ,谁也别想把他像圈绵羊一样圈起来。等到激动过去后,他又慌里慌张地跑回房间,插闩上锁,好像一个极为恐惧的人,再也不能装腔作势地硬撑下去了。每当这种时候,他的脸都是汗津津的,虽然是寒冬腊月,但看上去像刚从水盆里出来的。   “哦,福尔摩斯先生,不能让你再等下去了,现在我来说说事情的结局吧。有天晚上,他发酒疯跑了出去,这一去就再也没能回来了。我们找到他时,他头朝下栽在花园一角泛着绿色的污水坑里。现场没有任何暴力的迹象,坑里的水也不过两英尺深,因而,鉴于他往常的古怪行径,陪审团认定他是自杀。但我知道,他是个怕死的人,他是不会去自寻短见的。尽管如此,事情过去后,我父亲继承了他的地产和一万四千镑左右的银行存款。”   “请等等,”福尔摩斯说,“我想您说的这个案子是我听到的最出奇的一件。请您把您伯父接到那封信的日期和他的死亡日期告诉我。”   “收到信的那天是1883年3月10日,他的死是5月2日,七个星期之后。”   “谢谢,您继续说吧。”   “我父亲接收了霍尔舍姆那座房产后,他在我的建议下仔细检查了长年累月上着锁的阁楼。那个黄铜匣子仍在那里,尽管匣子里的东西早已毁掉。匣盖里面贴着纸标签写着的‘K.K.K.’三个大写字母。下边是‘信件、备忘录、收据和一份记录’等字样。我们推测:这可能表明了我伯父奥彭肖上校的销毁的文件的性质。除了很多散乱的文件和记有我伯父在美洲的生活情况的笔记本外,没什么重要的东西了。这些散乱的东西,有关于战争时期的情况和他忠于职守、荣获英勇战士称号的记述,也有战后南方各州重建时期的很多和政治有关的记录,显然,我伯父曾积极参与了反对北方的斗争。   “我父亲是1884年初搬到霍尔舍姆去住的,直到1885年元月,一切都很顺利。元旦后的第四天,我们围着餐桌吃早餐时,我父亲忽然一声惊叫,只见他一手拿着一个信封,一手拿着五个干瘪的桔核。以前我给他说伯父的遭遇时,他老嘲笑我荒唐,而当他自己遇到同样的事时,却也吓得大惊失色,神色不安。   “‘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约翰?’他结结巴巴地问。   “我心情沉重地告诉他,‘这是K.K.K.’   “他看了看信封的内层。‘是的,’他叫了起来,‘就是这几个字母。这上面又写了些什么?’   “‘把文件放在日晷仪上,’我在他肩膀后面望着信封念道。   “‘什么文件?什么日晷仪?’他又问道。   “‘就是花园里的日晷仪,别的地方没有,’我说,‘文件肯定是毁掉的那些。’   “‘呸!’他壮着胆子说,‘这是文明世界,不许有这种蠢事发生!这东西从哪儿来的?’   “我看了看邮戳回答:‘从敦提来的。’   “‘荒唐!’他说,‘日晷仪啦,文件啦,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才不理这种无聊的事呢。’   “‘要是我的话,我就去报警。’我说。   “‘不行,让他们来讥笑我,我不干。’   “‘那让我去报警吧?’   “‘不,你也不许去。只有傻瓜才会为这种荒唐事担惊受怕。’   “和他争下去是没用的,他非常顽固,我只好惴惴不安地走开,我感到一场大祸就要来了。   “收到信后的第二天,我父亲去看他的一位老朋友,弗里博迪少校,朴次当山一处堡垒的指挥官。他的出访让我很高兴,我想,他离开了家就离开了危险。可我错了。他出门的第二天,少校给我拍来一封电报,让我立即到他那里去。我父亲摔在一个很深的白垩矿坑里,这种矿坑在那一带有很多。他的头骨跌碎了,不省人事。   “我勿忙跑去看他,可他再也没有恢复知觉,从此离开了人世。显然,他黄昏前从费尔哈姆回家时,由于不熟悉乡间的道路,白垩坑又没栏杆遮挡,所以,验尸官很果断地认为这是‘意外致死’。我仔细而又谨慎地检查与他的死有关的事情,但没有发现任何含有谋杀意图的事实。现场没有暴力迹象,没有脚印,没有抢劫事件发生,也没有人看见路上有陌生人出现。可我的心情很不平静。我敢断定:这一定是有人精心策划的卑鄙的阴谋。   “我在这种不详的情况下继承了遗产。您可能奇怪我怎么不把它卖掉。我的回答是:我认为我家的灾难在一定程度上是由我伯父生前的某些事情引起的,所以不管在哪里,祸事都会同样紧紧地威胁着我们。   “我父亲是在1885年1月遭遇不幸的,到现在有两年八个月了。在这段时间,我在霍尔舍姆的生活还是幸福的。我甚至想:灾祸已经远离我家,它已与我的上一代人一起告终了。谁知我这样的自慰还为时尚早。昨天早上,灾祸又来了,情况和我父亲当年的经历一模一样。”   那年轻人从背心口袋里取出一个揉皱了的信封,走到桌旁后,他把五个又干又小的桔核摇落在桌上。   “这就是那个信封,”他说道,“邮戳盖的是伦敦东区。信封里还是这几个字:‘K.K.K.’,然后是‘把文件放在日晷仪上’。”   “你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福尔摩斯问道。   “没有。”   “没有?!”   “老实说,”他低着头,消瘦苍白的双手捂着脸,“我措手无策。我觉得自己像面对着一条毒蛇的可怜的兔子。我好像陷入了一种不可抗拒的、残酷无情的恶魔的魔爪中,而这魔爪是谁也防范不了的。”   “不,不!”福尔摩斯嚷道,“你得采取行动啊,先生,不然,您就完了!现在除了振作起来外,没什么可以挽救您的了。您没有唉声叹气的闲功夫啊!”   “我找过警察了。”   “哦!”   “可他们听我说完后,只是笑了一下。我想他们都固执地认为那些信纯属恶作剧,我的两位亲人之死诚如验尸官所说,完全是意外事故。所以不能和那些前兆联系到一块。”   福尔摩斯挥起拳头吼着:“他们可真愚蠢!”   “可他们派了一个警察和我一同住在我家里。”   “他今晚和您一起出来了吗?”   “没有,他奉命只呆在房子里。”   福尔摩斯又愤怒得挥舞起拳头来。   “那么,您为什么来找我?”他叫道,“真让人气愤,您为什么一开始不找我?”   “我不知道啊。直到今天,我向普伦德加斯特少校谈了我的困境,他才劝我来找您。”   “您接到信后过了整整两天了,我们应该马上采取行动。我想除了那些您已给我提供的情节外,没有更进一步的凭证——没有什么对我们有用的,带启发性的细节了吧?”   “有一件,”约翰·奥彭肖说着,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褪了色的蓝纸,推开放在桌上。“我还记得,”他说,“那天,我伯父烧毁文件时,我看见纸灰堆里有一些小的没有烧尽的文件的纸边就是这种颜色的。我在伯父屋里的地板上发现这张纸。我想它肯定是从一叠纸中掉下来的,所以没被烧掉。纸上只提到了桔核,恐怕它对我们没多大帮助。它可能是我伯父日记中的一页。”   福尔摩斯把灯移了一下,我们弯下腰仔细看那张纸。纸边参差不齐,的确是从一个本子上撕下来的。上面写有“1869年3月”的字样,下面是一些莫名其妙的记载,内容如下:   四日:赫德森来。抱着同样的旧政见。   七日:把桔核交给圣奥古斯丁的麦考利、帕拉米诺和约翰·斯温。   九日:麦考利已清除。   十日:约翰·斯温已清除。   十二日:访问帕拉米诺。一切顺利。   “谢谢您!”福尔摩斯说着把那张纸叠好还给了客人,“您现在一分钟都不能耽搁了,我们没有时间来讨论您告诉我的情况。您得立即回家开始行动。”   “我该做些什么呢?”   “您只要做一件事,而且得立即去做。您必须把给我们看过的这张纸放进您说过的那个黄铜匣子里去,而且还得放一张便条,说明文件都被您伯父毁掉了,这是仅剩的一张。然后,您必须马上把黄铜匣子按信封上所说的那样放在日晷仪上。您明白了吗?”   “完全明白。”“您先别想着报仇,我认为我们可以通过法律达到报仇的目的,既然他们早有预谋,我们也该采取相应措施。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把您迫在眉睫的威胁给消除掉,其次才是揭穿秘密,惩处罪恶集团。”   “谢谢您,”那年轻人说着站起身来,把雨衣穿上,“您让我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我一定按您所说的去做。”   “您必须抓紧。而且,您首先得照顾好自己。我想,有一种危险正逼近。您怎样回去呢?”   “从滑铁卢车站坐火车回去。”   “现在九点钟不到。街上还有人,所以您也许能平安无事。不过,您还是多加小心才好。”   “我带了武器。”   “那就好了,明天我就开始办您的案子。”   “那么,我就在霍尔舍姆等着您?”   “不,您这案子的关键在伦敦。我要在伦敦寻找线索。”   “那么,我过一两天再来告诉您关于那铜匣子和文件的消息。我将遵照您的指点一一去做。”他和我们握手告别。屋外依旧是狂风呼啸,瓢泼的大雨不停敲打着窗户。这个离奇、凶险的故事似乎是随着狂风暴雨来到我们这里的——它仿佛是强风吹到我们身上的一片落叶——现在又被暴风雨给卷走了。   福尔摩斯一言不发地坐着,身体前倾,一动不动地盯着壁炉里红彤彤的火焰。过了一会儿,他又点燃了烟斗,背靠坐椅,望着一个一个的蓝色烟圈袅袅升向天花板。   “华生,我想没有比这更稀奇古怪的案子了。”他终于做了这么一个判断。   “‘四签名’一案除外。”   “对,除此之外,就数它离奇了。但我想,这个约翰·奥彭肖面临着的危险比舒尔托的更大。”   “但是,你对这是什么样的危险是不是有了些明确的认识?”我问道。   “它们的性质是毫无疑问的了。”他回答说。   “那么,到底怎么回事呢?K.K.K.是谁?他为什么要不停地纠缠这个不幸的家庭呢?”   福尔摩斯眯上了眼睛,两肘在椅子的扶手上靠着,指尖并在一起。“通常,一个理想的推理家,”他说道,“一旦有人提供了事实的一方面后,他就能从这一方面不断推出这个事实的其他方面,而且还能推断出将要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就像生物学家居维叶凭一块骨头就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头完整的动物一样。一个推理家,既然了解了事件中的一个环节,就应该能推断出前前后后所有的环节。我们还没有掌握只有理性才能获得的结果。只有研究才能解决问题,单凭直觉做事的人肯定会失败的。不过,要使推理艺术达到尽善尽美的地步,推理家必须得善于利用他自己了解的全部事实,你是知道的,推理家得掌握一切知识,而这一点,即使是在有了免费教育和百科全书的今天,也还是一种很难得的成就。一个人要掌握对他工作有用的全部知识,倒也不是绝对做不到的。我一直在努力。如果你还记得的话,我们认识不久的时候,你有一次曾十分精确地指出了我的局限性。”   “对,”我不禁笑了起来,“那是一张很有趣的记录表。哲学、天文学、政治学,打零分;植物学,说不准;地质学,就伦敦方圆五十英里的泥迹而言,算是造诣很深;化学,很独特;解剖学,没有系统;对惊险文学和罪行记录的了解,无与伦比;是小提琴演奏家,拳击手,剑术运动员,律师;是可卡因和吸烟的自我毒害者。我想,我没记错吧。”   福尔摩斯听到后面那一项,嘻嘻地笑了。“嗯,”他说,“就像我过去说过的那样,一个人应该给自己的脑袋里面装满他可能用得着的一切东西。其余的东西可以在书房里放着,需要时再去取。现在,为了今晚的这宗案件,我们得把一切资料集中起来。麻烦你把书架上的美国百科全书里K字部的那一册取出给我。谢谢,让我们考虑考虑,看能不能从中推断出什么。首先,我们可以从一个有充分根据的假定开始——奥彭肖上校是因为某种复杂的原因而离开美国的。像他这样年纪的人是不会随便改变全部生活习惯的,更不会心甘情愿放弃佛罗里达的宜人气候而回到英国来过寂寞的乡村生活的。他对在英国的孤独生活那么喜爱,这表明他惧怕着什么,因此我们不妨作出一个有用的假设,他是出于对某人、某事的恐惧而被迫离开美国的。至于他怕的是什么,我们只能凭他和他的两个继承人所接到的那可怕的信件来推断。你有没有注意到那几封信上的邮戳?”   “第一封是从本地治里寄出的,第二封是敦提,第三封伦敦。”   “准确地说是从伦敦东区寄出的。你能由此推出什么来呢?”   “这些地方都是海港。写信的人可能在船上。”   “对极了,我们有线索了。毫无疑问,写信的人当时很可能——极其可能——一定是在某条船上。现在我们再来考虑第二点。就本地治里来说,收到恐吓信到出事时,前后是七个星期。至于敦提,仅仅过了三、四天。这意味着什么呢?”   “前者路程较远。”   “但信件也要经过较远的路程呀?”   “这我就不明白了。”   “至少可以这样假设:那个人或那一伙人乘的是帆船。他们奇特的警告信号看来总是在他们出发前发出的。你看,信号从敦提发出后,事情接着就发生了,你说有多快。如果他们是从本地治里乘轮船来的,那他们会和信同时到达,可事实上,事情发生在七周后。所以我想信件是由邮轮运来的,而写信的人是乘帆船的,那七周是两者的时间差。”   “很有可能。”   “不是可能,事实大概就是这样。现在你明白了这宗案子的紧迫性和为什么我要小奥彭肖提高警惕了吧。发信人的旅程一结束,灾祸就来了。因为这一回信是从伦敦发出的,所以我们一分钟也不能耽搁了。”   “老天!”我叫了起来,“这意味着什么?这种无情的迫害!”   “奥彭肖上校所销毁的文件显然对帆船里的某个人或某伙人有着生死攸关的重要性。事实表明,他们肯定不止一个人。单独一人不可能接连使两人死于非命,而且,采用的手段竟然骗过了验尸官。这里头肯定有好几个同伙,而且他们有勇有谋。他们不管文件在谁手上,都非要弄到不可。因此,可以肯定,K.K.K不是人名的缩写,而是一个团体的标志。”   “是什么团体的标志呢?”   “你没有——”福尔摩斯说着,俯身向前把声音压低了,“你从没听说过三K党吗?”   “从没听说过。”   福尔摩斯一页页地翻着放在他膝上的书。“你看,”他对着书念道:   克尤·克拉克斯·克兰,是一个象声词,它来源于枪子击铁的声音。这是由南方州的前联邦士兵在南北战争后成立的秘密团体,在美国各地都有分会。其中在田纳西、路易斯安那、卡罗来纳、佐治亚和佛罗里达更为引人注目。它是有着政治目的的团体,经常对黑人选民使用恐怖手段,将反对他们观点的人或谋杀或驱逐出国。他们通常的做法是,在使用暴力前先给受到敌视的人寄上某种形状奇怪但能辨别的小东西,例如,一小根带叶的橡树枝、几粒西瓜籽或几个桔核作警告。受到敌视的人接到警告后,可以公开宣布放弃原有观点或逃往国外。如果对此不屑一顾,那一定会遭到杀害,而且手段奇怪往往让人意想不到。那个团体组织严密,使用的方法很有系统,以至于,在这类案件中,还没有一个与之抗衡的人能够幸免于难,作案的人也未能追查到。尽管美国政府和南方上层社会努力制止,但这个团体还是到处发展壮大。最后,到1869年,这个三K党突然垮台,但此后还有不少此类暴行发生。   福尔摩斯放下了手中的书,“你可能看出来了,这个团伙的突然垮台和奥彭肖上校带着文件逃离美国是同时发生的。很可能两件事互为因果。难怪奥彭肖和他的家人,总被死对头盯着。我们可以肯定,奥彭肖上校的文件牵涉到美国南方的某些头面人物。不找回这些东西,有些人是睡不稳觉的。”   “那么,我们所见过的那页……”   “正如我们所料。我要没记错的话,那上面写的是‘送桔核给A、B和C。’这意味着把警告送给他们。后面又接着写道:‘A和B已清除或已出国;最后还说访问过C,我想这肯定给C造成了不祥的后果。喂,医生,我想我们能够让一切都水落石出的,同时我相信,小奥彭肖的唯一机会就是按我所说的去做。今晚没什么事了,请你把小提琴递给我,让我们暂时忘掉这恼人的天气和我们同胞的不幸遭遇吧!”   第二天早上,雨过天晴,太阳在这个大城市的上空透过云雾发出柔和的光芒。我下楼时,福尔摩斯已在吃早餐了。   “请原谅我没有等你,”他说,“我估计,为小奥彭肖的案子我得忙碌一整天。”   “你准备怎么行动?”我问道。   “这首先得看我初步调查的结果了。总之,也许我不得不去霍尔舍姆一趟。”   “你先不去那里吗?”   “不,我得从城里开始。你只要拉一下铃,女佣就会给你端杯咖啡来的。”   我趁咖啡还没到,拿起桌上还没有打开的报纸浏览起来。我的目光突然在一个标题上凝住了,心里不由颤了起来。   “福尔摩斯,”我大叫起来,“你晚了!”   “啊?”他放下了杯子,“我最担心这个,怎么搞的?”他虽然故作平静,但我知道他其实很不安。   我是被奥彭肖的名字和“滑铁卢桥畔的悲剧”这一标题吸引住的。这个报道的内容如下:   昨晚九至十点之间,八班警士库克值勤到滑铁卢桥附近时,忽闻有人呼救和落水之声。当时伸手不见五指,风雨肆虐,因而虽有几位路人援助,亦无法营救。警报发出后,经水警协同努力,终于捞获尸体一具。该尸乃一名年轻绅士。据其衣袋内的信封所示,此人是约翰·奥彭肖,生前在霍尔舍姆居住。据推测,死者可能因急于赶搭发自滑铁卢车站之末班火车,匆忙间迷失于一片漆黑中,误踩一轮渡小码头之边缘而失足落水。尸体没有任何暴力痕迹。无疑,死者是意外遇难,此事足以唤起市政当局应注意河滨码头的安全。   我们默坐了几分钟,福尔摩斯异常沮丧和震惊。   “这件事伤了我的自尊心,华生,”他终于开口说话了,“虽然自尊心是一种狭隘的感情,但它的确受到伤害了。现在这是我个人的事了。如果上帝让我多活几年,我要亲手解决这帮家伙。他跑来向我求救,我竟然把他打发到死路上!……”他从椅子里一跃而起,在房中踱来踱去,情绪激动得难以抑制。他一脸的羞愧,两只瘦长的手不安地一会交叉在一起握着,一会儿又松开。   最后,他大声说道:“狡猾透顶的魔鬼,他们怎么把他骗到那儿去的?那堤岸并不直达车站呀!而且对他们的行动来说,即使是这样的一个黑夜,在那座桥上无疑也是人太多了。唉,华生,你看着吧,看到底谁能取得最后的胜利,我现在就要行动了!”   “去找警察吗?”   “不,我要自己当警察。等我把网结好了,苍蝇就很好捉了。”   这天我一直在忙我的医务工作,天色很晚了才回到贝克街。福尔摩斯还没有回来。快十点钟了,他才面色苍白、精疲力尽地回来了。他打开碗柜,撕下一大块面包,狼吞虎咽地嚼着,然后喝了一大杯水。   “你饿了。”我说。   “饿死我啦,早餐后就没吃一点东西,我忘记吃了。”   “事情进展怎样?”   “不错。”   “有线索了吗?”   “他们已经在我的掌握中了。小奥彭肖的仇一定得报。嘿,华生,我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吧,我已经想好了。”   “你是说——”   他从碗柜里拿出一个桔子,剥了后,把桔核挤到桌上,从中选了五个装到一个信封里。然后又在信封口盖的反面上写上“S.H.代J.O”。他封上信封,在上面写上“美国,佐治亚州,萨凡纳,孤星号三桅帆船,詹姆斯·卡尔霍恩船长收”等字样。   “他还没进港信就在那等他了,”他得意地笑着说,“这封信会让他夜不安眠的,他会认为这封信是他死亡的预兆,就像奥彭肖从前那样。”   “这个卡尔霍恩船长是什么人?”   “是那帮混蛋的头头。我还要搞其他几个人,不过,先搞他。”   “那末,你是怎样看出来的?”   他从衣袋里拿出一张写满了日期和姓名的大纸。   “我一整天,”他说,“用在查阅劳埃德船舶登记簿和旧文件的卷宗,追查1883年一、二月在本地治里港停靠过的每艘船离港后的航程。从登记上看,在这两个月中,共有三十六艘吨位较大的船到过那里。其中有艘叫‘孤星号’的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它虽然是在伦敦入关的,但它来自美国的一个州。”   “我想,是得克萨斯州吧。”   “到底哪一州,我还不清楚,不过我知道它一定是艘美国船。”   “然后又怎样呢?”   “我查阅了敦提的记录。当我看到一八八五年一月三桅帆船‘孤星号’抵达那里的记录时,我的猜想就得到证实了。接着我又查询了停泊在伦敦港内船只的情况。”   “结果呢?”   “那‘孤星号’是上周到这里的。我又在艾伯特船坞了解到这船今早上已趁着早潮顺流而下,我给格雷夫森德港发电报,得知它不久前驶过去了。因为风向朝东,所以我相信它这时已过了古德温斯,离怀特岛不远了。”   “那么,你想怎么办呢?”   “我要把他捉住,还有他的两个副手——那条船上仅有的美国人,其他人是芬兰人和德国人。我还听装货的码头工人说,他们三个昨晚都离船上岸了。等他们的帆船到达萨凡纳时,邮船早就把信带到那里等了,而且我也早用电报通知了萨凡纳的警察,说这三位先生是正在通缉的杀人犯。”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谋杀约翰·奥彭肖的凶手永远收不到那几个桔核了,而且也不知道世界上有一个和他们同样机灵果断的人在追捕他们。那年秋分时节的风刮得异常持久和凶猛。我们一直在等萨凡纳“孤星号”的消息,却一直没有。后来,我们终于听到,在遥远的大西洋某处,一次海浪退潮后,人们发现沙滩上有一块破碎的帆船尾柱,上面刻着“L.S”两个字母,我们所能知道的“孤星号”的消息仅此而已。   贼喊捉贼的凶手   盛夏的一天,酷热难当。神津恭介探长正在自己的办公室办公,急促的电话声响了,神津恭介抓起电话,话筒里传来一个男人结结巴巴的声音:   “警察先生,我刚从外面回来,就见我的房门底下塞着一封信。我打开一看,妈呀,是备子写的,她在信上说她要自杀。”   “信上有没有日期?”恭介神经忽地一下绷紧了。   “有,就是今天,今天中午。”   “你现在在哪里?”恭介急切地问。   “在备子处不远的一个电话亭。我见到信后就赶了过来。我拼命敲着她的房门,可是里面什么声音也没有,恐怕备子已经寻了短见……”那男人说着说着便哭了起来。   “小伙子,备子住在什么地方?我怎样才能找到你?”恭介猜他一定很伤心。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小伙子抽抽噎噎地回答:“这儿是神谷公寓,我在楼梯口等你好了。”   “好,我尽快赶到。”   说完,恭介带了几个助手,驾着警车,向神谷公寓急驶而去。   他们的车还没停稳,一个短发高个儿的小伙子便跑了上来。   他痛苦地和恭介握了握手,自我介绍说,他叫山本大岛,是柳田备子的男朋友。然后,又递上一封信,轻声道:“这就是备子的遗书。”   恭介接过来,扫了几眼,便把它放进了口袋。接着,让山本大岛领路,去备子的房间看看,门是从里面反锁上了,恭介的助手撬开了门,只见备子的心口上插了把刀,由于刺得太深,只露出了刀柄,它被死者的双手握着。   备子的房间在三楼,窗外就是街道,连阳台也没有,窗帘低垂。   山本大岛不顾一切冲了上前,他刚抱起死者的头部,就被恭介制止了:   “对不起,山本先生,请保持好现场,希望你节哀顺便合作一些。谢谢!”   他把屋里的东西仔仔细细都检查了一遍,发现门把和插销上没有任何人的指纹。如果备子是自杀,那她干嘛要擦去上面的指纹呢?显然,备子是被谋杀。凶手杀人之后,伪装了自杀的假现场,然后逃之夭夭。   恭介的推断公开后,引起大伙一阵哗然。   大岛问:“可是,备子留下了遗书呀!”   “遗书也是伪造的,我刚才检查过了,那上面只有我和你的指纹,没有其他人的。如果那信是备子亲手写的,上面应该也留下她的指纹。”   “可是,凶手是怎样逃离的呢?在咱们进来之前,门是从里面锁上的呀,难道凶手在门外,却把手伸进门里插上了插销?这简直成了魔术。”恭介的助手们都不解地议论纷纷。   “再狡猾的罪犯也会留下蛛丝马迹,线索肯定就在这间房子里,让咱们再耐心地找一找。”   恭介的话给大伙带来了信心。他们都埋头在屋内仔细检查开来。   这时,恭介注意到备子身边那台电风扇,它的风不时将死者的头发吹得飘起来。恭介记得刚进屋时,它就一直在嗡嗡旋转。他拿起放大镜,凑近些,发现上面有死者的指纹,可能是备子在被杀之前自己开的。于是,不经意地往别处去了。   突然,助手则卷发出一声:“咦!”恭介好奇地回过头。   则卷大声说:“我在电风扇上发现了新的线索,这里缠着一小卷钓鱼线!”   大家立刻围了过来,仔细一看,风扇轴上果然缠了一小卷透明的尼龙钓鱼线。   恭介吩咐则卷说:“慢慢取下钓鱼线,先检查一下风扇轴周围有没有可疑的指纹?那里的指纹是很难擦掉的。”   “是的,还真有呢!”则卷快活地叫起来。   恭介闻声,用手中的放大镜对准了指纹。顿时,他站起身,逼视着一旁面无血色的大岛。   “探长,有凶手的线索?”大岛躲闪着恭介的目光,装作很关切地问。   “哼,想不到你小子胆子不小,竟敢贼喊捉贼呀!”恭介冷笑道。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这……这到底是怎么的回事?”大岛结结巴巴地问道。   “别装蒜了,大岛,你是个聪明的杀人犯,但是,狐狸总是会露出尾巴来的。风扇轴上只有你一人的指纹,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大岛不得不交待了自己的罪行。原来,他事先把房子外面的电源关上,谋害了备子以后把钓鱼线一头系在门的插销柄上,另一头绑在电风扇上,然后,他关上门,合上电源开关。电风扇旋转起来,同时,把门里的插销拉进了插销框里。然后,钓鱼线被风扇挣断了就慢慢被卷进了中轴。   神秘的电话指令   美利坚合众国。   6月17日下午,一辆装满烈性炸药的小型货车,疯了一般闯进美国五角大楼,造成数人死亡。   6月20日晚,一个神秘女郎混入了美国某飞机基地,几分钟后,基地发生爆炸。   6月26日,一个飞机驾驶员开着私人飞机冲向了美国海军控制核潜艇的联络站。   连续三起事件,都是由三个神秘电话引起的,而且肇事者都已身亡。这一切都引起了美国中央情报局的重视。   经调查,这一系列事件是由某国际恐怖组织一手策划的,其目的在于挑拨美国与他国的关系。据悉,有上百名恐怖分子在美国活动。达尔奇就是按该国际恐怖组织的指示,带着机密文件——电话杀手行动计划潜入美国,天知道,达尔奇还会打多少个电话。一个月后,通过情报获知,潜入美国的达尔奇似乎想利用电话杀手行动自己在美国独树旗帜,以建立以他为首的恐怖组织。于是,该国际恐怖组织决定派杀手泰伯特干掉达尔奇,取回电话密本。   泰伯特刚到美国,就碰到了前来接站的女郎芭芭拉,两人住进了一家不显眼的小旅馆,开始商量行动计划。   泰伯特从当地的报纸中得知,美国电话公司转运站发生爆炸,一男子被当场炸死……“可恶的达尔奇!”泰伯特攥起拳头,重重地砸在桌子上。说:“我们必须要加快行动步伐,赶在达尔奇下一个电话之前采取行动。”   泰伯特用手枪朝桌上的花瓶瞄了瞄,冷静地说:“芭芭拉,你替我去收买一个警察。”原来,泰伯特想通过警察把“寻人启事”电脑文件偷偷录入警察内部的电脑网络,这样就可以调动美国20万警察充当自己的耳目,比自己单枪匹马去大海捞针要快得多,找到达尔奇。   达尔奇也并非等闲之辈,他打一枪换一处,不停地变换地点。   泰伯特心里都急出了一团火,如果完不成任务,他也只有死路一条。其实他不知道,总部已经派了大批杀手潜入美国,准备立即消灭潜伏在美国多年的所有电话行动的杀手,包括泰伯特。因为他们害怕即使电话杀手行动执行下去,也为自己树立了一个对手,这是他们所不愿看到的,从长愿利益看只能出此下策。   达尔奇也嗅到了火药味,因为他又打过一次电话,竟没人接。报纸上说此人被撞死了。达尔奇知道这是组织干的。于是他抓紧行动。一小时后,飞到另一个城市。   泰伯特为了追踪达尔奇,已经几个晚上没休息好了。正当这个时候,他买通的警察向他报告:达尔奇在纽约机场旅馆305房间,并且染了头发。   泰伯特与芭芭拉心急如焚地赶到纽约机场旅馆,拨通了达尔奇房间的电话号码,却没人接。服务员告诉他们,达尔奇只在旅馆里呆了半小时,就离开了。   “这个狗崽子!”泰伯特气得直跺脚,恨不得马上能杀了达尔奇。   一直在边上沉默的芭芭拉突然大叫起来:“快跟我来,我知道他去哪儿了。”不容细问,她拉着泰伯特就朝机场跑。   原来,芭芭拉从达尔奇出没过的城市中发现了规律,八个城市的头一个字母排列,就是“达尔奇”!   “我怎么没发现呢!”泰伯特埋怨自己并说,“现在只剩最后一个字母‘Y’!那他肯定要出现在‘亚特兰大’”。   按照这个杀手规则,泰伯特知道达尔奇下一个要打的电话是给一个叫艾伦的人,命令他去炸毁铁河大堤。去阻拦艾伦,已经来不及了。泰伯特和芭芭拉两人赶到铁河,首先剪断通往沿岸的电话线,迫使达尔奇亲自去铁河。   泰伯特和芭芭拉兵分两路,一个守在铁河大堤边,一个守在距铁河不远的检查站。   果然,达尔奇的汽车慢慢驶近了检查站,泰伯特朝他连开三枪,这个魔鬼终于一命呜乎。   正当泰伯特搜查达尔奇的口袋时,一块石头砸在了他的头上。那肯定是艾伦。昏迷中的泰伯特听见汽车引擎声,立刻清醒过来,拿了达尔奇口袋里的电话本后,抢过一辆摩托车,立马追了上去。   艾伦的车在大堤上停下来,他挟着烈性炸药就朝车门外冲。泰伯特眼明手快,枪里的子弹呼啸着飞向了艾伦。艾伦连叫都没叫一声,脑袋就开了花。   泰伯特扔掉枪,兴奋地上前拥抱刚刚赶来的芭芭拉,“我们胜利了!我们胜利了!”   “不,应该是我,而不是我们。”芭芭拉冷冰冰的枪口抵住了泰伯特的腰部。   原来,芭芭拉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特工,她替代了接应泰伯特的女杀手。泰伯特的行动全在她的控制之下。   审盗的技巧   有一天,开封府捉到了一个作恶多端的大盗,但没有弄到证明他有罪的最有力的证据。此人阴险狡诈,屡次审讯,屡次翻案,死不招供,令包公大伤脑筋。这天包公又翻上了这个大盗的案宗,与师爷商量如何审讯。师爷见包公愁眉不展,便劝他到开封城内走一走散散心。包公想了想便答应了。   于是,包公换了便服来到城中。宋朝初年,正是全盛时期,开封城内人来人往,川流不息。楼台舞榭,鳞次栉比,一派繁荣昌盛太平盛世的样子。包公正走着,却忽然发现前面桥上里三层,外三层围了一群人,便走了上去看个究竟,原来是一头驴横在桥中心,任凭赶驴的人鞭打脚踢死不挪窝。反而引来围观者的阵阵哄笑。赶驴的人急得脸红耳赤,正策手无计之时,一个小孩蹦蹦跳跳地跑过来,对赶驴的说:“大叔,让我来试一下。”赶驴的见是一个小孩,以为来捣乱,要赶他走,谁知那小孩执意不肯,只得将信将疑得让他试一试,只见那小孩从人堆里抽出一根竹竿,竹竿的一头拴着一把青草,然后小孩爬上驴背,把青草在驴头前面晃过来晃过去。那驴见是青草就想吃,不知不觉往前踏了一步,可就是吃不着,于是驴又向前踏了一步。就这样,小孩用青草逗着驴子一步一步下了大桥。   包公见此情景,不禁想起那个案子。有了,他一拍把掌,兴冲冲地赶了回来。师爷见包公愁云一扫地赶了回来,正在纳闷,心想包公遇到了什么好事,却被包公一把拽了过来,如此这般吩咐了几句,师爷一听,不禁哑然失笑。   第二天早晨,包公来到衙门后堂,盘着腿坐在炕上;前边搁张小桌,桌上放着一大盘小菜;他身旁放着一大瓮女儿红。一个书童替他扇炉暖酒,一个书童捧着一把酒壶站在旁边,一个书童在旁边准备录供。然后叫把那个强盗押来,跪在他的面前。包公左手端着酒杯,右手翻阅案卷,问道:“你是河南人吗?”   强盗说:“是的。”   “你多大年纪?”   强盗回答说:“37岁了。”   “你住在乡里,还是住在城里?”   强盗回答道:“住在城里。”   “你有父母吗?”   强盗回答说:“小人不幸,父母俱亡。”   “你有兄弟吗?”   强盗回答说:“兄弟三人,我是老大。”   “你有妻子吗?”   强盗回答说:“小人有两个儿子。大儿子18岁了,能上山打猎,小儿子13岁,还不能上山打野兽。”   “你有何职业?”   强盗回答说:“无所事事。”   第二天,包公又到后堂审案。他问那个强盗:“你是山西人吗?”   强盗回答说:“是的。”   “你今年多少岁了?”   “小人今年39岁,明年就40岁了。”   “你住在城里,还是住在乡里?”   “住在乡下。”   “你有父母吗?”   “父亲早死了,母亲改嫁了。”   “你有兄弟吗?”   “兄弟三人,我是老二。”   “你有妻子吗?”   “小人有一子一女,都是幼儿。”   “你在家操何职业?”   “家有薄田数亩,务农为业。”   第二天的审问,仍旧这么轻轻松松的过去了。包公一边喝着酒、吃着小菜,一边从容不迫地重复讯问一些家庭琐事。强盗便觉得这个包公没啥能耐了,很好对付,因此他的回答也很随便,甚至忘了自己前一天是怎么回答这些问题的。但这一切都记载在案。   到了第三天,包公照旧到后堂审理盗案。强盗被带上大堂之后,包公照旧盘腿坐在炕上。用小菜下酒。叫强盗跪近前来,照旧和颜悦色地问道:“你是安徽人吗?”   强盗回答说:“是的。”   “你多少岁啦?”   “去年40,今年又添一岁了。”   “你住在乡下,还是住在城里?”   “时而住在城里,时而住在乡下。”   “你有父母吗?”   “小人的母亲还在,年过70了。”   “你有兄弟吗?”   “小人有两个哥哥,都死了。”   “你有妻子吗?”   “小人有个幼子,还抱在怀里呱呱乱叫。”   “你在家操何职业?”   “无田可耕,有时打鱼,有时砍柴。”   问到太阳打斜的时候,包公叫书童取来三只大酒杯,接连饮了三大杯,然后撤去酒肉,传集合署皂隶,准备各色刑具,随时听用。他在大堂之上,正色危坐,大声申斥那个强盗:“我看了有关你这个案子的所有案牍,从前审问,全都属实,你为什么每次审问、每次翻案呢?人们都说你桀骜狡诈,我却认为你愚蠢得很!我和你絮絮叨叨地谈了三天,问的全都是一些家庭琐事。你三天的回答,前后都不相同。你对琐事的回答尚且如此反复无常,更不用说对你所犯的案子了!现在,你如果从实招来,还不愧是条好汉;如果再敢颠三倒四、狡言强辩,我就用你这三天所答琐事,证明你反复无常,狡言强辩。有此证据,我即使在大堂上用严刑将你处死,一点也不过分。你自己好好想想吧,不要自讨苦吃!”那个强盗还想强辩,包公大声喝道:“大刑伺候,毙命勿论!”强盗连忙叩头乞求,说自己愿说实话,再不翻案。包公让他招了供,并在供词上画押,终于顺利地了结了此案。   为正义而战的警察   麦克是个正直的黑人警察,他憎恨许多警察披着执法者的外衣,而私下里却干着见不得人的贩毒勾当。在一次邂逅后,他向华盛顿警局内务处警官哈默,倾述了内心的不满。   哈默正在搜寻警察贩毒的证据,但苦于警局警官的排斥,毫无战果。他就想请麦克帮忙。麦克知道凡参与贩毒的警察多数人和黑社会是有联系的,一旦被他们识破,肯定会遭到他们的报复。麦克慎重地考虑了好一会儿,建议哈默请一位朋友扮作毒贩找警察买毒品,而他自己在行动中只是起个中间人的作用。   过了几天,麦克带着一位黑人女郎找到了警察罗纳德。   “罗纳德,我来介绍一下,这是珍妮,她想买点货。”   罗纳德冷笑两声,说:“珍妮警官,好久不见了。”   “我不明白你说些什么,咱们从没见过面。”珍妮说完赶紧走到了麦克的身后。   罗纳德拍拍麦克的肩,说:“麦克,我是个正派的警察,没有什么毒品,请你带着这位缉毒队的警察走吧!”   说完,不等麦克说话,他就“砰”地一声关上了大门。   第一次出兵就失败了。麦克有点灰心,心想,如果罗纳德知道我与缉毒队合作,死神就离我不远了。   麦克来到了哈默家。   “我不愿干了。”麦克望着哈默说,“我有老婆孩子,如果我出了意外,他们怎么办。”   哈默叹了口气,说:“好吧!麦克,如果你不愿干,我也不拦你,但我会继续干下去的。”   第二天,哈默接到麦克的电话。   “对不起,哈默我能收回我的话吧?家里的人都劝我去做,他们说吸毒的孩子,好多都是黑人孩子,为了同肤色的,我也应该去帮助他们。而且,孩子们希望有一个勇敢的警察爸爸。”   经过研究,麦克决定亲自出马,与毒犯打交道,而突破口则是罗纳德。这一天晚上,在一辆普通的面包车里,芝加哥缉毒队的技术人员将一只微型话筒放进了麦克的口袋中。   哈默用力地握住麦克的手说:“麦克,祝你好运。”   麦克咧嘴笑了:“放心吧,哈默,我们会成功的。”   哈默又提醒麦克:“麦克你要给我们提供毒贩的交易情况,一定要讲清楚买什么,价值是多少!”   麦克又再次敲响了罗纳德家的大门。   罗纳德把麦克推进屋,又回头向门外打量了一番,见没人跟踪,才放下心来。   麦克坐在罗纳德卧室的沙发上,寒暄之后,对罗纳德说:“我需要海洛因。”   罗纳德一听笑道:“你早就该干这个了,钞票进腰包的时候,挡都挡不住!”   说完,他拿出一包海洛因来递给麦克。麦克故意大声点着钱,点好后,交给了罗纳德,说:“一共500美元,买一包海洛因。”   这次交易的对话,成功地录在了缉毒队的磁带上。   接连几次交易之后,罗纳德竟主动来找麦克了。   两人按约定来到了一座废弃工地上,罗纳德突然亮出了手枪。   “麦克,你这个混蛋,你出卖了我和我的朋友。”   麦克佯装恼怒的样子喊道:“我要的是钱,你懂吗,钱!这买卖如果你不愿意再做下去就算了,想和我干的人多得是!”   罗纳德听了麦克的话,收起手枪,咧嘴说:“麦克,别生气,我错怪你了!”   半年后,时机成熟了,缉毒队开始行动,一举摧毁了警察局里的贩毒网。罗纳德被判了六十年牢禁。   这次行动取得了成功,但麦克却受到了黑社会的报复。   一天夜里,三个蒙面人冲进了麦克家中,绑架了他。他们把麦克带到一个地下室,狠命地殴打麦克,说要为他们的兄弟报仇。   当警察找到麦克时,他已是遍体鳞伤,肋骨被打断了三根。他牢牢抓着哈默的手,说:“我要去抓贼,因为我是名警察,是警察就要为正义而战,而且孩子们希望有一个勇敢的警察爸爸。”   女招待的苦肉计   沙娜小姐戴着一串漂亮的钻石项链下了飞机,乘车径直来到悉尼闹市区一家豪华的旅馆里。   “小姐,您好!”女招待员殷勤地迎上来,接过了沙娜小姐的行李。   “谢谢!”沙娜小姐坐了两个小时的飞机感到有些疲倦。她跟着女招待员来到了五楼的一个单间。房间设施豪华,令人舒心。   “小姐,您休息吧,有事尽管吩咐。”女招待员把行李放在地毯上,转身要走。   “等等!”沙娜说道:“我没有别的事,只是请您明天早上给我送来一杯热牛奶,谢谢!”说着,沙娜顺手递上了小费。   “好的,我记住了。”女招待员收了小费微笑着走下楼去。   沙娜小姐打开行李,整理了一番。随后,她上餐厅吃了点饭,又洗了个澡,便睡下了。   第二天早上,她醒来睁开眼睛一看表,已经快7点了,便起床穿好衣服,打电话叫女招待员送牛奶。然后,来到了洗漱间。她刷过牙,刚要洗脸,听见房门开了。她以为是女招待员送牛奶来了,便没在意。然而,当她涂抹在脸上的香皂还没用水冲洗干净时,就听见外面“扑通”一声闷响。她急忙拿毛巾一擦脸便跑出洗漱间,朝外面一看,吓得惊叫起来。   原来,女招待员正躺在房门口,昏倒在地,头上有一道殷红的血迹。再往床头柜上一看,更是大吃一惊,那条贵重的钻石项链不见了。沙娜呆了片刻,忽然醒过神来,猛地冲到门口,大声呼喊:   “来人啊,快来人啊!有人抢东西啦!”   很快,整个旅馆都被惊动了,经理和几个保安先后都赶来了。   经理把受伤的女招待搀扶到床上。随后,又打电话向警察局报案。不一会儿,女招待苏醒过来了。   10分钟后,警长哈尔根领着两个助手赶到这里。他察看了现场,没有发现什么,便把沙娜叫到跟前,简单问了问案发经过。最后,他来到了受伤的女招待员身旁。   “怎么样,好些了吗?”哈尔根关切地问道。   “好些了,只是头还有些晕。”女招待员低声回答。或许是因为受了惊吓,头部受伤流了点血,女招待员的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纸。   哈尔根点燃一支香烟,又问道:“小姐,您能把刚才的事跟我说说吗?”   “可以。”女招待员努力把身子支起来,半倚在床上说道:“刚才,我按小姐的吩咐端来一杯热牛奶。谁知刚走进小姐的房间,就从门后窜出一个人,朝我的脑袋狠狠地打了一棍。我一下子被打倒在地,以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那个人长得什么样,你看清了吗?”   “事情太突然,我没看清他的脸,只看见他拿走了小姐的项链。”   哈尔根点了点头,没再问什么。他走到床柜前,端起那杯热牛奶问:   “沙娜小姐,您每天早上都要喝杯热牛奶吗?”   “是的,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不喝杯热牛奶,全天都会不舒服。”   “是吗?那您今天为什么不把这杯热牛奶喝了呢?”   “项链一丢,手忙脚乱地也顾不上喝了。”   “凉了吧,小姐?我去给你热热。”此时女招待员殷勤地说道。   哈尔根忙用手按住了牛奶杯,用一种嘲讽的口吻说道:   “不用了,我看沙娜小姐即使喝不上这杯牛奶,今天也会舒服的。您说是吗?亲爱的女招待员!”   “您这是什么意思?”女招待员不无惶恐地问道。   “小姐,别做戏了。这件事您最清楚,快交出您的同伙吧!”   “警长先生,请您不要……”女招待员的声音有些发颤。   哈尔根吐了口烟圈,问道:“你刚才说你刚进门就被人打昏了,是吗?”   “是的。”   “也就是说没进屋。”   “我是昏倒在门口的,沙娜小姐和别人都可以作证。”   “证明是你偷了沙娜小姐的项链!”   “请不要诬陷好人!”   哈尔根警长将烟掐掉,拿出手铐来说道:“如果你端着牛奶进屋时被人打昏在地,牛奶早就洒了,可现在呢?”哈尔根瞄了一眼那个牛奶杯,“里面是满满的,你这不是在说谎吗?”   “啊!”女招待员顿时瘫倒在床上。后来,正是她勾结了一个盗贼,演了一出苦肉戏,盗走了沙娜小姐的项链。   识破大骗子的破绽   一个夏天的夜晚,在纽约一家旅馆里,正在被警方追捕的大骗子阿曼和他的3个助手聚在一起,商讨诈骗珠宝公司的事。这家珠宝公司是纽约一家最高级的珠宝店,防范非常严密,有一套最先进的电子报警系统,雇佣了一名私人侦探,通过闭路电视,日夜监视店内所有的柜台,只要稍有一点风吹草动,可以马上按动电钮,自动封闭店内所有的出入门。因此,阿曼警告手下人,在行动的整个过程中,不摘掉手套以防止留下指纹,不准直呼同伙的姓名以防止暴露身份,动作必须迅速,一分钟都不能延误。   第二天天刚亮,化装成警官查理的阿曼和3个助手来到珠宝店,找到公司的私人侦探迈克,向他通报道:“根据情报,在今天中午12点,一伙歹徒要来抢劫贵公司。我们准备当场将其抓获。”然后,他指电话机,又说:“我想给旧金山打个电话,问问有没有什么新消息。迈克先生,您能给我接通电话吗?”   迈克答应并照做了。警方电话交换台很快接通了。“请接……”话还没说完,阿曼从迈克手里接过话筒。“是的。我是查理。嗯嗯……我们就在珠宝店,如果有什么最新消息,请立即通知我们。我在公司的监视中心。……噢,明白了。”   待他通完话,迈克问:“查理先生,他们有多少人?”   “我们也不太清楚。”阿曼答道,“我们只知道可能作案的时间。不过,不必担心,20分钟前,警察已经包围了这幢大楼。3名歹徒一旦踏进大门,大门外面的马路立刻将被封锁,他们一离开公司,我们就行动。”   迈克若有所思地看了阿曼一眼,走到隔壁房间打了一个电话。一会儿工夫警察驱车赶到,逮捕了阿曼和3个助手。   他们是在哪儿露出了马脚呢?   此时,阿曼不禁傻了眼,他恶狠狠地看着助手们,生气地吼道:“谁出卖了我,谁就死定了。”   “镇静点,”迈克对他说道,“是你自己露出了马脚。”   “我?”   “没错。”迈克肯定地点了下头。解释道:   “首先,作为纽约的警察,在盛夏戴着手套办案是违背常理的;其次,你开始不清楚歹徒的人数,后来又说是3名,前后矛盾,露出了破绽;你接过我拨通的电话时,并没有告诉接线员找谁,电话是无法接通的。这下你明白了吧?”迈克脸上露出了笑容。   “唉……”阿曼无可奈何地垂下了头。   万里奔袭营救将军   12月17日,离圣诞节约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寒风夹着鹅毛大雪,肆意地洒落在意大利北部城市卢布尔雅那上空,大街上冷冷清清。由于经济萧条,失业率上升,人们的心绪也像这阴郁的天空一样压抑,因此虽然节日将临,却没有什么喜庆的气氛。   下午6点多钟,北约南欧盟军地面部队司令部副总参谋长,美国陆军准将多拉尔准时回到了寓所。连日来他一直忙于总结一年的工作,并准备在圣诞节前夕飞回美国与家人团聚。将军的夫人朱迪丝正站在窗前向外张望,每天她总要注视着丈夫下汽车,走进公寓,然后再为他开门,互致问候。繁忙的公务、大量的应酬着实使他有些疲倦,而且又远离故国,只有妻子的关心才能使他放松一下紧张情绪,并得到适当休息。   朱迪丝像平时一样,看到丈夫下了车,转身对警卫低声嘱咐了几句,警卫照例也下班走了。这时在距离多拉尔的轿车不远处又开来一辆轿车,当多拉尔走进公寓大楼后,那辆车拐了个弯,消失了。她对此并没留意。   多拉尔进屋后不久,又一辆蓝色的带篷车停在公寓楼门口,他们自称是来为住所修理管道的,守门的警卫还没有来得及弄清真相,便被一个蒙面人从后面扑上来割断了喉管。他们迅速拖走了尸体,然后占领有利地形。这时4名化了妆的水暖工上了电梯,直奔6楼多拉尔将军的寓所,他们来到多拉尔房间的门口,按响了门铃。   多拉尔夫人打开门,见两位陌生人站在门口。其中一个“工人”说:“我们是大楼的水暖工,来修水管子。”   多拉尔夫人觉得有些奇怪,因为她从没有打电话给大楼管理部要求维修水管,再说,这两个水暖工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于是她说道:“你们怕是弄错了,我们的水管子很好,不需要维修。”   “很抱歉,是下面房间的水管漏水,我们想检查一下,看看是否您家的下水管道出了问题。”另一位青年慌忙解释道,同时用手碰了一下同伴。   多拉尔夫人将信将疑地把他们让进屋里,正要关门,“水暖工”一把将她脖子掐住,用一块布塞住了她的嘴,门口躲着的两个人也冲了进来。他们直接走进多拉尔将军的书房,用枪口对准多拉尔将军,用威胁的口吻命令道:“不许动!老老实实地跟我们走,否则要你的命。”凭着军人的敏捷,多拉尔将军迅速拉开抽屉,但他的手刚一碰到手枪,头部便受到重击,昏倒在地。接着,他们用毛巾塞住他的嘴,并用绳子五花大绑,然后装进早已准备好的大箱子,抬下楼装上车,急驰而去。留在屋里的两个“水暖工”翻箱倒柜,到处寻找北约组织的秘密文件,但一无所获,因为多拉尔从来不把文件带回家里。朱迪丝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吓呆了,恐怖分子把她也反剪双手捆起来,绑在椅子上,然后关上门迅速撤离现场。   “多拉尔将军被绑架”,这一则新闻差不多占据北约所有国家报纸的头版,这则消息不仅像威苏维火山爆发一样震动了意大利,也使美国国防部和中央情报局吃惊不小。这显然是一起政治绑架,其目的是为了获取北约的机密。多拉尔负责北约组织南欧地面部队的后勤和行政事务,对北约军队拥有的坦克、装甲车和大炮的数量及火力分布了如指掌,对美国驻南欧部队的兵力和火力情况,甚至生产武器零配件的兵工厂都十分熟悉,一旦这些机密泄露出去,将使美国,乃至整个北约驻南欧部队遭受重大损失,谁也不敢等闲视之。   意大利政府急于探明内情,以便向盟国做出交代,而美国人也如热锅上的蚂蚁,实在按捺不住了。美国中央情报局派人飞往意大利,协助意大利方面进行营救工作。意方反恐怖机构——紧急行动中心的反恐怖专家都认为,如不立即救出多拉尔,他的性命难保。 第二天,又一则爆炸新闻出现报端,意大利最大的新闻通讯社卢布尔雅那分社接到一个匿名电话,声称代表红色军团正式宣布,多拉尔已关押在“人民监狱”里,“人民法庭”将对多拉尔一系列屠杀行为和罪恶进行彻底审判。老练的记者都知道这个电话的价值,在接过电话后2分钟,快讯就写出来发向世界各地,成为抢手的独家新闻。   这一则消息对于焦头烂额、毫无头绪的美、意两国来说是发现了一线生机和希望,但他们对此也将信将疑。从一开始,他们的注意力就放在俄罗斯情报部门,以为是俄国人干的,现在说是红色军团干的,实在令他们头痛。因为这群亡命之徒组成的恐怖组织实在难以对付,他们不讲任何原则,也不会像绑匪那样索要高额赎金就可以了事,他们根据自己的好恶来决定行动的方式,令人难以琢磨。   红色军团始建于1969年。当时,意大利出现了经济振兴,但失业仍是威胁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意大利的大学生好不容易熬过了几年艰苦的读书生活,踌躇满志地走进社会,寻求自立,谋求工作。但他们惊异地发现,国家已没有他们工作的机会,他们是社会的“弃儿”。大学生由呻吟转而怒吼,由沮丧转而反抗,校园沸腾了,学生们冲出校门,走上大街,要求工作、住房和生存的权利,但意大利政府却视而不见,他们的宗旨是:用警察来镇压学生的示威。   于是,学生示威、在街头与警察的暴力冲突,成为意大利城市中每日必演的街头闹剧。   在风起云涌的学生运动中,有一个叫库尔乔的学生逐渐成为公认的学生领袖,他具有天才的组织领导能力,他的演说像希特勒和墨索里尼一样煽情。他信奉暴力,鼓吹通过暴力,进行“城市游击战”,以达到推翻政府的目的。   库尔乔很快就组织了一个暴力组织,命名为城市游击队。这一组织机构严密,共分三个层次,最基层的为行动小组,每六个行动小组为一中心,由库尔乔等组成的总部直接领导各地的中心。具体执行任务的单位是行动小组,各小组、中心之间不发生横向联系。这样,任何一个小组的成员甚至中心的首领被捕,都不可能对整个队伍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红色军团宣称的宗旨是“推翻政府,建立一个人人都得以生存的新意大利。”库尔乔首先设计了“使政府瘫痪”的行动,他们用枪打断了很多政府官员的膝盖,使他们永远不能站立,这就象征着政府的瘫痪。从此,红色军团登上了历史舞台,并以红五角星和一挺机枪为标志,为红色军团徽章。这一切使政府要员寝食不安,然而他们却得到了一大批市民的同情和支持,尤其是在青年学生和青年工人中,有着较多的同盟者。20世纪80年代是其发展的鼎盛时期,红色军团有500多名直接成员, 1000余名定期协助行动成员,以及数千名提供经费、交通运输和隐避场所的支持者。虽然人数不多,但红色军团的每一名成员都像一颗重型炸弹,随时可以引爆造成灾难。   红色军团的影响甚至还超越了国界,法国的“直接行动”组织,联邦德国的“红色军”等极左政治恐怖组织,从行政纲领、组织建制、活动方式,直至徽章、名称都受到红色军团的影响。   红色军团以暗杀和绑架闻名于世,其计划之周密,手段之残忍也着实令人胆战心惊。在威尼斯机场,一位意大利外交官在厕所中被两名红色军团成员捉住,用无声手枪将他的双腿打断。在罗马国会大厦前,一位议员刚把腿从轿车中迈出,迎面一排子弹打来,将他的膝盖打得粉碎……这一系列活动使红色军团后来居上,成为与黑手党并驾齐驱的恐怖组织。这次他们绑架多拉尔一是为了提高它们的“知名度”,同时也是为了挽回绑架并杀害莫罗以后,组织的分裂和衰落,他们希望借此机会再一次制造一个令世界震惊的大案,重新鼓起士气,增加更多的支持者。   莫罗是意大利天主教民主党的主席,前任总理,他是意大利政坛的明星,在30年政治生涯中,他用行动为自己建筑了一座丰碑,为了克服政府危机,从而使国家避免陷入无政府状态,他利用自己的政治声望和妥协调和的艺术多方周旋,四处游说,多次化解政党之间的歧见,维持了意大利的稳定。可是,正当他处于政治生涯的顶峰,并很快即将当选意大利总统之时,他突然成了红色军团猎捕的对象。当他乘车前往国会大厦,来到斯特里大街时,一辆白色的菲亚特旅行车挡住了他的去路。他的司机想超车,以争取时间准时出席会议。然而,就在这时,几个蒙面人从前面的车上跳下来,对着汽车的前排座一阵疯狂的扫射,司机和保镖身上被打成了蜂窝。恐怖分子将莫罗抓走,将他塞进早已停在道旁的一辆汽车里,呼啸而去。   红色军团成员绑架莫罗是为了以他为人质,交换被意大利警方逮捕的红色军团领袖库尔乔。三年前,警方无意中抓住库尔乔,并对他进行无数次审判。在法庭上,库尔乔总是历数意大利政府的罪恶,滔滔不绝,仿佛他不是被告,而是原告。   库尔乔被捕后,红色军团组织大受损害,他们积极筹划营救工作,均没有成功。红色军团成员都意识到他们不能失去这位“领袖”,要不惜任何代价救出库尔乔,他们先是考虑劫狱,但库尔乔的关押地点极为机密,难以探听到;他们又计划在法庭审判时营救库尔乔,但每次审判都是军警密布,装甲兵护卫,根本无法接近。最后,他们想出了一个狠毒的计划:劫持政府要员,用以换回库尔乔。他们把目标选为莫罗。因为莫罗是目前意大利最重要的政治家,政府不能没有他;同时,这位总理深受人民爱戴,他的车疏于防范,没有任何防弹设施,而且一贯轻装简从,警卫松弛,最容易下手。   为此,红色军团的成员半年来一直密切注意着莫罗的行踪,摸准了他的习惯。他们勘察地形,计算时间,选择路线,并进行一次次实战演习。经过周密的准备,一举擒获成功。   他们将莫罗关押在“人民监狱”之中,千方百计地折磨他,要他给政府写信,释放红色军团的领袖库尔乔。作为政治家,莫罗直到现在才真正理解了自由的含义。他承受不了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更主要的是一种求生的欲望驱动着他给政府写信,一封比一封哀婉凄切,一封比一封痛苦绝望。但他为之奋斗的政府并没有给他生存的希望,理由都是国家利益、国家尊严和反恐怖的原则。一位政府发言人说:“我们理解莫罗的处境,但国家的立场不能改变,我们绝不同恐怖分子对话。这样,即使莫罗遇害,也等于意大利精神上的胜利。”他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严格遵照着莫罗先生所制定的原则和终身奉行的信条。”也许被他不幸言中,在莫罗写了第八十封给政府的信之后,被红色军团杀害了。   莫罗的死充分暴露出红色军团的凶残和恐怖,也使它失去了大批的支持者。近几年来,由于红色军团不断从事杀人越货的恐怖活动,使它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如江河日落,它那层迷人的意识形态的伪装也被自己的行动冲刷得一干二净。在红色军团内部,也分裂成了“顽固派”和“宣传派”。前者主张用恐怖手段从肉体上消灭一切敌人,后者则认为只有在能真正打击国家政权的情况下,才能实施恐怖手段。两派各执己见,互相攻击,甚至反目成仇,兵刃相见。这些都使红色军团的力量受到极大的削弱。再加上警方不断发动攻势,红色军团在很长时间内不敢明目张胆地活动了。   这次绑架多拉尔的行动可以说是处心积虑,要挽救红色军团树倒猢狲散的状况。可是对美国和意大利警方来说,他们真是如履薄冰。美国在派出反恐怖专家协助意大利警方破案后,又派遣“五角大楼”的成员来到意大利,向意大利警方提供技术援助。意大利政府在多拉尔被绑架的8小时内即成立了“紧急行动中心”,负责指挥营救工作。意大利特种部队遵照紧急行动中心的指令,迅速封锁了卢布尔雅那市所有通往外界的道路。他们吸取在莫罗事件中的教训,进行地毯式搜查,挨家挨户,连最小的疑点也不放过,但这一切并未奏效,连多拉尔的影子也没有发现。   第二天下午,红色军团散布各种消息,以引起人们对此案的关注,安莎社驻黎巴嫩贝鲁特分社的办公室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一个操着阿拉伯语的男子说红色军团承认它已对美国的詹姆斯·多拉尔将军判处死刑,并且已经执行了枪决。这位将军是由“人民法庭”审判定罪的,他的尸体可能在晚8点以后在一个村庄里被发现。   意大利警察进行了广泛的搜索,仍没有发现多拉尔的尸体。当地的《维琴察报》也接到一匿名电话说,这位美国将军的尸体已被塞到埃德来军营附近的一辆红色菲亚特汽车里。警察立刻赶到那里,结果迎接他们的却是摇控炸弹爆炸。   这两则不能证实的新闻使美意警方压力骤增,也令意大利警方损伤惨重,更使多拉尔的家属和朋友十分担心。虽然莫罗之死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但岁月仍然无法冲淡人们对血腥的记忆。为了救出多拉尔,使他免遭莫罗的厄运,几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朋友宣布:要是红色军团释放多拉尔将军,愿出赏金10亿里拉(约900万美元)。可是没有人有任何表示,甚至连敢于来行骗的人都没有。焦急的朋友又贴出赎人告示:如果释放多拉尔将军,不仅不追究责任,还奖赏20亿里拉(约1800万美元)。可仍然是泥牛入海,无声无息。   1月6日晚9点,在卢布尔雅那的帕多瓦地区发现了红色军团关于多拉尔将军的第三号公报,说正在对多拉尔进行审讯。与此同时,另外几家报纸都分别自称接到红色军团分子的电话,说已经将多拉尔处死,并且指出了可以找到尸体的几个地点,警察马上组织搜查,要么落空要么发生爆炸,幸运的是这次没有人员伤亡。   穷途末路的意大利警方也是病急乱投医,他们不得不求助于意大利黑手党来帮助寻找多拉尔的下落,以达到以毒攻毒的效果。在这种特殊环境下,一对敌人组成了一个奇特的同盟。   意大利黑手党和红色军团是黑道上的两支劲旅,过去曾一度合作,共同对付政府,后因利益冲突、政见不合而分道扬镳。他们之间积怨很深,相互仇杀。可是意大利警方又担心此事公之于众,将令他们非常难堪,于是他们决定通过逃到美国的黑手党分子和他们在意大利的同党进行联络。为此,意大利驻联合国武官马瑟罗·坎皮安开始在纽约的黑手党人中着手调查,并结识一位名叫多米尼克·隆庇诺的律师。他曾是意大利北部黑手党头目弗朗契诺·雷斯特的律师,并受过短期监禁。坎皮安告诉他,假如他愿意提供帮助,将得到一大笔钱。隆庇诺答应了下来。   几天后,他打电话给意大利情报机关,告诉他们已查明多拉尔被关押在卢布尔雅那、帕多瓦和波罗尼亚三城市所形成的三角区内。第二天,他和意大利的同党多次通话之后,肯定多拉尔被关在帕多瓦,但他还不知道确切的地址。他说他的委托人雷斯特有可能提供确切的地址。而雷斯特正在米兰维多尔监狱里服刑。坎皮安很快同意了隆庇诺的建议。圣诞节期间他拟出了一个计划,决定偷偷把隆庇诺弄到意大利和雷斯特见面。由于隆庇诺仍然是个没有护照的逃犯,意大利官员不得不为他伪造一份护照,其身份是某校汽车司机教练,化名为安格鲁·狄蒙索。   12月27日,戴着墨镜穿着牛仔裤的隆庇诺直奔设在曼哈顿第五大道的美国签证处。虽然事先一再被告知保证他平安无事,他还是约坎皮安提前一小时到了现场。他们紧张地把周围巡视了几遍,很快发现有许多身着军用雨衣假装看报的人。隆庇诺意识到这其中必然有诈,他立刻从电梯里溜了出来,跑到大街上,还没等抓到他的时候,就跳上一辆路过的街车逃走了。坎皮安茫然不知所借,也只得混在人群当中溜走。   这伙追击者原来是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他们得知一名非法居住在纽约的黑手党分子正企图弄到一张假护照返回意大利,故而想探个究竟。几小时后,联邦调查局找到了隆庇诺和坎皮安,进行了严厉的盘问,要求弄清意大利当局为何帮助一个黑手党逃犯。坎皮安给正在罗马的上司斯伯特里挂了电话,问他是否应当向联邦调查局吐露真倩。斯伯特里当即打电话给中央情报局多拉尔案件驻罗马联络官,和盘托出了通过黑手党探寻多拉尔下落的计划。   中央情报局对此十分感兴趣。他们很快通知联邦调查局不要再插手,并且用电话直接和隆庇诺谈判。此时隆庇诺再也不敢轻信意大利情报机关了,他坚持要求美方提供保护,并要保证事后让他合法地回到美国,他才同意去意大利见雷斯特。美国司法部同意了他的要求。   1月23日,隆庇诺在纽约肯尼迪机场乘坐阿里塔尼亚航空公司的班机直飞罗马,坎皮安同行。飞机一阵落,早已等候在那里的中央情报局及意大利有关人员立即把他带到一家旅馆,那里离美国大使馆仅一街之隔。   26日深夜,隆庇诺在4名意大利警察的保护之下,钻进了一辆白色的轿车直奔米兰。后面跟的第二辆车上坐着坎皮安及意大利情报官员。在司法大楼的警署里,隆庇诺见到了雷斯特,他是专门为了这次会晤被从监狱里提出来的。隆庇诺对这位黑手党领袖说:“对美国人来讲,找到多拉尔将军的下落至关重要,你能帮助我们吗?”雷斯特对此并不感到意外,因为隆庇诺一直通过别的途径同他保持联系,他早已派出手下的人寻找线索了。雷斯特的条件是:作为向意大利当局提供多拉尔被关押地点的交换,当局必须给他以更好的待遇。双方达成了协议。并商定了通知对方情报的方式。   那么多拉尔将军到底被劫往何处了呢?恐怖分子将他押送到离维也纳城以北48英里的帕多瓦市,由于警察加紧搜索,使他们无法将他继续转移,只能冒险在光天化日之下,把装着多拉尔的箱子,抬进了宾得蒙大街2号的楼里。   当多拉尔苏醒过来时,眼前一团漆黑,他意识到自己还被蒙着眼,想用手去摘掉,却又发觉双手也被铐住,幸好嘴里塞的东西拿掉了,于是他喊了几声。他听到脚步声走近,有人将他抬起,然后有人在解蒙眼的布条,突然他感到强光刺眼,一阵眩晕,他急忙闭上眼睛,又慢慢适应着睁开。   面前站着两个戴着面具的男青年。多拉尔发现自己正坐在一张钢丝床上,被铐住的手脚用一根铁链锁在床头。放在屋中央的这张床外罩着一顶尖尖的军用帐篷。透过卷起的篷门,他观察着,眼光定在墙上的徽章上:红五角星和机关枪。   红色军团对多拉尔进行了审判。他们要他交待北约的军事机密,将军缄口不言;他们让他坦白在越南服役期间所犯的罪行,将军于是向他们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和战争故事,听得这群人既感兴趣,又十分气恼。几名负责审判他的恐怖分子扬言如果不正面回答问题就枪毙他。   死的念头不时在多拉尔的脑海里闪过。他想连莫罗都难逃红色军团的毒手,何况他这个美国将军呢!但是他又深信自己的分量,知道活着的他对美国和意大利的重要性,似乎活着的多拉尔对红色军团也更有用处。   他默默地忍受着,一天天重复着这种无聊而又令人心碎的生活:接受审问,坐在床上面对墙壁。当恐怖分子商议要事时,就给他戴上耳机,放着最大音量的激烈的摇滚乐,这刺激的音乐简直要使他发疯。   一个多月过去了,外面的世界发生了什么变化,他一无所知。但是他觉得恐怖分子的态度似乎没有刚来时那么粗暴了。他被审讯时,恐怖分子已不再蒙住他的眼睛,他们自己也不戴面罩了,也就是说,他们之间已可以互见真面,无所顾忌了。这意味着什么?作为一个军人,他明白这预示着死期临近。   多拉尔的预感是正确的,恐怖分子见他身上没有什么有效成分,就决定不久干掉他,甩掉这个大包袱,也让美、意方面丢个大脸。而美国和意大利当局正如热锅上的蚂蚁,他们最担心的就是电话铃一响,红色军团宣布处决多拉尔。意大利警方在全国进行大搜捕,撒开大网,一举抓获了19名恐怖分子,其中包括红色军团的头目恩扎尼,从中也了解到多拉尔下落的一些线索,跟隆庇诺提供的情况相吻合,但并不具体。   警方把搜索圈缩小到帕多瓦地区。   1月25日下午,帕多瓦警署的报警电话响了,值班警察拿起话筒:   “这里是帕多瓦警署,请先通报姓名和地址。   “我愿说出姓名。不过我是个粗人,姓名开头字母是凡。”   警察一下明白了这是坎皮安等人与黑手党约定的暗语,他激动地说:“请讲。”   “现在我把红色军团关押多拉尔将军的地址告诉你们,多拉尔被关在宾得蒙大街2号超级市场的二楼,他的房间的窗户下写着一个大写的‘A’字。”   警察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是话筒里的声音是那样的清晰。   为了慎重起见,警方进行了三天周密的侦察,核实了匿名电话所提供的情况。“紧急行动中心”命令特种部队立即做好战斗准备。   他们侦察好行动路线,并进行了周密的部署,但在决定行动时间时,各执己见。夜间行动虽然隐蔽,但容易误伤多拉尔将军。拂晓出击呢,大街上没有行人,营救行动可能会被红色军团事先发觉。最后商定中午出击,利用中午最热闹的时候动手,达到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效果。   计划已定,立即开始行动。1月28日上午,近百名特种部队的队员身着便衣悄悄地包围了宾得蒙大街2号的超级市场。谁也没有注意到市场不远处停着的一辆没有标志的轻型货车。其实车里正坐着10名全副武装的特种部队成员,他们每人配备一把M-12冲锋枪和一支大口径手枪,腰间挂着红外线眼镜和红外线瞄准器,身上穿了轻型防弹衣,还准备了防毒面具。货车里的空气紧张得使人窒息。   11点30分,停在市场对街建筑工地上的一辆铲泥车突然起动,马达轰鸣。这是他们发动攻击的信号,同时也可掩护行动。   10名突击队员迅捷如电跳下货车,直扑超级市场,早已散布在市场内外的便衣,迅速疏散人群,街道两端被警车封住,一切车辆停驶。   市场里的人一阵慌乱,突击队员大声说:我们是警察,不要害怕,大家不要动。10个人冲向2搂。   此时“人民监狱”里仍然很平静。录音机里放着流行歌曲。这里共有5名看守,为首的老弗斯奥是绑架行动的匪首,他也曾参加过绑架莫罗的行动。这时他正坐在里屋,翘着双脚,悠闲地欣赏着裸体画报。房主阿尔曼尼和他男朋友依偎在屋角的床上,轻声交谈着。萧斯刚刚从超级市场买东西回来,正转身锁房门,另外一个在中间的屋子里看守多拉尔。   冲在最前面的突击队员一脚踹开门,萧斯被撞了一个趔趄,他抬头一看顿时脸色苍白,还没等他站稳反应过来,突击队员一拳打中他的下巴,将他打倒在地。   与此同时,另一个突击队员冲进关押多拉尔的房间,看守多拉尔的恐怖分子听到响动,连忙起身拔出装有消音器的手枪对准多拉尔,将军闭上了眼睛开始了虔诚的祈祷。   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名突击队员一枪击中恐怖分子的脑袋。只听见一声闷哼,恐怖分子栽倒在地。与此同时其他突击队员旋风一般冲进了里屋,大声断喝:“举起手来!”   歹徒们像受到电击般地站了起来。这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来得太突然,老弗斯奥和阿尔曼尼等3人甚至来不及做任何反抗,就束手就擒了。几副锃亮的手铐铐住了他们的双手,老弗斯奥仍然光着脚,手里还抓着报纸呢!在突击队员的押送下,红色军团恐怖分子走出了超级市场,钻进了囚车,警笛声起,向远方开去。生擒4名恐怖分子,击毙一名恐怖分子,同时安全救出了多拉尔将军。   营救行动胜利结束,只用了短短90秒钟,突击队员用枪打开捆住多拉尔手脚的铁链,把他从钢丝床上搀扶下来,这位刚强的老兵甚至有点不会走路了,站立不稳又跌倒在床上,如此反复了几次。最后,他终于自己站起身来,用一种美国人惯有的幽默笑着说:“这可比007精彩多了。”   当人们把他从屋子里扶出来,受到了围观群众的热烈欢呼,人们庆祝对红色军团的这一致命性的打击。很快,多拉尔将军与家人团聚,不久后回国,在美国受到了精心照料,美国总统对意大利安全救出多拉尔将军致电表示感谢。   若干年后,多拉尔将军经过多方查询,将营救他的经历写起了一部畅销书,名叫《42天的营救》以感谢营救他的众多无名英雄。   凶手的伎俩   这是一个夏天的晚上,月光皎洁明亮,静静地照着大地上耸立着的一座还未完工的大厦。这栋大厦预定盖10层,但目前脚手架却还未搭到一半。离此处15米远的地方,可以看见一幢二层楼的小楼,那是工程公司的临时事务所。   一楼是仓库,下班之后一个人也没有,二楼却灯火通明,透过打开的窗口可以看见有几个人正围着一张设计图在研究。有的人把账簿摊在桌上,用电脑仔细地核对数字;也有人在整理票据,时而在键盘上敲打着什么,大家都在为工程的进度做充分的准备。   在忙碌的办公室中巡视的人,是经理陈能。他看起来差不多35岁,身材高大,眼神锐利。稍后他向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就在他进去房间不久。突然从远方的建筑物传来一声清脆地枪响,同时经理室有一声惨叫传出,全体员工顿时都吓了一跳。   待人们清醒过来后有人跑去窗户边张望,有人跑向发出枪响的建筑物,剩下的人全都冲进了经理室。   陈能伏在办公桌上,已经断气了。他的背部染红了一片。   桌子上放着电话机、对讲机、文件夹、烟灰缸等用具,陈能的胸下压了一张设计图,可见他原本是要看设计图却被人从背后的窗户开枪射杀。   陈能座位后面是一扇窗户,玻璃窗是打开着,纱窗也是打开着的,被子弹穿破了一个洞。由此可知,凶手早在对面未完工的大厦中埋伏,等到陈能一进来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就开枪将他射杀。   这点由死者死亡的情况,任何人都可以判断出来。   警察赶到现场,经过勘验,更证明了大家的推断。   经过搜查,在未完工的建筑物里发现了一把用钢筋、电线固定好的猎枪,其位置正好对着主任的办公室,也发现了凶手的鞋迹以及两双白手套,警察人员鉴定上面残留着猎枪发射时喷出的火药,这是凶手逃跑时将它遗弃的。   案发现场仅有这些线索。这附近偶尔有一辆警车来此巡逻,看看有没有人来此偷建筑材料。   当听到枪声时,警察立刻提高警惕,看看是否有可疑的人物。不久,看到几个从事务所跑出来的职员,大家一起搜查,竟连一个人影都没看见。   凶手怎么会消失?真令人想不透。但是这时传来了惊人的消息,一楼的仓库管理员老郑看见了凶手,警察局的王警官和两名部下连忙去找他。来到仓库,只看见仓库里到处堆满了电线、金属管以及其他杂物。   仓库管理员老郑50多岁,皮肤略黑,面部有些阴暗。用一种战战兢兢的眼神看着王警官。   “案发时,你在做什么呢?”   王警官开口问他。   老郑回答道:“我在仓库中整理散乱的电线,听到枪声,马上跑到窗户边张望,在对面那栋未完工的大厦里,忽然有一个大块头的身影闪了一下!”   “不知你是否听过这么一个传言……你在偷取仓库的材料时,被陈能发现,但是他并未张扬,只是抓到你犯罪的证据。”   王警官直截了当地说。老郑慌张起来:   “哪有这样的事!全是谣言!”   “只要杀了陈能,就没有人知道了,对不对?”   “不,怎么可能,我一直待在仓库里……你看仓库的窗户都装了铁窗。白天门外也有警卫守着,我怎么可能去杀经理?”   老郑拼命想减轻王警官对他的怀疑。   王警官看了看仓库中的情形,出来对一个刑警说:   “凶手是老郑,没错!”   那名年轻的刑警张大了眼睛看着他说:   “不可能吧,他不是一直都待在一楼的仓库里吗?”   “我来做说明吧。”   王警官对他说。   “二楼的员工因为忙于工作,不可能会去杀人,只有老郑没有不在场的证明!”   “但是他并未从一楼仓库中出来啊?”   刑警有点怀疑地问。   “在仓库里放着许多电线,堆积如山,只要利用那些东西,就可制成简易的发射装置。”   “但是在仓库中的他不可能找到机会下手,因为死者一直在办公室中走动。”   “不,还有更高明的方法。”   王警官笑了一笑,说道:   “走进去看一看,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那个年轻的刑警满腹狐疑地跟着他进了仓库。   王警官细细查看了老郑的桌子。从上面拿起一部对讲机。然后坐在老郑身边,问道:   “你服过役是吧!”   “啊,是的。”老郑点头道。   “老郑,你很聪明,但这电线和对讲机却露了马脚。”   “这……这对讲机是公司发的,我……”   “你用它确定了陈能是否回到了办公室。”   “王警官……”   “你当过兵,会使用枪支,你用钢筋和电线把枪固定好,对准了陈能的座位,然后用这个……”王警官举起了打了绳结的一截电线。“你把电线折成两半但没有折断,以钢筋作支柱经由仓库的支架再拉到自己的手边,然后扣动扳机,松开绳结。这是我从大厦地上发现的。”   老郑听了王警官的解释脸色变得灰白,只是垂头丧气反复地说:“不……不是我……”   女间谍的诡计   菲利浦在机场门口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见到好友米谢尼亚的影子。几天前他们联系过,当时菲利浦正准备放一次长假,于是米谢尼亚便邀请他到他那里玩一玩,顺便好好聊一聊,并答应到机场接他。米谢尼亚是一个生物学博士,他正在研究大豆的生长周期。菲利浦想打个电话,可电话老是占线,菲利浦只好摇摇头,要了辆出租车。 一刻钟以后,菲利浦来到米谢尼亚家中,迎接他的是米谢尼亚的女秘书。女秘书对他说:“您是菲利浦先生吧,我是米谢尼亚博士的秘书,博士让我告诉您,他现在有一个重要的电话会议,请您10点钟到研究所与他见面。”边说边请菲利浦进屋,并坐到他的旁边聊了起来。   菲利浦坐了几个小时的飞机,有些疲乏,他并不想同女秘书玛丽小姐啰嗦,但是碍于情面,只好默不作声。   10点时,菲利浦和那位女秘书乘车来到研究所。一位年纪挺大的警卫从窗口探出头来,问道:“玛丽小姐,你回来啦?”   玛丽耸耸肩说:“噢,我给博士送文件来了。”   菲利浦有点儿纳闷:米谢尼亚不是让玛丽小姐来接我的吗?她怎么撒谎。   玛丽见菲利浦脸上升起一片疑云,就伏在他的耳边说:“这些警卫如果知道我是因私出去的,会报告给所长的,我可不想挨骂。”说完,玛丽调皮地眨眨眼。   他们正悄悄嘀咕的时候,警卫出来开门了,他拉开铁门,忽然说:“哦,玛丽小姐,博士的房间的电话好像坏了,刚才我打电话过去,一直没人接听。”   菲利浦怔住了,他掐指一算,从飞机场打电话算起,到现在已将近两个钟头了,谁的电话能打这么长时间?   菲利浦猛然意识到有问题,他暗叫不好,推开警卫,朝里面跑去。   警卫大叫:“你是干什么的?给我站住!”   菲利浦根本不管这一套,玛丽小姐也紧随其后。博士办公室的门锁着,玛丽小姐拿出钥匙开了门,打开灯后玛丽小姐惊叫了一声。只见,博士伏在桌上,后脑满是血迹。警卫见此情景,忙说:“我去报警。”   菲利浦紧咬嘴唇,忍住悲伤。他跨进屋里,环顾四周,只见博士脚下撒落了一大叠文件,他身后的保险柜已被打开。   玛丽慌忙蹲在地上,拾起了文件。   “哎呀!快速繁殖大豆的文件被盗了!”玛丽惊叫着,“这是其他公司做梦都想得到的一份密件,它可以带来高额利润。一定是别的公司派商业间谍干的,我猜……”   玛丽小姐偷偷地瞟了瞟菲利浦。   菲利浦好像没有听见她的话,只是仔仔细细地检查着房间的每个角落。   玛丽小姐说:“菲利浦先生,我们最好不要破坏现场,等警察来了再说!”   菲利浦猛然抬起头,指着垃圾桶里一包装有10小块冰淇淋的盒子。   “没吃过就扔了,未免太可惜了。”   “哦,那是我买的。博士最喜欢吃冰淇淋。”玛丽板起脸,“这种情形下,希望您别再开玩笑!”   菲利浦的眼角扫到桌旁的电话,就拿起桌上的电话,发现听筒出奇地凉。   菲利浦将电话挂好,忍住眼中的泪水。他转过身,眼睛里闪烁出仇恨的火焰。   “凶手就是你,玛丽!”   “什么?你在胡说!”玛丽小姐大声喊着。   菲利浦冷笑两声,从口袋里掏出证件,说:“玛丽小姐,安静点。我是华盛顿的警察,这里戒备森严,凶手不可能翻墙逃走,否则是会被警卫发现的,所以凶手肯定来自内部。”   “既然你是警察,就知道我不具备作案时间,我一直和你在一起。”   “和我在一起?那不过是你耍的花招。谢米尼亚的电话一直占线,表面上看好像是有人在使用,实际上是你把冰淇淋盒的干冰塞在电话听筒的下面,使电话保持‘通话’状态,等到干冰融化后,听筒自然挂回原位,而不留下丝毫痕迹,但是,你忘了,长时间接触干冰,听筒会变得冰凉。”   听完此话,玛丽倒退了两步。   菲利浦抢过被玛丽小姐夹在腋下的画册,打开封面后,里面已被挖空,装着博士丢失的文件。   玛丽小姐面无人色,低下了头。   独擒变态杀手   德国汉堡的一座军火库被盗,4个警卫军火库的士兵被杀,仓库里被盗走一支最新式的带有红外线瞄准器的冲锋枪,和两千发子弹。这个案子引起了德国警方和军方的高度重视。根据现场情况分析,估计是恐怖集团所为。   一听到现场调查专家这么说,哈特差点笑出了声,那位专家立即用严肃的目光扫了他一眼。哈特赶紧收敛笑容,板起了正儿八经的面孔。哈特只是刑警的队长,如此小的官职在这种场合里,是根本不允许插嘴的。但哈特认为,既然弹头是一样的,凶器是同一把枪,那么凶犯只是一个人。如果是恐怖集团所为,仓库里的武器早被搜刮空了。   回到家里,哈特就对妻子叙述了一番:“真可笑,实际上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杀人盗窃案,只不过是军火库被盗罢了。竟然组织了100多人的调查会,越弄越麻烦。听说,罪犯还留了一封勒索的信,署名为八舍的执行者。”   “八舍?”哈特太太的眉头一皱,“那可是占星术里的术语。”   哈特对太太迷恋占星术向来不满意。这会儿竟把占星术和枪支被盗案扯在一起,使他有些恼火。   可哈特太太好像并不在意丈夫的脸色,喃喃自语道:“太阳的运行路径叫黄道,把黄道十二等分,每一等分就叫‘舍’,八舍就是蝎子舍。”哈特太太突然抓住丈夫的胳膊,兴奋地说:“那么照这样推算下去,你可以在1974年至1979年的10月21日到11月22日之间出生的青年中去查找这个人。”   哈特转念想想,太太的话也许有一定的道理,但毕竟是迷信,上司肯定认为这是无稽之谈。   没想到,几天以后,那位八舍的执行者竟用偷来的武器袭击了政府要员,勒令3天后必须将100万马克存入瑞士银行指定的账户内。   “我要把自己掌握的这些情况告诉上司,如果推测是真的,那就可以及早抓住罪犯。”哈特终于壮起胆,推开了上司的房门。 上司听了哈特的话,不禁哈哈大笑,觉得这是纯属荒谬的歪门邪道。   哈特带着一肚子火气呼呼地回到了家中。太太却满面春风地迎上来,连声说:“好消息,你要找的那个人和我共同拜一个星相学家为师,老师告诉了我他的一些情况和地址。”   哈特接过妻子递过来的纸条,打开一看。原来八舍的执行者是个法医,他整天解剖尸体,由于本身神经异常脆弱,加上看到的受害者的惨状对他产生刺激,变得心理不正常。   八舍的执行者住在偏僻的山谷里,那儿只有一幢平房。   哈特借着夜色的掩护,悄悄潜入了平房前。他将身子紧贴墙壁,一点点向前挪近。哈特暗想:我这次来,只想弄清楚情况。如果查对了,就能及时除掉一大害,万一有点差错……哈特想到这里,干脆收起了手枪,他可不愿一个与此事无关的疯子受到惊吓。   屋子里出现了昏黄的灯光,哈特听到有人在唠唠叨叨念着什么,再仔细听听,和妻子平常在家念的咒语一模一样。   隔着门缝,哈特看见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人,跪在地上,双手合十,满脸虔诚,似乎在等待神灵的降临。   或许是妻子弄错了,如此虔诚的一个教徒,能扣动扳机杀人吗?哈特暗想,然后他准备悄悄离开。   谁料,刚一转身,哈特碰撞倒了一个酒瓶。   相信占星术的人,在念咒语的时候,最讨厌别人打搅,认为那是对占星术的蔑视。哈特知道这点,他连忙纵身一跳,跳进了窗屋后草丛里。   那个年轻人阴沉着脸,出来了,他大声喝斥:“谁!”   哈特活灵活现地学了一声猫叫。   那个人伸头往外瞅瞅,暗暗骂道:“妈的,连野猫也来捣乱。”   就在他缩回屋里的一刹那,哈特看见他的双手竟端着一只冲锋枪。对武器非常熟悉的哈特一眼就认出了那正是失窃的冲锋枪。   哈特顿时打心眼里佩服妻子,竟同她预料的一模一样。   但这家伙手中有火力极大的冲锋枪,怎么办?喊警察来帮忙,恐怕来不及了,这家伙已穿戴齐全,大概马上就要出门,继续行凶做案。   哈特猛地从草丛中站起,大声喝道:“八舍的执行者!”   那家伙慌忙回头看。就在这瞬间,哈特的子弹已经击中了他的手腕……第二天的报纸对哈特独擒凶手的事迹进行了报道。当然,那100多人的调查会也自然解散了。   红头发协会   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拜访老朋友福尔摩斯先生,他正和一位矮矮胖胖、满脸通红且长着一头红发的老先生说着什么。我为自己的贸然到访深感抱歉。正想退出的时候,福尔摩斯却一把将我拉进屋里,并随手把门给关上了。   “亲爱的华生,你来得真是时候。”他高兴地说。   “你们正忙着吧?”   “是忙着,非常忙。”   “那我到隔壁房间去等一会儿。”   “不用了。威尔逊先生,这位先生是我朋友,也是我搭档,他帮我成功地破获了不少重要案件,毫无疑问,在你的这个案件中,他也会给我很大的帮助。”   矮胖的红发老先生在椅子上欠了欠身,向我点头致意,可那双肥胖的小眼睛却闪过一丝怀疑的目光。   “你坐下吧,”福尔摩斯说着又坐到了扶手椅上,手指并拢——这是他思考问题时的习惯动作。“亲爱的华生,我知道。你和我一样,对日常生活中单调无聊的那一套毫无兴趣,而对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有着特别的兴趣。你非常细心地记录了那些离奇的案件,你的所作所为,为我的冒险事业添了不少光彩。”   “我对你经手的案子很有兴趣。”我说。   “你应该没忘记前几天我们讨论玛丽·萨瑟兰小姐提出的那个简单的问题之前,我非常感慨地说出的话吧:为了取得奇特的成功和非常默契的配合,就必须深入到生活中去,它比任何大胆的想象都具有冒险性。”   “我不赞同你的说法。”   “是吗,华生?但你最好和我的看法一致,不然,我将不停地举例说明,直到你认输为止。好了,这位加贝兹·威尔逊先生,今早专程赶来给我讲了一个故事。我很久没听过这样稀奇古怪的故事了。我以前说过,最离奇独特的事件往往和一些轻微的犯罪有关联,与较大的犯罪倒没什么关联。甚至这些事件根本和犯罪无关。现在,我还不能推断这事与犯罪有关,但它的经过非常离奇古怪,威尔逊先生,请你把事情的经过从头到尾再讲一遍,这事太古怪了。我想从你的讲述中获取一些更详细的细节。一般情况下,一个能说明事情经过的细节,能让我想起几千个类似的案例,并由此引导我的推断,可这次,我得老实承认,这件事很不一般。”   那位矮胖的老先生有些自豪地挺起胸,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张又脏又皱的旧报纸。他把报纸放在膝盖上,伸长了脖子在广告栏里查找着。趁着这个机会,我开始仔细地打量他,希望能和福尔摩斯一样,从他的外表上看出什么东西来。   可是,我几乎没看出什么东西来。这位老先生表面上看,是一个很普通的英国商人,他肥胖、自负、动作迟缓,一条肥大的裤子上是一件有些脏了的燕尾服,因为衣服没扣上,里面褐色的马甲就露了出来,马甲上系着一条粗重的怀表链,链上坠着一个晃晃荡荡、中间钻着方孔的金属装饰。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旧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领子压得起了褶皱。总之,这位老人除了一头鲜红的头发和那满脸的懊恼和不满外,就没什么特别之处了。   敏感的福尔摩斯立刻看出了我在干什么,他看到我疑惑的样子时,微笑着摇了摇头。“他曾经干过体力活,吸鼻烟,是共济会会员,他去过中国,最近写过不少东西,除了这些一看就知的东西,我也没发现别的什么。”   加贝兹·威尔逊先生一听这些,立刻坐直了身体,两眼紧盯着福尔摩斯。   “哦,上帝!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他吃惊地说道,“比如,你怎么知道我干过体力活?这是真的,我以前在船上作过木匠。”   “亲爱的威尔逊先生,你看你的手吧,右手明显比左手要大,而且肌肉也比较发达,这说明,你用右手干过重活。”   “吸鼻烟和共济会会员呢,你怎么看出来的?”   “我要告诉你的话,那显得你的理解力太低了,何况,你还不遵守你们团体的规定,别了一个弓形指南针模样的别针呢?”   “啊,是的,我确实忘了这个,那么写东西呢,你怎么知道的?”   “那还用说吗?你右手袖子有一块五寸长光亮的地方,左袖肘关节的地方还打了块补丁,这都是与桌面摩擦的结果。”   “那中国呢?”   “你右手腕上有条鱼的纹身,这肯定是在中国纹刺的。我研究过纹身,甚至还写过相关的文章。能够细腻地给大小不同的鱼鳞着上粉红色,只有在中国才能做到。另外,你怀表链上吊着的中国钱币,更能证明这一点。”   加伯兹·威尔逊先生忍不住笑了起来。他说:“哎呀,我怎么没这么想,一开始我还以为你神机妙算呢?可说出来后,事情原来这么简单!”   福尔摩斯说:“华生,我真不该说出来,我应该大智若愚才对。你知道,我的能耐就那么回事。如果尽说实话,很快就会名声扫地的。威尔逊先生找到广告了吗?”“找到了,在这里。”他说着,粗红的手指指着广告栏,“就在这儿,所有事情都是它引起的。先生,你们自己看看吧。”   红发会   因原住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已故黎巴嫩人埃基亚·霍普金斯之遗赠,红发会现有一每周四镑、纯系挂名职务之职位空缺,凡红发男性、年满21岁,身体健康,智力正常者均可前来应聘。应聘者请于周一上午1点亲临舰队街教皇院7号红发会办公室楼向邓肯·罗斯提出申请。“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把这个奇怪的广告读了两遍后,情不自禁地说。   福尔摩斯在椅上笑得哈哈直抖,他高兴时总这样。“这广告很奇怪,是吗?”他说,“好啦,威尔逊先生,你就从头讲起吧,把你的一切——你的家人和这个广告带来的运气都讲出来听听吧。华生,请先把报纸的名称和日期记下来。”   “这是一张《记事晨报》,1890年4月27日的,正好是两个月以前。”   “很好,威尔逊先生,请讲吧。”   “噢,福尔摩斯先生,我刚才说过,”威尔逊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一边说,“我在市区的科伯格市场附近开了家小当铺,这是小买卖,几年来,我靠它勉强过日子。以前,我雇了两个伙计,可到了现在,我只能雇一个,本来这一个伙计我也雇不起。多亏了他为了学会做这种买卖,情愿只拿一半薪水。”   “这个伙计叫什么名字?”   “他叫温森特·斯波尔丁,我不知道他年龄多大。福尔摩斯先生,这伙计非常精明能干,凭他的能力,我知道,完全可以挣到更多的钱,但是,既然他自愿,我又何必给他加薪水呢?”   “是的,何必呢,你能以这么少的薪水雇一个这么好的伙计,可真够幸运的,像你这样幸运的雇主,恐怕没几个,不知你雇的伙计有什么缺点呢?”   威尔逊先生说:“他也有缺点。他是个摄影迷,拿着相机到处跑,一点上进心都没有。照完相以后,就到地下室去冲洗,一冲就老半天。不过,虽然他毛病很大,但还算是一个很好的伙计,没有坏心眼。”   “我想,他还和你住一块吧。”   “是的,先生,除了他,还有一个14岁的小女孩,这小女孩负责做饭,收拾房间。我是个老光棍,没结过婚,所以,我们就这几个人住一起。   “打破我们平静生活的就是这个广告。两个月前的今天,斯波尔丁拿着这张报纸走进当铺,他说:‘威尔逊先生,我真想让上帝把我变成红头发的人。’   “我不解地问:‘为什么?’   “他说:‘为什么?红发会又有一个空缺了!谁要得到这个职位就发财了,听说空缺的人很多,所以受委托招聘的人都不知道怎么办了。假如我的头发变成红色的了,我或许能够得到这个肥差。’   “我又问他:‘这到底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先生,你知道,干我们这行的,是送上门的买卖,所以,我通常很长时间不出门,外面的事一无所知,能听到点新闻总是挺高兴的。   “‘你没听说过红发会的事?’他问我。   “‘从没听过。’我说。   “‘哎呀,怎么这样?你完全有资格去申请这个职位呀!’   “‘值得去申请吗?’我问他。   “‘年薪有两百多镑,工作轻松又不影响自己另外的工作。’   “‘事情就这样,你们应该知道,额外的两百多镑收入对买卖一直不景气的我来说,真是天大的喜事。’   “于是,我要他把事情的原委说清楚些。   “‘喏,’他把广告指给我,‘你自己看吧。红发会有职位空缺,还写明了招聘的地址。听说,红发会是由一个叫埃基亚·霍普金斯的美国百万富翁创建的,他长了一头红发。这是一个非常古怪的人,他对所有红头发的人都怀有深厚的感情。他死后,人们发现,他把所有财产交给了托管人,他立下遗嘱要用遗产的利息为红头发男人找个好的工作。听说薪金很可观,而且,不用做什么事。’   “我说:‘可是,申请这个职业的红发男人肯定也不少。’   “‘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多,’他告诉我,‘你看,这个美国人是在伦敦发迹的,所以这个职位只限于伦敦人,而且必须是成年男子,我还听说,申请人的头发必须是火红色,深红或浅红都不行,威尔逊先生,你要想申请就赶快去。不过,你也许看不起这区区几百英镑。’   “先生们,你们看,我的头发正是火红色,没错吧,因此,我想,要是我去申请这个职业,肯定会比别人有希望得多。温森特·斯波尔丁好像很了解这件事。所以我让他和我一起去,以便到时帮我一把。于是我叫他关了店门和我一起去,他很高兴能放一天假。就这样,我们向广告上说的那个地址出发了。   “我从来没见过那种场面,福尔摩斯先生,舰队街到处都是来自各个地方的,长着红头发的人,教皇院看起来像堆满了桔子的推车。我怎么也没想到一则广告竟然招来这么多人。他们的头发五花八门——砖红色、橙色、棕红等等。斯波尔丁说得对,像我这样火红色头发的人并没几个。我一看那么多人来应聘,觉得自己没什么希望,打算放弃,可斯波尔丁不让。真没想到,他会那么卖力地把我连拉带拽地从人群中挤了进去,一直挤到了红发会办公室的台阶上。楼梯上有两股人流——一些人灰心丧气地下楼,另一些人满怀希望地上楼。我们拼命往上挤,不一会儿,我发现我已经进了办公室了。”   威尔逊说到这里停了下来,把鼻烟拿了出来,使劲吸着。   福尔摩斯说:“你的经历可真逗,接着说下去吧。”   “我发现办公室很简陋,只有几把椅子和桌子,桌子后面坐着一个头发比我还要红的矮个子男人。每个应聘的人走到他面前,他都先说几句,然后把他们不够资格的那些毛病挑出来,看来想得到这个职位并不容易。可轮到我的时候,这个小个子男人对我特别客气,我们进去后他还特别关上了房门,以便我们单独交谈。   “我的伙计向他介绍我,‘这是加贝兹·威尔逊先生,他愿意补红发会的空缺。’   “‘他简直太合适了!’矮个子男人说,‘他符合我们的要求!没有哪个应聘者的红头发有他的这么好。’他说完退了一步,歪着脑袋打量我的头发,把我看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过了一会儿,他一把握住我的手,很热情地祝贺我申请成功。   “‘你要是推辞的话就太令人失望了,’他说,‘不过我得以防万一,相信你不会介意的。’说完,他就紧紧地揪我的头发,直到我痛得大喊大叫,他才放手。‘你疼得眼泪都出来了,’他说,‘你的头发是真的,请原谅我的谨慎,我们上过当,两次是假发,一次是染红的,所以,我们必须小心些。’他说着就走到窗前,扯着嗓子告诉下面已经有人补缺了。窗外一片叹息,人群很失望地散开了。他们走了以后,红头发的人就剩下我和那位矮个子经理了。   “‘我叫邓肯·罗斯,’矮个子男人说,‘我也是红发会巨额基金的受益者,威尔逊先生,你结婚了吧?’   “我回答说没有,他的脸就沉下来了,神情严肃地说:‘老天,这就坏了,你真让我失望,这个基金会就是为保护红发人的数量,让他们繁衍后代而设立的,可你是个光棍,这太让人失望了。’   “福尔摩斯先生,我一听这话就灰了心,以为没希望了。可他想了一会后又说:‘没关系。换了是别人,就得走人,可你有一头特别的红发,我们可以通融一点。你什么时候能来上班?’   “‘这就有点麻烦了,我自己开了家当铺。’我告诉他说。   “温森特·斯波尔丁这时说:‘威尔逊先生,你放心吧,我会帮你看好铺子的。’   “‘上班的时间是几点到几点?’我问。   “‘上午10点到下午2点。’   “福尔摩斯先生,你知道,当铺的生意大多都在晚上,特别是周四、周五的晚上,这两天正是发工资的时间。所以,能在这之前多赚几个钱我当然乐意,何况,我很清楚我的伙计,他是个好人,会把铺子看好的。   “我就说了,‘我接受这个工作,工资多少?’   “‘每周4英镑。’   “‘都干些什么呢?’   “‘只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   “‘这话是什么意思?’   “‘嗯,就是说,上班时间你必须始终呆在办公室里,不能出这幢楼。只要你离开一步,就等于你自动放弃这个工作。这一点,遗嘱上说得很清楚。上班时间离开了就得走人。’   “‘每天不过四个小时嘛,我不会离开的。’   “‘不许以任何借口离开,’邓肯说,‘即使生病也不许。你必须好好呆在这,否则就是自炒鱿鱼。’   “‘那我到底做些什么事情呢?’   “‘抄《大英百科全书》,我这有第一卷,你得自备墨水、笔和纸。我们只提供你桌椅。明天你就来上班吧。’   “‘行!’我说。   “‘那好,威尔逊先生,我再次祝贺你得到这个职位,再见。’他向我鞠了一躬,我们就离开办公室回家了,我被自己的好运喜昏了头脑。   “我每时每刻都在想这件事。可到晚上,我的情绪又低落下来了。我担心这是一个大骗局,可又想不出他们到底要干什么。有人立下这样的遗嘱,为抄写《大英百科全书》这么简单的事付这么大的价钱,太不可思议了!温森特·斯波尔丁说了很多让我放心的话。睡觉前我决定了,不管怎样,我明天一定要到那儿去看看。第二天早上,我花了1便士买了1瓶墨水、1支羽毛笔和7张大的书写纸,然后去了教皇院。   “让我吃惊的是,一切正常,办公室里,桌椅早就摆好了。邓肯先生也在那里了,他让我从字母A开始抄,然后就走了。可他不时地来看我工作的进展情况。下午两点,我离开时,他还夸我抄得又快又好,我走出办公室后,他就把门锁上了。   “福尔摩斯先生,就这样,我每天上午10点上班,下午2点下班,到星期六,邓肯来了,他付给我4英镑作我一周的工资。后来,每星期都这样。我照常上班下班。我发现邓肯先生来得越来越少,起初,每天来一次,后来,他几乎不来了。不过,我还像往常一样,一刻也不离开办公室,因为,我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来,这个工作很好,我不想丢掉它。   “这样,一晃过了8个星期。我已经抄完了Abbots、Archere、Armour、Archilecture和Attica等辞目。正想继续努力,争取早日抄到以字母B为首的词,我甚至花了很多钱买来了大量的书写纸,可突然间,这件事令人吃惊地全结束了。”   “结束了?”   “是啊,先生,就在今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去上班,发现办公室的门锁着。门板上钉了张小卡片。喏,就是这张卡片,你们看看吧。”   他拿出那张便条纸般大的卡片,上面写道:红发会业已解散,此启。   1890年10月9日我和福尔摩斯看看这张卡片,又看看满脸愁容的威尔逊,觉得这件事太滑稽可笑了,一时间两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有什么好笑的!”威尔逊先生大声说着,脸涨得通红,“如果你们除了取笑我外别无他招的话,我可以另请高明!”   威尔逊先生起身要走,福尔摩斯一把把他按回到椅子上,“我一定接下你的案子,不过,这个案子太古怪,我们从没听说过,请你别介意,这事情确实很古怪。对了,你发现这张卡片后,都做了些什么?”   “我当时惊呆了,不知所措。后来我向办公室附近的人打听,可他们对这事一无所知,最后,我找了房东,他在一楼住,是个会计。我问他红发会到底怎么了,可他说他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组织。我又问他邓肯·罗斯是什么人,他说他不认识这个人。   “我说,‘就是那个红头发的先生呀!’   “‘什么,那个红头发的男人?’   “我说,‘是啊。’   “‘哦,’他说,‘他叫威廉·莫里斯,是个律师,住爱德华国五街17号,圣保罗大教堂附近。’   “于是我就赶紧动身去那里,可到了之后,才发现那是一个护膝制造厂,厂里没人认识威廉·莫里斯或邓肯·罗斯。”   “后来你怎么办呢?”福尔摩斯问。   “我只好回家,我的伙计安慰了我大半天,他让我耐心地等一段时间,可能会收到什么信的,可是,我不想听他那些话,我不想就这么失去一个好好的工作。我听别人说,你足智多谋,经常给别人解决难题,所以,我马上来找你了。”   “你做得对,”福尔摩斯说,“你的事情不同寻常,我很乐意接手。根据你刚才所说,我想事情可能非常严重。”   威尔逊先生说:“当然严重了!你看,我每周要损失4英镑。”   “就你个人来说,你不应该对这个异乎寻常的红发会有什么抱怨。”福尔摩斯说,“相反,你不仅赚了30多镑,还通过抄书获得了不少知识,你没有吃亏。”   “我是没吃亏,先生。我只想弄清他们是谁,玩这套把戏耍弄我的目的是什么?这玩笑可真昂贵,他们花了32英镑呢。”   “我们会为你解开疑团的,不过,威尔逊先生,我得先问你几个问题。是你的伙计让你看到那张广告的吗?他在你那儿干了多久?”   “当时才一个月。”   “他怎么来的?”   “他看了我登的招聘广告后找来的。”   “他是唯一来应聘的?”   “不,有10多个人来应聘。”   “你是怎么选中他的?”   “因为他挺机灵,要的工资也不多。”   “这个温森特·斯波尔丁长什么模样?”   “个不高,但很健壮,手脚麻利,年纪在30岁左右,没长胡子,前额有块被硫酸烧伤过的疤痕。”   福尔摩斯有些激动地坐直了身子:“这些我都预料到了,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他扎了耳孔没有?”   “是啊,先生,他说那是小时候被一个吉卜赛人给扎的。”   “哦,”福尔摩斯又靠到椅上,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他说:“他现在还在你那儿吗?”   “是的,我来时他还在那。”   “你不在的时候,当铺由他照管?”   “是的,先生。我对他很信任,而且,上午没什么生意。”   “好啦,威尔逊先生,我会在两天内把调查结果告诉你,今天是星期六,我想到星期一就能给你个答复了。”   “喂,华生,”威尔逊走后,福尔摩斯问我,“你怎么看这件事。”   “我没看出什么,”我老实地说,“这事太古怪了。”   福尔摩斯说:“一般说来,越是离奇古怪的事,真相大白之后它就越简单。就像一张很普通的面孔让人很难辨认一样,没有特征的案子侦破起来也挺让人头疼。现在,我们得马上行动。”   “那你现在从何下手?”我问。   “先抽烟。”他回答道,“这事得好好想想。请你五十分钟内别和我说话。”说完他就蜷起身子,曲着的膝盖快要碰到他的鼻子了。他眯了眼睛坐在那儿,叼在嘴里的黑色陶制烟斗像是某种鸟类又尖又长的喙。我以为他睡着了,而我自己也禁不住打起了瞌睡。突然间,福尔摩斯跳了起来,看起来已经胸有成竹了。   他把烟斗放到壁炉台后说:“今天下午在圣·詹姆斯有萨拉沙蒂的演出,华生,你没什么事吧!”   “我今天没什么事,我的工作并不忙。”   “那就戴上帽子跟我走吧,我们先到市区吃午饭,我看到节目单上有很多德国音乐。我觉得德国音乐比意大利的或法国的音乐都好听得多,它能让人有所领悟。我正好需要好好领悟,走吧。”   我们乘地铁到了阿尔得斯盖特,然后没走多远,就到了科伯格广场——那个离奇的故事就发生在这儿。这是一个简陋的小巷,狭窄破落,在一个铁栏杆围成的墙里面,是四排灰暗破旧的两层楼的砖房。旁边杂草丛生的草坪上有几簇要枯萎的月桂。拐角处的房子上挂着三个镀金圆球和一块棕色的招牌,上面写着“加贝兹·威尔逊”几个白色大字,看到这个招牌,我们就知道这是威尔逊开的当铺。福尔摩斯在那幢房子前面仔细地观察着。然后,他沿着街道徘徊着。最后,我们回到当铺那儿,他用手杖使劲地戳了戳人行道后才走到当铺门口去敲门。一个小伙子把门打开了,他看上去精明能干,他请我们进去。   福尔摩斯说:“对不起,请问到斯特兰特怎么走?”   “到第三个路口往右拐,往右走到第四个路口再向左拐。”那伙计很快地说完后就把门关上了。   “好精明的伙计!”我们离开那儿后,福尔摩斯说,“据我所知,他是伦敦第四精明的人,而他的胆大妄为,我还不能肯定是不是排在第三。我以前就对他有一些了解。”   “很明显,”我说,“这个伙计在这个神秘的红发会一案中是个关键人物,我想你去问路,不只是想看一看他吧。”   “不是看他。”   “那你看什么呢?”   “看他的裤子,膝盖那一部分。”   “看到什么了没有?”   “我看到了我想看到的东西。”   “那你干嘛用手杖使劲戳人行道呢?”   “华生,现在不是我们聊天的时候,还是细心去观察吧,就像在敌国侦察一样,我们知道科伯格广场有问题,现在得查清它背后隐藏着的东西。”   我们离开了偏僻的科伯格广场,转过街角,我们看到了与先前的街道完全不同的景象,这是一条繁华的大街,是贯通市西和市北的交通要道,路上车水马龙,人行道上黑压压一群来来往往的人。当那一排排华丽的商店和豪华的商业楼呈现在眼前时,我简直无法相信它真的紧挨着我们刚刚离开的那个萧条破落的广场。   福尔摩斯在街道拐角处沿着那条商铺一路望了过去。“让我好好看看,”他说,“我必须记住这些房子的顺序,希望能一清二楚地了解伦敦——先是墨地兰烟草店,再是报亭,再往那边是城郊银行科伯格支行、素食馆、麦可法兰马车行,往下就是另一条街了。好了,华生,我们的工作已经完成了,该休息了。先来一份三明治和一杯咖啡吧,然后再去听小提琴演奏会,那里只有悦耳动听的音乐,而没有什么麻烦打扰我们。”   福尔摩斯是一个对音乐充满了热情的家伙,他不仅善于演奏,而且还是一个具有很强创作能力的作曲家。整个下午,他在观众席上,完全陶醉在一种幸福中——他修长的手指随着音乐的节奏轻轻挥舞,他满脸微笑,目光痴迷。此时此刻的他和那个断案如神,敏锐机智的大侦探判若两人。在他异乎寻常的个性中,双重性格交替出现。他的机智、敏锐和多愁善感的诗人气质真是鲜明的对比。这双重性格一会儿使他精力旺盛,一会儿使他疲惫不堪。而且我很熟悉的是,他会一连几天懒洋洋地靠在他的扶手椅上,终日瞑思或创作,在这种时候,他会突然地产生一种强烈的欲望——追捕罪犯的欲望。那个时候,他的推理能力会上升到直觉的程度,以至于不了解他的人不敢正视他,认为他无所不知。所以,当我看见他沉醉在音乐中时,我就感觉到他要捉的人肯定得倒霉了。   听完音乐走出来时,福尔摩斯说:“华生,你要回家了吧?”   “是的,也该回去了。”   “我还要办几个小时的事,科伯格广场的事是一件大案。”   “怎么说是大案呢?”   “有人策划了一宗大的犯罪,我相信我能及时制止他们,可惜今天星期六,事情难办了些。我希望今晚你能帮我。”   “晚上什么时候?”   “10点。”   “好,那我十点钟到贝克街。”   “太好了,华生,不过。这次可能有危险,你最好带上你那把在军队里用过的手枪。”   说完,他挥手向我告别,然后一转身消失在人群中。   我相信我并不笨,可和福尔摩斯在一起,我总觉得我还是太笨了。就说这件事吧,他看见的我也看见了,他听到的我也听到了,从他的话里面,我明显地感到他不仅对已经发生的事了如指掌,还对将要发生的事也一清二楚,而我呢,什么也没有觉察出来,对这件事还是一无所知。在回家的路上,我又把整个事情从头到尾想了一遍。从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那位红发老先生离奇的经历到对科伯格广场的勘查,到临分别时福尔摩斯给我的那番暗示。晚上会发生什么事?为什么让我带上枪?到底要去哪儿?干什么?从福尔摩斯的话中我觉出当铺的那个伙计肯定很难对付,他可能会耍一些花招。我总想把这些谜给解开,可最终还是绝望地放弃了。反正到晚上事情就会水落石出,所以我把这事搁到了一边。   我9点15分从家里出来,先穿过公园,再穿过牛津街,贝克街就到了。有两辆双轮双座马车停在了福尔摩斯的家门口。过道里传来楼上说话的声音,进门看见他正和两个人说得挺热闹。其中的一个我认识,警察局的侦探彼特琼斯;另一个男人是个瘦高个,头上戴着闪光的帽子,身穿很考究的礼服大衣。   “哈,我们的人都到了。”福尔摩斯边说边系粗呢大衣的扣子,然后从架子上拿下了那根打猎的鞭子,“华生,我想你应该认识伦敦警察厅的琼斯先生吧?我来给你介绍这位,梅里维瑟先生,我们这次冒险行动的搭档。”   “你看,医生,我们又一起行动了。”琼斯还是那副很神气的样子。“我们这位朋友是个猎神,他需要我这样的狗去帮他捕获猎物。”   “希望我们今晚的行动别白费了。”梅里维瑟先生嘟哝着。   琼斯说:“先生,你应该相信福尔摩斯,他总是很有办法的,尽管他那些办法有些不可思议,但他具备侦探的素质,有时比官方警察的推断都正确,真的,我没夸张,比如在侦破萧尔拖凶杀案和阿克拉珍宝盗窃案中就这样。”   陌生的梅里维瑟先生不屑地说:“琼斯先生,你这样说我也不反对。不过,我错过了一场牌局,27年来我可是第一次在周六晚上不打桥牌。”   “我想,”福尔摩斯说,“你很快就会发现今晚不仅赌注下得很大而且牌会打得更精彩激烈,梅里维瑟先生,你今天的赌注大约有3万英镑,琼斯先生,你呢,你的赌注就是你一直要抓的那个人。”   “约翰·克雷!这个杀人犯、强盗、小偷、骗子,梅里维瑟先生,他年龄不大,却是一个犯罪团伙的头头。抓住他比任何事情都重要,我们必须对他高度警惕。他祖父是皇家公爵,他在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读过书,头脑相当灵活,尽管我们知道他到处作案,可就是抓不住他。他这个星期还在苏格兰撬门盗窃,下星期却跑到科维尔筹集资金兴办孤儿院。我注意他好多年了,可连他的影子都没见到过。”   “我想今晚我能给你介绍一下,我也曾和他打过一两次交道,你说的没错,他确实是一个盗窃集团的头子。好了,现在十点多了,我们该行动了。你们两位坐前面那辆车,我和华生坐后面那辆跟上。”   一路上,福尔摩斯没说什么话。他背靠在座位上,嘴里哼着下午刚听过的乐曲。马车在迷宫般闪烁着煤气灯的街道上穿行,直到法林顿街,福尔摩斯才开了口。   “快到了,”福尔摩斯说,“梅里维瑟是银行的董事长,对这个案子很有兴趣;而我把琼斯带上,是因为他还不错,他最大的特点是,尽管他有点笨,但对他要抓的人,他会像猎狗一样凶猛,像龙虾一样顽强。好了,我们该下车了,他们在等着呢!”   我们到了上午去过的那条繁华的街道。把马车打发走后,梅里维瑟先生领着我们走过一条狭窄的通道,闪进一扇侧门后,里面又有一条小走廊,走廊尽头一扇巨大的铁门。梅里维瑟打开铁门,带着我们下了一段旋转式石头阶梯,最后来到一扇看了让人有几分恐惧的大门前面。梅里维瑟先生点亮一盏提灯,又领着我们走上一条散发泥土气息的通道。把第三道门打开后,我们便进入了一个庞大的拱形地下室,地下室里堆满了大箱子。   “要从上面打入这里还真不容易呢。”福尔摩斯举起灯四下打量着说。   “从下面也很难进来。”梅里维瑟先生说着,用拐杖狠狠地捅了捅地板石,“哎呀,上帝,听起来下面是空的!”   “请你小声点!”福尔摩斯很严肃地说,“别给我们的行动添麻烦,劳驾你坐到一个箱子上去行吗?”   梅里维瑟先生委屈地坐到了一个箱子上。福尔摩斯跪到地上,借着灯光,用放大镜仔细查看石板间的缝隙,只一会儿,他就满意地站了起来,把放大镜放进口袋。   “我们还得等一个小时,”他说,“在那个当铺老板沉睡之前他们不会行动的,他一睡着,他们就会很快地行动起来,他们干得越快,逃跑的时间就越多。华生,我看你已经猜出来了,我们这是在伦敦一家大银行的分行地下室。梅里维瑟先生就是这家银行的董事长,他会告诉你为什么那些胆大包天的家伙对这个地下室那么有兴趣。”   “这里有法国的黄金,”这位董事长轻声对我说,“我们已经接到警报,有人在打它的主意。”   “法国的黄金?”   “是的,几年前,我们为加强资金来源,向法国银行借了三万法国金币。你们现在都看到了,我们至今连箱子都没打开,金币原封不动地放在这儿。我坐的这个箱子里就有两千个用锡铂纸包着的法国金币。我们这儿库存的黄金量比任何一家分行的储备量都大得多。没想到竟然走露了风声,董事们对此一直忧心忡忡。”   福尔摩斯说:“你们的担忧是有道理的,现在我们得准备一下,我估计一小时内事情就会弄清楚的,梅里维瑟先生,我们得把提灯用灯罩罩上。”   “在黑暗里等吗?”   “恐怕只好这样了。我本来带了一副牌,我们四个人正好可以打牌,你也就不会错过牌局了。可我们的敌人恐怕快要动手了,所以我们不能亮灯,以免发生意外。首先我们要选好各自的位置,这些家伙都是胆大包天的人,我们要趁他们不及防备突然袭击。我们必须格外小心,否则很危险。我就站在这个箱子后面,你们到那些箱子后面去躲着吧。等我把灯照到他们身上,你们就扑上去。要是他们开枪,华生,你就别手软,干掉他们几个。”   我拿出枪,上好了膛,把它放在我前面的木箱上。福尔摩斯把提灯给罩上了,我们突然陷入一片漆黑之中——这么大了,我还从未经历过这种黑暗。我闻到一股烧焦的金属味,这说明灯还亮着,一有动静福尔摩斯就会把灯罩拉开。我们在紧张的气氛中等候着,突如其来的黑暗,地下室阴冷潮湿的空气,让人有一种压抑感。   “他们只有一条路,”福尔摩斯把声音压得很低,“那就是退回科伯格广场的那家当铺,琼斯,你已经按我的要求去布置了吗?”   “我已经派了一个警官和两名警员守在大门外了。”   “这样我们就把他们的退路堵死了,我们好好等着吧!”   时间过得真慢!我事后对了一下表,我们只不过等了一小时十五分,但我当时却觉得等了一夜。我手脚麻木了,都不敢活动一下,我的神经高度紧张,我的听觉异常灵敏起来,我不仅能听出福尔摩斯轻微的呼吸声,还能分辨出粗重的呼吸声是琼斯的,而那位董事长发出的是微弱的叹息。从我藏身的箱子向前望过去,能够看到石板。突然间,我看到了隐约可见的一丝光亮。   开始还只是火花般零零星星地漏了出来,然后,这些一点点的光亮连成一条光线了。地板上无声无息地裂了一条缝,一只手伸了上来,在光亮的地方四下摸着,这是一只白白的,活像是女人的手。这手摸了一会儿又缩回去了,四周又是一片黑暗,只有一丝微弱的光亮从石板缝里透出来。   那只手消失一会儿后,随着一声刺耳的迸裂声,中间一块宽大的石板翻了过来。一个四方形洞口出现了。灯光从洞口射了上来,紧接着,一张清秀的脸在洞口边露了出来,他四周扫视了一遍后,两手扒着洞口往上爬,不一会儿他就爬上来了,他站在洞口边拉下面的同伙,那个同伙也身手敏捷,他个子不高,面色苍白,一头乱蓬蓬的火红头发。   “一切正常。”他低声说,“带凿子和口袋没有?——天哪!阿奇,快逃,跳下去!别的我来对付!”   歇洛克·福尔摩斯从藏身的地方跳了出来,一把抓住那人的领子。另一个则猛地往下跳,只听“嘶”的一声,琼斯只抓住了他的衣服下襟。慌乱中一支左轮手枪伸了出来,福尔摩斯的猎鞭猛地一抽,手枪掉到地上了。 福尔摩斯不急不慢地说:“没用的,约翰·克雷,你跑不了。”   “我看是的。”对方竟也非常平静地说,“不过,我的朋友会逃掉的,你们只抓住了他的衣襟。”   福尔摩斯说:“我们有另外三个人在那边等着他呢!”   “噢,是呀?!你们布置得很周密,我得向你们表示敬意!”   “彼此,彼此,”福尔摩斯说,“你出的那个红发会的主意,也挺周密的。”   “你很快就会见到你的同伙的,尽管他钻洞的动作比我快。”琼斯说:“把手伸出来,让我铐上!”   “别用你的脏手碰我!”把他铐上时,我们的猎物说,“你也许还不知道我有皇家血统吧,跟我说话的时候,最好用‘阁下’和‘请’字!”   “行啊!”琼斯瞪了他一眼,嘲笑着说,“那么,阁下,请你上楼吧,然后我们用马车把阁下送到警察局去,这样行吗?”   “这还像话,”约翰·克雷说着,向我们三个鞠了一躬,在琼斯的监护下默默地走了。   我们跟着也离开了地下室。“果真如此,福尔摩斯先生!”梅里维瑟先生说,“我真不知道该怎么代表银行方面感谢您,毫无疑问,是您挫败了一起精心策划的银行盗窃案。我还从未见过这样的案子呢!”   福尔摩斯说:“我为这个案子花了一点钱,我想银行会帮我付账的。除此外,我已经得到丰厚的回报了,破获这起案子独特的经历给了我很宝贵的经验,就是光听一个红发会不平凡的故事,我也长见识不少。”   天亮后,我们在贝克街喝威士忌兑苏打水时,福尔摩斯向我解释说:“华生,不知你看出来没有,这事从一开始就很明显,荒唐的红发会和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工作后面,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把那个糊里糊涂的当铺老板每天支开几个小时。这个办法虽然有点古怪,但很管用。毫无疑问,克雷是因为他同伙那头红发而想出这个绝妙主意的。每周四镑对当铺老板是个不小的诱惑,但对想得到几万金币的他们来说,根本小菜一碟。所以他们先在报纸上登广告,然后由一个坏蛋去租办公室,另一个坏蛋怂恿当铺老板去应聘。这样一唱双簧戏,老头很容易地就支开了。他们就有时间干他们想干的事。当初我一听到那学徒只要一半工资时,我就觉得这肯定有什么阴谋。”   “你是怎么知道他的真实动机的呢?”   “假如当铺里有女人,那么我可能会认为他只不过是想做些风流快活的勾当。可事情并不是这样。店里的生意又小,没什么值得如此费心费力费时的东西,由此看来,他们的目标是店外的东西。那会是什么呢?我想到那个伙计喜欢照相,成天往地下室跑,那么,问题肯定在地下室。随后我又询问了一些他伙计的情况,结果发现他是全伦敦最冷静、最聪明、最胆大妄为的罪犯之一。他在地下室的勾当——是件每天要花几个小时、总共要用几个月的时间去完成的事。这会是什么事呢?除了挖一条通往其他地方的地道外,我想不出还有比这更费时的事。   “我们到现场去侦察的时候,我想到的就是这个。你很奇怪我用手杖戳地面,其实我是为了弄清楚地道是通向前面的,还是通向后面的。当我知道他不是通向前面的后,我就去按门铃,结果,正好是我想见到的那个伙计来开门。以前我们是有过较量,但从没有面对面看过对方。我没去看他的脸,而是低头看他的膝部。你可能也看到了,他裤子的膝部又脏又破,那是长时间跪着挖地道弄成的。这样一来,就只剩一个疑问了,他们挖地道是想干什么。后来,我在它的周围查看,发现他们的铺子和城郊银行相隔不远。谜底彻底解开了。当你在听完音乐回家后,我去了趟伦敦警察厅,又拜访了银行董事长。最后的结局,你全看到了。”   “那你怎么知道他们会在今晚动手呢?”我又问。   “哦!红发会解散是一个信号,这说明,他们不在乎当铺老板是否在家了,也就是说,地道已经挖好了。重要的是他们得赶紧使用地道,否则时间长了就会被发现。黄金也可能会转移。星期六比其他日子更合适,他们有两天逃跑的时间。所以,我觉得他们会在当晚行动。”   “你的推理真绝了!”我禁不住赞叹起来,“这么长的一连串推理,竟然全被你说中了。”   “这样可以让我不感到无聊,”他打了个哈欠说:“我又无聊起来了,我需要在忙碌中过日子,这些案子真帮了我的忙。”   “你真是我们的福分呢!”我说。   “也许是吧,”他耸了耸肩,“多少有一点点用,就像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乔治·桑的信中所说的那样——‘人是渺小的,造物主才是一切。’”   身份案   我和福尔摩斯对坐在贝克街他寓所的壁炉前。他说:“老兄,生活比人们想象的不止要奇妙千百倍;现实中的事,我们连想也不敢想。要是我们可以手拉手地飞出那个窗户,翱翔在这个大城市的上空,轻轻掀开那些屋顶,准能看到里边正在发生的不平常的事情:奇怪的巧合、秘密的策划、闹别扭、以及令人惊奇的一连串事件,它们不断发生着,导致稀奇古怪的结果。这些会使得一些老一套的、一看开头就知道结局的小说变得索然无味而失去销路。”   “我可不这么认为。”我回答说,“报纸上的那些案件都单调的很,而且俗不可耐;警察的报告是很现实的吧,但一样是又无艺术性又没趣味。”   福尔摩斯说道:“要产生实际的效果得作些选择和判断。警察的报告,重点放在检察官的陈词滥调上了,并没有记录旁观者所感兴趣的细节。相信吧,没有什么比平平常常的事情更千变万化的了。”   “我很理解你,”我笑着摇了摇头,“作为非官方的警探,所有有麻烦的人都来找你帮忙,你有机会接触很多稀奇古怪的人和事。可是这儿——”我从地上捡起一份晨报——“我们来验证一下吧,这有个新闻:《丈夫对妻子的虐待》,它占了半个版面,我不看就知道里边写的是什么玩意:第三者插足呀,酗酒呀,吵架呀,打呀,伤痕累累以及富有同情心的姐妹或房东太太这一类,即使最差劲的作者都会写出这么粗制滥造的东西。”   福尔摩斯拿过报纸,粗略地扫视了一下,说:“很遗憾,你举的例子不能证明你的论点。这是杜达斯夫妇的离婚案,我恰巧整理过这个案子的一些材料。丈夫是绝对的禁酒主义者,也没有别的女人插足;他被指控是因为他有一个坏习惯,每次吃完饭,总是取下假牙砸他老婆。你觉得这样的事小说家能编得出来吗?医生,来点鼻烟吧,从你举的例子来看,是我赢了。”   他把他用旧了的镶有一颗大宝石的金质鼻烟盒递了过来,鼻烟盒的贵重与他简朴的生活作风形成鲜明对照。   “啊,”他说,“我不记得有多久没看见你了。这是波希米亚国王为感谢我在安娜·艾德勒相片案中的帮忙而赠送给我的小纪念品。”   “那戒指呢?”我指着他戴在手上的光彩夺目的钻石戒指问他。   “荷兰王室送我的,我给他们破的这个案件关系很微妙,所以即使对你这样忠诚的朋友,我也不能透露一点。”   “那你手头现在有什么案件吗?”我不想就此作罢。   “有那么一些,但没有一件有趣,尽管它们都重要,我早就发现往往那些不重要的案件里倒真正需要你仔细观察和细心推理,这样的案子办起来很有趣。而越是大案要案,就越简单没味。现在,除了马赛的那个案子比较复杂外,其他都很简单。不过,再过一会,可能就会有很有趣的案子送上门来,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现在有位委托人来了。”   说完,他站到拉开了的窗帘前,向那条灰暗而萧条的老街望去。我从他肩上望出去,看见对面人行道站着一个高大的女人,她围着厚毛皮围巾,宽边帽上插着一管又长又弯的羽毛,一幅文郡人卖弄风骚的样子。她神情紧张而又犹豫不决地望着我们的窗子,她不停地用手指拨弄手套上的钮扣,她有点站立不安。突然,像游泳者从岸上一跃入水那样,她急速地穿过马路,我们听到了一阵刺耳的门铃声。   福尔摩斯把烟头扔到壁炉里,说:“我以前见过类似情况,在人行道上站立不安意味着有桃色事件,她想征求别人的意见,可又拿不定主意。因为这样的事情不好开口。可并不是都这样,当一个女人被伤得很深时,她就不再犹豫了,她会急得把你的门铃线给拉断。这肯定是一宗爱情事件,这位女士并不激愤,只是迷茫和忧伤。她快来了,谜底可以迎刃而解了。”   话音刚落,就有人轻轻敲门,身穿黑制服的男仆告诉我们是玛丽·萨瑟兰小姐来访。还没通报完呢,这位小姐就站到了矮仆人身后,就像一艘商船跟在领港的小船后面一样。福尔摩斯很大方而又很礼貌地欢迎了她,鞠躬请坐后。随手关上门,片刻间,福尔摩斯就不露声色地把她打量了一番。   “你眼睛近视,打那么多字不觉得累吗?”福尔摩斯说。   “开始有点累,但现在可以盲打了,”她说着,突然意识到了什么,非常吃惊地抬起了头。她宽阔而温和的脸上露出敬畏的神情,“福尔摩斯先生,您听说我的事了吗?要不,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福尔摩斯笑着说道:“别紧张,我的工作就是要了解多种情况的。也许我炼成了火眼金睛吧,要不,你也不会来找我。”   “先生,我是从阿瑟瑞奇太太那里听说您的。当初警察和其他所有人都说他丈夫已经死了。不用再找,而您很快就把他找到了。福尔摩斯先生,希望您也能这样帮我。我并不是很有钱,除打字所挣的那点钱外,还继承了一笔财产,每年有一百英磅的收入,我愿意全都给你,只要你帮我打听到霍斯莫·安吉尔先生的消息。”   “你是从家里急冲冲地跑出来的吗?”福尔摩斯问道,他把手插在一起,眼睛望着天花板。   玛丽·萨瑟兰小姐那张满是惊讶的脸又愣了起来:“是的,我是从家里跑出来的,因为我父亲,温迪班克先生对这事一点都不关心,我气坏了,他不让我报警,也不让我找您,他只是一个劲地说:‘没事,没事。’我气得不得了,穿上外衣就来找您了。”   “你父亲一定是你继父吧,”福尔摩斯说,“你们不是同姓。”   “对,是我继父,很可笑,他竟然是我父亲,他只比我大五岁零两个月。”   “你母亲还健在吗?”   “是的,她还健在,我父亲刚死不久,她就又结婚了,而且丈夫比她小十五岁,这让我很恼火。父亲生前在托特纳姆法院路做管道生意,他留下一个相当大的企业,由母亲和哈迪先生继续经营。温迪班克先生一来就强迫母亲卖掉这个企业,温迪班克是个推销酒类的旅行推销员,很高人一等的模样,他们把产权和经营权全卖掉了,只得了四千七百英镑,要是父亲还活着,准能卖个比这好得多的价钱。”   我本以为福尔摩斯对这样无头无脑的叙述会厌烦的,不料,他竟听得很认真。   “你的那点收入是从这个企业得来的吗?”福尔摩斯问。   “不是的,先生。那是另一笔收入,奥克兰的奈德伯父遗留给我的。是利率为四分五的新西兰股票,股票金额有两千五百英镑,但我只能动用利息。”   福尔摩斯说:“我对你的所说很感兴趣,既然你除了工作挣的钱外,还能提取一百英镑的巨款,你完全可以外出旅游,过很舒服的生活,我知道,一位独身女士每年有六十英镑就可以过得很好了。”   “哪怕没六十英镑,我也能过得很好。不过,福尔摩斯先生,你不知道,我不想成为他们的负担,所以我在家里住的时候,他们就用我的钱。当然,这是暂时的。温迪班克先生把我每季度该得的利息,准时提出来交给我母亲,我觉得光用打字挣的那点钱就能过得很好。每打一张挣两便士,一天往往能打十五到二十张。   “你已经把你的情况说清了,”福尔摩斯说,“这位华生大夫是我朋友,在他面前,你不必拘束,请你把同霍斯莫·安吉尔先生的事情全告诉我们吧。”   萨瑟兰小姐害起羞来,手不停地搓着外衣的镶边。“第一次遇见他是在煤气装修工的舞会上,”她说,“我父亲在世的时候,他们总要送票给他。父亲去世后,他们就把票送给我母亲。温迪班克先生不让我去跳舞,他从不让我们到任何地方去。他甚至对我去教堂做礼拜也会很生气的。可那一次我下决心要去。我就是要去,他凭什么不让我去?他说,那里会有父亲的朋友,我们遇到那些人会尴尬。他还说,我没有合适的衣服,而我那件紫色绒衣,一直放在柜子里。后来,他出公差到法国去了。母亲和我,还有从前是我们工头的哈迪先生,我们一起去了舞会,就是那次舞会,我遇到了霍斯莫·安吉尔先生。”   “我想,”福尔摩斯说,“温迪班克先生从法国回来后,对你们去过舞会的事很恼火吧。”   “啊,他还不错,我记得他笑了起来,耸着肩膀说不让女人做她想做的事是白费力气,她总是随心所欲。”   “我明白了,就是说,你是在煤气装修工的舞会上遇见霍斯莫·安吉尔先生的。”   “是的,先生,那晚我认识了他。他第二天来访我家,看我们是否平安到家了。后来,我们还见过面……福尔摩斯先生,我是说,我们一起散过两次步。后来,我继父回来了,霍斯莫·安吉尔就不能再到我家来了。”   “不能吗?”   “是的,我父亲不喜欢我们来往,只要可能,他总是尽量不让任何客人来访,他老说女人应该安于和家里人在一块。不过,我常跟母亲说,一个女人首先要有自己的小圈子,而我却没有。”   “霍斯莫先生没再想办法来看你吗?”   “父亲过一星期又要去法国,霍斯莫来信说,为了保险,在他走之前我们最好别见面,还说这期间我们可以通信,他每天都写,我每天一早就去取信,这样,父亲就不知道了。”   “你那时和那位先生订婚了吗?”   “嗯,订了,福尔摩斯先生。第一次散步后我们就订了婚。霍斯莫·安吉尔先生……是莱登霍尔街一家事务所的出纳员,而且……”   “什么事务所?”   “福尔摩斯先生,问题就出在这里,我不知道。”   “那他住哪里呢?”   “就住办公室。”   “你竟然不知道他的地址?”   “不知道,只知道是莱登霍尔街。”   “那你怎么给他寄信呢?”   “就寄莱登霍尔街邮局,他自己去取。要是寄到办公室,他说,其他同事会笑话他和女人通信。因此,我提出用打字机把信打出来,像他给我的信那样,但他不同意,他说,看我亲笔写的信就像直接和我往来,而打出来的信,总觉得我俩中间隔着打字机似的,福尔摩斯先生,这正好表明他很喜欢我,这些小事情他都想得很周到。”   福尔摩斯说:“这最能说明问题了,我一直认为小事情是最最重要的,你还记得霍斯莫·安吉尔先生的其他小事情吗?”   “福尔摩斯先生,他非常腼腆,他只在晚上和我散步,他不愿白天和我出去,他说他不想引人注意。他举止文雅、彬彬有礼,说话细声细气。他说他小时候患过扁桃腺炎和大脖子病,以后嗓子就一直不好,说话含糊不清,像说悄悄话一样。他很讲究穿着,衣服整洁素雅,但他眼睛不好,所以,同我一样,他也戴着浅色眼镜,好把刺眼的光线遮挡住。”   “那么,你继父温迪班克去法国以后的事情呢?”   “霍斯莫·安吉尔先生又到我家来了,他提议,让我们在继父回来前把婚给结了。他很认真,他要我把手放在圣经上发誓,以后不管发生什么,我都要永远忠实于他。母亲说,他要我发誓是正确的,说明他对我有感情。母亲一开始就赞成我们的亲事,甚至,比我还要喜欢他。当他们说要在一周内举行婚礼时,我就说要等父亲回来,但他们都说,不用考虑父亲,事后告诉他一声就行了。母亲还说,她会让父亲满意的。福尔摩斯先生,我并不喜欢这样。尽管只因为他比我大几岁,就一定得得到他的允许,这说起来是很好笑,但我不想偷偷摸摸地。所以,我给父亲写了一封信,寄到他公司驻法国波尔多的办事处。但就在我结婚的那天早上,信被退了回来。”   “也就是说,他没有收到这封信?”   “是的,先生,因为信寄到那里时,他刚好已经动身回英国了。”   “啊哈,太不巧了!你的婚礼是预定星期五在教堂举行的吗?”   “是的,先生。我们悄悄地举行,一点也不张扬。我们的婚礼定在皇家十字路口的圣救世主教堂举行,随后在圣潘克拉饭店吃早餐。霍斯莫乘一辆双轮双座马车来接我们。但我们一共有三个人,他让我和母亲登上了他的马车,他自己上了刚好路过的另一辆马车。我们先到了教堂,他坐的马车紧接着也到了,我们以为他会马上下来,但他迟迟没有。马车夫从赶车的座位上下来看时,车座里什么人也没有,他不见了!车夫说他不知道人到哪里去了,不过,他是亲眼看到霍斯莫坐进车厢的。福尔摩斯先生,那是上周五的事,从那以后,他什么消息都没有了。”   福尔摩斯说:“要我说,这是对你极大的侮辱。”   “不,先生,不是的。他对我很好,他不会就此离开我的。他很早就对我说,要我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忠于他,哪怕有什么不可预测的事把我们分开了,我也该牢记对他发的誓。在结婚当天早上说的这样的话未免有点不可思议,但从此后发生的事情看来,这话是很有含义的。”   “当然很有含义,那么,你认为他是遇到什么不测了吗?”   “是的,先生。他要不能预见到某种危险就不会讲这样的话了,所以,我想,一定是他预见的事终于发生了。”   “不过,你难道没想过发生的会是什么事情吗?”   “没有。”   “还想问一下,你母亲是怎样看待这件事的?”   “她气坏了,并且要我永远别提这件事了。”   “你父亲呢?你告诉他了吗?”   “告诉他了,他也认为霍斯莫出了什么事,但他认为我该耐心等霍斯莫的消息。他说,在教堂门口离我而去,他会得到什么好处呢?如果他借了我的钱,或者,我们已经结婚了,财产转给他了,似乎还说得过去。但,霍斯莫在经济上是很独立的。我的钱,哪怕是一先令,他都不要。可是,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呢?为什么信都不写一封?唉,我想起来就疯疯癫癫、睡不着觉。”她接着,从皮手笼里拿出一方手帕,捂着脸哭了起来。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我接手了你的案子,就一定会给你一个答复的,这毫无疑问。现在一切看我的,你不用再操心了。首先,把霍斯莫先生给忘掉吧,就像他的突然消失一样。”   “你是说我不会再见到他了吗?”   “恐怕不会了。”   “那他到底怎么了?”   “这个问题就交给我了,我现在想看看他写给你的信件。”   “我在上周六的《纪事报》上登过寻人启事,就在这。这里还有他写给我的四封信。”   “好,你的地址呢?”   “坎伯韦尔区,里昂街31号。”   “我知道你不知道这安吉尔先生住哪里,那么,你父亲在哪里工作?”   “他是法国红葡萄酒大进口商韦斯特豪斯·马班克公司的旅行推销员。”   “好的,情况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把这些文件留给我吧。请记住我对你的劝告,事情已经结束了,不要让它影响你的生活。”   “福尔摩斯先生,你真好,可我忘不掉他,我要忠实于他,他什么时候回来,我们就什么时候结婚。”   尽管玛丽小姐头上有一顶古怪的帽子,她的神情也怅然若失,但她的纯朴和对爱情的忠诚,却值得我们敬佩。她把文件放在桌上就离开了,临走说如果需要,她马上来。   福尔摩斯还是手指尖顶着手指尖,两腿伸直,眼睛盯着天花板。他沉默了一会儿后,从架子上取下他的陶制烟斗,这是一只他用了很多年,满是油腻的烟斗,这烟斗对他来说,简直是一个老参谋。他点燃烟丝,靠在椅背上,他一边思考着什么,一边吐着蓝色的烟圈。   “这个姑娘本身就很值得研究,她比她的案子更有意思。”福尔摩斯说,“其实,她的案子很简单、平常。如果查一下我的档案中一八七七年安多弗索引,就能找到类似的例子,而且去年海牙也发生过这样的事。那都是老掉牙的故事了,我看这里面只有那么两个情节比较新鲜。不过,这位姑娘本人值得我们去深思。”   我说:“你好像从她身上看出了很多我看不出的东西。”   “华生,不是你看不出,是你没主意。你不知道该看哪里,所以会忽略很重要的东西。你不知道袖子的重要性和如何从大拇指中、鞋带上去发现问题。好,你来描述一下你所看到的吧。”   “嗯,她头戴蓝灰色宽边草帽,上面插有一根砖红色羽毛,她身穿灰黑色短外套,外套上缀着黑珠子,边上镶有小小的黑玉饰物。她的上衣是比咖啡还要深的褐色,领部和扣子上镶着紫色的长条毛绒。浅灰色的手套食指磨破了。她的鞋我没注意到。她有点胖,戴着金耳坠,总的看来,是位长相一般、自由自在的阔小姐。”   福尔摩斯边听边微笑着轻拍着掌。   “华生,不是我夸你,你进步很大。你观察得很仔细。虽然你忽略了一些重要的东西,但方法还是掌握了。你对颜色的辨别能力很强,但是,老兄,我们应该集中注意细节,不能只看大体的印象。我首先着眼的总是女人的袖子、男人的膝盖。你看到了,这位姑娘的袖子上有长条毛绒,这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她手腕上面有两条纹路,说明她是打字员。纹路是打字时在桌上压出来的。手摇式缝纫机也能形成类似的痕迹,但,那是在左臂,离大拇指最远的一边,而且,不像打字痕迹那样正好横过最宽的部分。随后我看了她的脸,发现宽鼻梁两边都有夹鼻眼睛留下的凹痕,所以,当我说她是打字员和有点近视的时候,她觉得很吃惊。”   “我也一样吃惊。”   “可我没说错。我接着往下看,很吃惊又很好笑地发现她穿的靴子,尽管不是完全不同,但确实不是一对,一只靴尖上是带花纹的皮包头,另一只却不是;一只靴子的五个扣子中只扣了下面两个,而另一只只有第二和第四个扣子没扣。华生,当你看到一位穿戴很整齐的姑娘,脚上却穿着只扣上一半而且不配对的靴子时,会不会很容易就推测出她是匆匆忙忙从家里出来的呢?”   “还有呢?”我问道,对他的推理,我非常有兴趣。   “我还知道她离家之前写了一张纸条,而且是在穿戴好之后写的。你只看到她右手套手指那个地方破了,不过你显然没发现她的手套和食指都沾了些墨水,说明她写得很急,蘸墨水时笔插得太深了。这肯定是今早的事,否则,墨迹不会留在她手指上,这些虽然很简单,但非常有趣。好了,我们言归正转,华生,帮我念一念那个寻找霍斯莫·安吉尔的启事好吗?”   我拿着那张报纸凑到灯前。(启事写道):十四日晨,一位名叫霍斯莫·安吉尔的先生失踪了。此人身高五英尺七英寸,身材高大,肤色淡黄,头发乌黑,头顶略秃,留有浓密漆黑的颊须和胡子,戴浅色墨镜,讲话低声细语。失踪前身穿丝镶边黑色大礼服,黑色背心,哈里斯花呢灰裤,褐色绑腿,两边有松紧带的皮靴。背心上挂一条艾伯特式金链。此人曾在莱登霍尔街的一个事务所任经理。若有人……“好了,”福尔摩斯说,“至于这些信件,”他看了一眼,接着说,“除了引用过一次巴尔扎克的话以外,其他很一般,没有任何关系到霍斯莫先生的线索。不过,有一点很值得注意,你会很奇怪的。”   “这些信是打字机打的。”我说。   “不仅如此,连签名也是打的,你看,信末那几个打得很工整的小字:‘霍斯莫·安吉尔’。有写信日期,但地址只是‘莱登霍尔街’,这很不明确。这个签名很有问题,甚至,是决定性的问题。”   “针对哪一方面?”   “我的好伙伴,难道你还没看出这个签名在本案中的关键作用吗?”   “我不敢说我已看出来了,也许他只是想不让别人找到他违约的凭据而已。”   “不,这不是问题的关键。现在,我来写两封信,一封给伦敦的一个大公司,另一封给年轻的继父温迪班克先生,让他明晚六点到这里来,我们不妨跟她的男亲属打打交道,说不定问题能就此弄清。好了,华生,在收到回信之前,我们没什么事要做了,这个小小的问题可以暂时放一边去。”   我相信我朋友的推理能力和旺盛的精力,他面对各种疑案时胸有成竹、从容不迫的原因就在于此。他只在波希米亚丑闻案中失败过一次。可是,当我想起“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中那些不寻常的案件时,就觉得要是连福尔摩斯都拿不下的案子,那真是太神奇的疑案了。   我走的时候,他还在抽烟,我想等我明晚再来时,他肯定已经找到了有关失踪新郎是何身份的线索。   我当时有一个病情严重的病人,第二天我在病床边忙碌了一整天。快到六点钟时,事情忙完了,我跳上一辆双轮小马车直奔贝克街,生怕去晚了,帮不上福尔摩斯的忙。我赶到时,只有他一个人在家,他半睡半醒地蜷在深陷的扶手椅中,旁边的一排排烧瓶与试管发出令人害怕的盐酸味,看来,他又做了一天化学试验。   “喂,事情解决了吗?”我一进门就问。   “解决了,是硫酸氢钡。”   “不,我说的是那个案子!”我叫道。   “哦,那个呀,我还以为是问我做的试验呢。我昨天已经说过,这个案子很简单,有些细节倒蛮有意思。我现在唯一遗憾的是没有哪条法律能惩处那个坏蛋。”   “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要抛弃玛丽小姐呢?”   我刚把话问完,福尔摩斯还没来得及开口作答,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就在楼道里响了起来,接着,有人敲门了。   “是那位姑娘的继父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他写信告诉我他六点钟来。请进吧!”   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走了进来,他三十来岁,身体健壮、肤色淡黄、胡须刮得光光的,一副殷勤、拍马屁的样子。他询问似地扫视了我们一眼后把圆式帽子搁到了衣帽架上。他向我们微微鞠了一躬,就侧身坐到了就近的椅子上。   “晚安,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道,“我想这封信是你打的吧,信中约定六点钟我们见面,是吗?”   “是的,先生。我可能来迟了一点,不过我没办法。我很抱歉我女儿拿这种小事情来打扰你,我总觉得家丑还是不外扬的好。她是背着我来找你们的。你们也都知道了,她是个容易冲动的大脾气姑娘,喜欢由着性子做事。当然,我对你们并不介意,因为你们和官方警察没有联系。可把这种家丑张扬到社会上总是不太好,而且,也没什么用,你们怎么可能把霍斯莫·安吉尔这人找到呢?”   “不,”福尔摩斯平静地说,“我很有把握把霍斯莫·安吉尔找到。”   温迪班克先生一听,身子抖了抖,手套掉了下去,他说道:“听到你这番话,我很高兴。”   “奇怪的是,”福尔摩斯说,“打的字也能像手写的一样可以表现出一个人的特性。除非是新打字机,不然没有两台打字机打出来的字会是一模一样。有的字母比别的字母磨损得更厉害,有的只磨损了一边。温迪班克先生,请你看自己打的这张短笺,字母‘e’总有点模糊,字母‘r’的尾巴也有缺损,还有别的十四个更明显的特征。”   “我们的信函都是用公司的那台打字机打的,当然,它有点儿磨损了。”我们的客人边说边用发亮的小眼睛瞥了一下福尔摩斯。   “温迪班克先生,现在我给你讲一个有趣的研究吧,”福尔摩斯继续说,“我最近想写一篇有关打字机与犯罪的论文。这是我比较注意的一件事情。我这儿有四封信,全是那个失踪的霍斯莫打的。不但每封信中的字母‘e’都是模糊的,字母‘r’都是缺尾巴的,而且,你用我的放大镜去看一看,我提到的其他十四个特征也都有。”   温迪班克先生跳了起来,拿起帽子,说:“福尔摩斯先生,我没空听你的无稽之谈,你要能抓到那个人,就把他抓住好了,到时,请告诉我一声。”   福尔摩斯抢上前去,把门给锁上,说:“现在我告诉你,我已经抓到他了。”   “哦,在哪里?”温迪班克先生喊道,脸都白了,眼睛瞪得老大,像被逮住的老鼠一样。   “你还是别嚷嚷吧,嚷也没用,”福尔摩斯温和地说,“温迪班克先生,你赖不掉的。事情很清楚。你竟然说我解决不了这么简单的问题,你太小看人了。这只不过是个很简单的问题!你给我坐下,我们好好谈谈。”   温迪班克瘫在椅子上,脸色苍白,额头满是汗水,他吞吞吐吐地说:“这……这还没到提出诉讼的程度。”   “是的,确实还没到。但是,温迪班克先生,我还从没见过像你这么自私、卑鄙、残忍的人。下面,让我把你的鬼把戏从头到尾抖落出来,不对的地方你可以指出来。”   温迪班克在椅子里蜷成一团,耷拉着脑袋,一副被彻底击垮了的样子。福尔摩斯把脚搭在壁炉壁角上,手插在口袋里,身子向后仰着,自言自语般说了起来。   “有个男人为了贪图钱财而跟一个年龄比他大很多的女人结了婚,”他说道,“只要女儿跟他们住一起,他就可以花她的钱,而且,对他们来说,这笔钱很可观,失掉它,生活会大不相同。所以得想方设法维持现状。他女儿心地善良、温柔多情,而且收入颇丰,显然,像她那样的姑娘是不会没有人爱的。她一嫁走就意味着每年少收入一百多英镑。这个男人怎样才能不让女儿嫁出去呢?他一开始想尽办法让她呆在家里,禁止她和其他人交往。后来,他发现这不是长久之计。他女儿开始不怎么听话了,而且越来越有主见,最后竟然要去参加舞会。这种情况下,这个诡计多端的继父怎么办呢?他想了一个卑鄙的计谋。在妻子的默许和帮助下,他把自己伪装成另一个人,他给敏锐的眼睛戴上浅色墨镜,脸上戴着假络缌胡子,说话时把声音压低变细,由于女儿近视,他的伪装就成功了。他以霍斯莫·安吉尔的名字出现,为让女儿不爱上别的男人,他自己向女儿求爱。”   “我只不过想跟她开开玩笑而已,”温迪班克支支吾吾地说,“我没想到她会那么痴情。”   “根本不是开玩笑。可那位年轻姑娘确实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满以为她继父在法国,根本没察觉自己上了大当。那位先生的殷勤奉承让她高兴,她母亲的赞同更让她高兴。安吉尔先生来访后,事情就继续下去了。会过几次面,订了婚后,姑娘的心开始忠实于他了。但骗局不能永远继续下去,装着去法国出差也很麻烦,所以他干脆让事情彻底结束,好让年轻姑娘永远忘不了他,这样,她就不会看上别的男人了。于是, 手按圣经发誓白头偕老的一幕导演出来了。婚礼那天早晨的暗示也预先设计好了。詹姆斯·温迪班克希望玛丽小姐对霍斯莫·安吉尔忠贞不渝,而对他的生死则含糊其辞,总之,这可以让她至少十年内不嫁出去。霍斯莫陪她到了教堂门口后,就耍了花招,从马车的这扇门钻进去,又从另一扇门出来,偷偷溜了。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温迪班克先生!”   温迪班克听着听着,精神逐渐恢复了过来,他站起身,脸上露出不屑的表情。   “或真或假,福尔摩斯先生,”他说道,“你真是绝顶聪明啊,不过,你还应该聪明点才好。这样你就会知道,触犯法律的人是你,而不是我。我始终没有违反法律,而你把门锁上,这足以起诉你‘人身攻击和非法拘禁。’”   “你说对了,法律奈何不了你,”福尔摩斯说着,开锁推门,“但你比任何人都应该受到惩罚。要是那位年轻姑娘有兄弟朋友的话,他们会用鞭子抽你的,你真该挨揍!”看到那男人无耻的冷笑,福尔摩斯气得满脸通红:“我的委托人并没有让我这样做,但我手边正好有条猎鞭,我想我得抽……”他快步去拿鞭子,但鞭子还没拿到,温迪班克就没命地跑下楼,接着大厅门“砰”地关上了,我们从窗子里望出去,只见温迪班克逃命似地在马路上飞跑。   “真是个畜牲!”福尔摩斯边说边笑,一屁股又坐进他的扶手椅,“这家伙总有一天会遭到报应的。唉!总算又碰到了一个有趣的案子!”   “不过,我还是不全明白你是怎样推断出来的。”我说。   “嗯,显然首先应该想到的是,这个霍斯莫·安吉尔先生的奇怪行为肯定是有什么企图的。同时应该想到,只有她的继父才能从这件事中得到好处。而且,最重要的是,霍斯莫和她继父从没同时出现过。至于戴墨镜和奇怪的说话声、满脸络缌胡,都表明那是在伪装。甚至,他为了怕他继女认出自己的笔迹,他连信中的署名都是用打字机打的——如此一来,我更怀疑他了。你看,所有这些貌似不沾边的小事都指向了同一个方向。”   “你是怎么去证实你的推理的?”   “知道谁是罪犯后,要证实就很容易了。我知道她继父的公司。我把那份寻人启事中的络腮胡、眼镜、细嗓音等我认为是伪装的部分给去掉了,然后把它寄给了那家公司。问他们是否有员工和去掉那些东西的人长相很像。同时,我注意到那些打出的信件的特点,又给他写了封信,直接寄到他办公室,问他是否能到这来儿一趟。正如我所料,他回信了,回信也是用打字机打的,而且有和那几封信同样的一些特征。我还收到了寄自同一个邮局的那个公司的回信,信中说他们的雇员温迪班克和启事中的人长得很像——这就是我的证实过程。”   “现在萨瑟兰小姐怎么办呢?”   “即使我告诉她事情的真相,她也不会相信的。波斯有句话说得好——‘打消女人心中的妄想,比虎口拔牙还难’。我看,不如编个故事,骗骗她算了吧!”   歪唇男人   圣乔治大学神学院已去世的院长伊阿亚斯·惠特内有个弟弟叫艾瑟·惠特内,他迷上了鸦片,整天陶醉在烟雾中。他在读大学时,看过德·昆茜对梦幻和激情的描述,他就想从鸦片酊里浸泡过的烟草那儿找到预想中的梦幻和激情。时间长了,他这个痴迷的念头让他患了吸鸦片的坏毛病。后来他觉得自己上瘾快,但戒掉却很难,和大多数人一样,许多年来他吸毒成癖难以摆脱,他的亲朋好友对他既讨厌又同情。他时常保持这样一副神情:青黄的脸色,眼皮往下垂,两眼没精神,身体缩成一团,蜷曲在一把椅子上,看上去真像一个失魂落魄的穷鬼,对这我至今还记得。   那是1889年6月,有天晚上,大多数人都准备休息了,门铃骤然响起。听门铃响了,我立刻从椅子里坐起身来,我的妻子正在做针线活,她放下手里的活,脸上现出很不高兴的样子。   “一定是来看病的,”她说,“你又要出诊了。”   我忙了一天,刚又累又乏地从外面回家,听到这声响不禁叹了口气。   我听到开门声和着急的说话声,接着快步走过地毯的声响传来。很快,我们房间的门被推开,一个女人走进屋里。她的头部蒙着黑纱,身上穿着深色呢绒衣裳。   “真对不起,我这么晚来打扰您!”她开始说,随后她禁不住快步紧走,搂住了我老婆的脖子,趴在她的肩上哭了起来。“唉,我真是糟糕透了!”她哭着说,“我真想得到一点帮助呀!”   “哦!”我的老婆说着,掀开她的面纱,“原来是凯特·惠特内啊。你可把我吓晕了,凯特!刚才你进来时,我一点都没料到是你!”   “这么晚跑来找你,请别见怪,我实在不知怎么办才好。”这种事挺多,人们一旦碰到难事,就像暗夜里的飞鸟扑向灯塔一样扑向我的老婆,盼着从她那儿得到一些安慰。   “你的到来,我们很高兴,你先喝一点兑水的酒,把心情放平静了,再和我们谈谈发生了什么事,若不然,我先让詹姆斯去睡觉,你看如何?”   “噢!别这样。我需要大夫的关心和指点呢。我说的是艾萨的事,他两天没有回家了,我为他担心透了。”   对我来说作为一个大夫,对妻子来说是她的老朋友和老同学,我们已有好几次听她诉说她丈夫给她带来的担忧了。平常我们怎么会知道她丈夫上哪去了?我们又能为她把他找回来吗?我们只好找一些话来安慰她。   看来事情挺简单。她得知近来他的烟瘾一发作,就跑到老城区最东边的一个鸦片馆去满足,这消息很准确。他要到晚上才颤抖着身体很疲倦地回家,他在外面游荡的时间从不超过一天。但这次不一样了,他鬼使神差地在外面呆了48个小时。现在准是和那些在码头上的二流子一起躺在什么地方吞云吐雾呢。可能为了从鸦片的兴奋中积攒精神而沉睡不醒。去了那个鸦片馆就一定能够找到他,她相信会找到的。那个鸦片馆位于天鹅闸巷的黄金酒店。她知道那个地方又怎样呢?作为一个年轻的少妇,她怎么会闯进那种地方,把她的丈夫从一群烟鬼里找出来呢?   摆在眼前的事实是让人把他找回来,开始我想和她一块去那个地方,转念一想,何必让她跑一趟呢。我自己就会把她的丈夫找回来。再者,我是艾瑟·惠特内的医药顾问这层关系,我相信他会听我的话。何况,假如我一个人去,也许事情就会好办一些。我向她保证只要她的丈夫在她所说的那个位置,我就会在两个小时内雇辆出租马车把他送回家。10分钟后,我乘了一辆双轮小马车,朝着东面疾驶而去。我有点不情愿地离开扶手椅和那温馨的家。这趟出行,我当时就有点预感,但压根不会想到会遇上那么离奇的事。   这件事刚开始时,我并没感到有什么困难。天鹅闸巷藏在伦敦桥东沿河北岸的高大码头建筑物后面,小巷污浊不堪。我要找的那家旅馆,挤在一家出售廉价成衣的商店和一家杜松子酒店之间,门面是一个黑乎乎的洞穴状的豁口。这豁口紧挨着一条陡峭的阶梯。我顺着那条阶梯走了下去,让马车在外面等着。来往男人的双脚已把这石阶的中部踩磨得凹陷下来了。门上悬挂着油灯,借着那闪烁不定的灯光,我摸着门闩,走入一个又深又矮的房间,屋里飘散着浓重的呈棕褐色的鸦片烟的烟雾,仿佛眼前是移民船前甲板下的水手舱一样,屋内靠墙处放着一排排的木床。   透过暗红的灯光,可以勉强瞅见那些人东倒西歪地躺在木床上,他们有的垂着头,有的弯着腿,有的仰着头,有的下巴朝天,他们无精打采地从每一个角落里望着刚来的客人,在金属的烟斗锅里燃烧着的鸦片被人吮吸时发出的红色小光环,在一个个黑影里闪烁点点亮光。这儿的人有的自言自语,有的用一种奇怪的喑哑、简单的语调交谈着,小声地嘀咕着——这样的谈话大多喋喋不休,含含糊糊,说的几乎全部是自己的事情,而别人对他说的事丝毫没有反应。大多数人都静悄悄地躺在床上。远处一头放着一个炭火燃得挺旺的小灰盆。灰盆旁边有一只三条腿的木板凳,上面坐着一个老头,这人身材瘦高,双拳托腮,两只胳膊肘撑在膝盖上,两眼专注地盯着炭火。   我刚进屋里就有一个脸上毫无血色的马来人很有兴致地走来,递给我一杆烟枪和一份烟剂,热情地邀请我到里面的一张空床上去。   “谢谢,但我不想在这长呆下去。”我说,“艾瑟·惠特内先生是我的朋友,他在这儿吧。”   我听见我右边有人动了一下并发出喊声。我借着暗红的灯光看见面色苍白的惠特内正极为憔悴,睁大双眼盯着我。   “老天!是你呀,华生!”他说着,那样子显得既让人同情又鄙夷,他的每一根神经好像都处于紧张之中。“哎,华生,现在什么时候了?”   “快11点钟了。”   “礼拜几的11点钟?”   “礼拜五,今天都6月15号了。”   “我的老天!我一直认为今天刚刚礼拜三。今天是礼拜三,你为什么要诈我?”他垂着头,把脸深深埋进两条胳臂之间,开始扯着嗓子哭起来。   “真的是礼拜五,我跟你说,你的老婆已在家里一直等了你两整天,你不为此感到愧疚吗?”   “是的,我应该为此感到内疚,可是你弄错了,华生,因为我在这里才呆了几个小时,吸了三锅,四锅……我记不清吸了多少锅了。我会很快和你回去。小凯特已很可怜了,我不该再让他担惊受怕,请扶我一把,你雇了马车了吗?”   “是的,我雇的那辆马车在外面等着我们呢。”   “好,我这就坐车回去吧。可是,你替我去瞧瞧我到底欠了多少钱,我没有一点精神了,我都不能照料自己了。”   我四处寻找店主,在两排躺着人的木床间窄窄的过道穿行,为了避免闻到那鸦片令人作呕和难受的臭气只得屏住呼息。当我从炭火房那个高个子老头旁走过时,我感到有一只手突然用力拉了我的上衣下摆一下,有人低声对我说:“走过去再回头看我!”这句话听得很清晰。我低头查寻话音来自何处,只有那老头靠我最近,我认为这话音肯定是他说的。可是,这时他和刚才一样,专心致志地坐在那里。他瘦骨嶙峋,脸上满是皱纹,苍老得佝偻着背,一支烟枪无精打采地放在他的双腿间。我往前走出几步,回过头看他时,猛吃了一惊,若不是我尽量克制自己一定会失声喊出来。当他转过身来时,除我之外谁也不能看见他。他佝偻的身体已经伸直,一脸的皱纹突然不见了,刚才恍惚的双眼放出光芒。他怎么会是歇洛克·福尔摩斯,这时他正坐在炭火旁望着一脸惊讶的我咧嘴发笑呢。我照着他的意思走近他身边时,他立刻背转身,侧面朝着那些人,这阵,他又显出开始那个抖抖嗦嗦,胡言乱语的老态样子。   “福尔摩斯!”我小声地说:“你到这个烟馆来干什么?”   “声音再放小点,”他回答着,“我耳朵灵着呢。你肯帮我一把的话,就先把你那个烟鬼朋友打发走,我很愿意同你说上几句。”   “我雇了一辆小马车在外面正等着呢。”   “就让他坐车先回去吧!他不会再有精神去捣乱了,对此你放心好了。我想让你给你老婆写个便条,告诉她,说你和我又要合作办一件案子。然后你到外面等着我,5分钟后我出去找你。”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请求很明确,他总是以一种巧妙的、和气的态度提出来,让人怎么也不能拒绝。这样,我认为只要把惠特内安全地送上马车,我这回出门的任务就可以完成了。至于以后的事,我很愿意和我的老朋友一块去进行一次超乎寻常的探奇涉险的。这种事情对他来说很平常。几分钟后,我写完便条告知我的去向,随后代惠特内付清欠帐,带他出去,望着他乘车在黑暗中消失。过了一会儿,一个年岁很大的人从那鸦片烟馆里出来,于是我和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在街上。他驼着背,摇摇晃晃,步履艰难,大约走过两条街,他才向四处快速地扫了一遍,而后站直了身子,接着他禁不住欢畅地大笑起来。   “华生,我估计,”他说,“我除了有注射可卡因和你们医学观点并不反对的一些小毛病外,你是不是以为我又添了一个好化妆的怪癖呢?”   “你在那种地方,我自然会感到很吃惊的。”   “我在那里能见到你,比你看到我更惊奇呢。”   “我是去找一个朋友的。”   “可我正在寻找一个敌人。”   “敌人?”   “正是,我的一个天敌,可能在不久以后,我会称它为我的一个猎物。华生,照直说,我正在进行一场与以往不同的侦查。我准备从那些瘾君子的胡说八道中找到痕迹,我以往没干过这类事情。那烟馆里一旦有人认出我来,我有可能会掉了性命。那开烟馆的无赖印度阿三曾一度发誓要干掉我,因为我曾为了我自己的事到那儿侦察过。在保罗码头旁边拐角的地方那所房子后面有一个活板门,它能说出一些在月黑风高之夜从那儿经过的东西怪异的故事呢。”   “什么!你说的不是一些尸体吗?”   “是的,华生。在那个烟馆里每个被致死的倒霉蛋身上都能得到一千镑,如是我们拿到这笔钱,我们就变成有钱人啦。沿河一带最凶狠的图财害命的地方就是这儿啦。纳维尔·圣克莱尔好让我担心进得去出不来呀。不过,我们就应当把圈套设在那儿。”他把两个食指放在上下唇中间,吹出一声尖锐的哨声,同样信号的哨声在远处回响着,不多时一阵辘辘的车轮声和马蹄的得得声从远及近而来。   “现在,华生,”福尔摩斯说,“你能同我一块去一趟吗?”   此时一辆高大的单马车从黑夜中驶出,两旁吊灯射出两灯黄色的灯光。   “可以,我愿帮你做些事情的。”我回答道。   “哦,值得信赖的朋友总会帮忙的,善于做事的人更好了。现在我有两张床铺在杉园的房里,咱们去那儿吧。”   “杉园?”   “是的,我侦察此案时就住在那里,那房子是圣克莱尔先生的。”   “那么,它在啥地方呢?”   “在凯特郡,离李镇很近。我们得赶20多里地的路程。”   “我对这不怎么了解呀!”   “是吗,不过,你不久就会知道所有的事,跳上来吧,不打扰你了,约翰,这是半克朗。明天11点左右再见面,松开马缰绳,再见。”   他轻轻甩了那马一鞭子,马车便快速地穿过一条条寂静无人的街道,接着路面变得宽阔,最后飞驶过一座大桥,桥两侧镶着栏杆,浑黑的河水从桥下缓缓地流过。往前看,是一片空荡的荒地,堆满砖瓦和灰泥。有时巡警那沉重而有规律的脚步声打破这儿的沉静,有时有些乐不思归的狂欢者在返回的路上大喊大叫。一堆散开的云朵飘过天空,一两颗星星在云缝里这儿那儿地闪烁着微弱的光芒。马车在一片宁静中奔驶着。福尔摩斯一直不说话,头垂在胸前,像是沉浸在思索中。我坐在他的旁边不想打断他的思路,尽管我很想了解这个新案到底是怎样一回事,为什么耗费他这么大的精力。马车已经跑出好几里地了,两边是郊外别墅区的围墙,这时他才从沉思中醒过来,摇晃了几下,抖抖肩膀,点燃了烟斗,显出一副了不起的样子。   “华生,你天生就善于保持沉默,”他说,“这是我之所以和你交朋友的原因之一。同别人交往,对我来说十分重要,因为我个人的思路不是很正确的,能令人完全信服的,对于这一点,我向你保证就是这样。我想不出当那位可爱的妇女在门口迎接我时,我该怎样对她说清楚。”   “别忘了,我对这件事什么也不知道。”   “在我们到达李镇之前,我有足够时间来对你说清这件事的前前后后。尽管看上去没有什么,但我却有些糊涂,为此闹不清。不用怀疑,没有多少线索,可我却理不清一个头绪。现在,我把大概的案情对你简单地说说,华生,也许你会让我在黑夜里看到一线光亮。”   “那么,你说说呗。”   “这是几年前的事了,确切地说,是在1884年5月里——有位叫纳维尔·圣克莱尔的有钱人来到李镇。他买了一座大别墅,他把院落修整得很漂亮,生活极为铺张,这人显然是个阔佬。他陆续地同周围的许多人交上朋友。1887年,他娶了一位酿酒商的女儿,而后有了两个孩子。他在几家公司都有投资,他却没有工作。他有个习惯,每天清晨进城,下午5点14分坐火车从坎农街回来。圣克莱尔先生37岁了,没有什么不良的爱好,是个很称职的好丈夫、好父亲,和别人也没有什么恩怨。另外,他目前的全部债务,我已调查明白,共有88镑10先令,他的存款在首都市郡的银行里就有220镑。因此,他不是为财务上的烦恼而出事的,这也是不可能的。   “上周一,由于圣克莱尔先生有两件要紧的事情要办,另外,他还要给小儿子买一盒积木,于是他比平时进城要早得多。说起来挺碰巧的,就在那天,他离家后不久,他的太太接到一封电报,上面说有一个贵重的小包裹已经寄到亚柏厂运输公司办事处,让她去取。这是她一直盼着的包裹。可以了,若是你对伦敦的街道很熟悉,你就会知道那家公司的办事处在弗洛斯诺街。那条街有一个岔道和天鹅闸巷相接,天鹅闸巷也就是今天你看到的那个地方。吃过午饭后,圣克莱尔太太便进城了,在商店买了些东西之后,她到运输公司办事处去领包裹。回到车站时,经过天鹅闸巷时正好是下午4点35分,你听清楚了吗?”   “听明白了。”   “可能你还记得,那是一个天气很热的星期一,圣克莱尔太太一边慢慢走一边往四周看,但她厌恶周围的那些街道,她特希望尽快租到一辆小马车。她正要走过天鹅闸巷时,猛地一声喊叫,或者说是哭号传来,寻声望去,她看到她的丈夫正从三层楼的窗口向下望着她,并且向她做出招手的样子,当时她惊吓得出了一身的冷汗,手脚发凉。据她说,他丈夫激动的神情非常吓人,由于窗户是敞开的,她看到丈夫的脸色十分清晰,当时他拼命地向她挥手,转眼间他消失在那窗口里,真像是一种不可抵挡的力量在他背后猛地拽了一把。但是,由于她那女人所具有的极为敏锐的眼睛在那一刻间已看到一个超乎寻常的地方:他穿的居然是进城时的那件黑色上衣,但是,在他的脖子上并没见到硬领,胸前也没有领带。   “她想到丈夫肯定是出了什么事,当她穿过屋子,冲向二楼楼梯时,我讲过的那个印度人把她堵在了楼梯口,并且推着她不让进。接着过来一个丹麦助手,他们一起往街上推她。怀着从未有过的困惑和震惊,她赶紧沿着小巷冲了出去,真不错,她很幸运在佛莱斯诺的街头,迎头碰到一位正要去上班的警官和几名警察。很快,他们听完她的诉说后,那警官同两名警察同她返回烟馆。尽管那烟馆老板百般阻拦,他们仍然进入了那间刚才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房间。可是,在那房间里并没发现任何他呆过的迹象。事实上,在那层楼上根本没有见到别的人,除了一个瘸着腿,面目令人厌恶的人之外,那人可能在那儿住,这个家伙同那个印度人都异口同声地发誓说:‘那天下午,没有任何人到过那层楼的前屋。由于他们一口否认,警官被搞得有点糊涂,有些认为圣克莱尔太太可能看错人了;就在这时,她突然大叫了一声,猛地扑向放在桌子上的一个小松木盒前,她把盒子掀开,从里面哗地倒出一大堆的儿童玩具和积木,这正是她丈夫曾答应送给孩子的玩具。   “她的这一发现,使那瘸子立刻变得很慌张,事态的严重性已非常明显了。这使得警官更加怀疑,对那儿所有的房间进行了认真的搜查。结果证实,发现的一切都与一件可恶的罪行有关。作为起居室的前屋摆设极为简朴,这房间通向另一间背对着码头的小卧室,从小卧室里,可以看到码头上的情景。码头和空房之间是一块狭长的地段,在退潮时,这里没有水,涨潮时,这里就被至少四尺深的河水淹没。卧室里有一扇从下边开的很宽敞的窗户。在检查的过程中,在窗框上发现了斑斑血迹,在地板上也发现了一样的几滴血。从前屋的一条帷幕后发现了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他的靴子、袜子、帽子和手表都放在那里,惟独找不到那件上衣。这些衣服上没有留下任何暴行的痕迹,圣克莱尔先生不知到哪儿去了。由于找不到别的出路,很显然他只能从窗口逃出去。从窗框上那些来历不明的斑斑血迹上看,他是想游泳逃生,但这时是不可能的,因为当这幕惨剧发生时,正赶上涨潮,潮水正涨到了顶点。   “再回过头来看看那些与本案有牵扯的歹徒吧。那个印度阿三是远近闻名的坏蛋,但是,圣克莱尔太太曾说,她的丈夫在窗口出现一刹那后,那印度人已经在楼梯口等她了。从这看出,他在案中只不过充当一个帮凶的角色。但他不承认,说他不明白怎么回事,他对楼上租房的休·卜恩的事情一点都不知道。并且,他对那位下落不明的先生的衣服怎么会出现在那屋子里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些就是那个印度阿三老板的情况。至于那个住在三层楼的阴险的瘸子,他一定是最后亲眼见到圣克莱尔先生的人。那人名叫休·卜恩,常到伦敦城区的人都熟悉那张丑陋的脸。他以乞讨为生。为了避免警察管制,他有时装作卖蜡烛的小商贩。沿着针线街走不远,你就会注意到,靠左边有一个小墙角,这个乞丐每天盘着腿坐在墙角,把那少得不能再少的几盒火柴放在膝盖上。在他身边的过道上,他放着一顶油迹斑斑的皮草帽子,凭着他那副让人可怜同情的相貌,人们接济给他的小钱就如雨点般地投进他的破帽子里。他引起过我的注意,我曾试图了解他的乞讨生活,在这想法之前,我多次暗察过这家伙,但是,我对他的乞讨生活大致了解之后,我感到很惊讶,因为他在短时间内收获不小。你清楚,他那副奇特的相貌让每一个从他身旁经过的人都不得不瞧他一眼。一头蓬松的棕红色的头发;那张没有一点血色的面孔让一块吓人的伤疤搞得更加不好看,这块伤疤每当收缩时,便把上嘴唇的外部边缘反卷着拉上去,一副像是叭儿狗样的下巴,一双黑眼睛目光锐利,他的两只眼睛同头发的颜色对比鲜明。他的样子和别的乞丐迥然不同。另外,他的智商也是超过一般人的,无论过路人扔给他什么破烂东西,说什么话,他都能接受并从容回答。现在,我们已搞明白他是那个在烟馆里居住的人,并且也是最后唯一看到那个下落不明的有钱人的人。”   “他是一个有残疾的人,”我说,“他独自一个人怎么能对付得了一个力气大的年轻人呢?”   “是这样,看他走路一瘸一拐,像是个残废人;不过,别的地方,他显然占优势,而且营养充分。当然,你的医学经验也足以证明,华生,你知道一个人有一肢不灵活的弱点,往往其他肢体会格外结实,以此来弥补自身的缺陷。”   “您继续说下去。”   “圣克莱尔太太一见到窗框上的血迹后便昏了过去,一位警察用车把她送回家里,因为她留下来对侦察不利。负责本案的警官相当认真地检查了所有的房间,可是没能发现任何有利于侦破此案的东西。当时,他们忽略了一件事,未能将休·卜恩立刻逮捕,这让他有了几分钟的准备,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他很可能和他的印度同伙相互串供。好在这一失误立即就得以纠正,休·卜恩马上被抓捕并受到搜查,没能发现任何能判他犯罪的证据。的确,他的汗衫右袖上的一些血足以引起人的怀疑,但他的左手第四指靠近指甲处被刀割破了一块,他指着那伤口说血是从那里流的;还说,他去过窗户那边,真的,据他所说可断定,那里的血迹是他留下的。他坚决不承认见过圣克莱尔先生,并且发誓肯定地说他对那些在他房间里发现的东西,他和他们一样感到十分不解。他认为圣克莱尔太太说她的丈夫肯定在窗前出现,是由于她神经不正常,或是在梦游。他最终被关押起来,尽管他一直大声地说自己是冤枉的。另一方面,警察仍旧在那所房子里守着,希望潮水退了能从中找到一些新的东西。   “让人兴奋的是,竟然找到了一线希望,虽然,他们在那泥滩上并没找到他们不愿发现的东西——纳维尔·圣克莱尔的尸体,但是,他们找到了他的上衣。这件上衣在退潮后的泥滩上全部暴露着,在他的上衣口袋里发现了让人意想不到的东西,你能猜到吗?”   “我一时想不出来。”   “是的,真是让人难以猜到。他的每个口袋里塞满了一便士和半便士,一共420个便士和270个半便士。也难怪那上衣没被潮水卷走。这对于人的躯体来说就是另一回事了。在那房子和码头之间的退潮,每次都潮水汹涌,这样来看,也许他的身体卷进了河里,却在泥滩上留下了这件沉甸甸的衣服。”   “不过,从我所掌握的情况看,他们发现这位先生别的衣服都放在屋里,难道他的身上只穿着一件上衣吗?”   “不,华生。这件事可以这样分析。假设卜恩在别人没有看到的情况下,将纳维尔·圣克莱尔推出窗外,那么,他紧跟着最想干的是什么呢?自然是把那些容易泄露真相的衣服,必须消灭干净。当时的情形,他完全会抓起衣服,扔到窗外。他正要往外扔衣服时,他会想到那衣服很轻会沉下去随水飘浮。这时,他立即做出反应,他已经听到那位太太要抢上楼来和印度人在争吵着,也许,他已经从他的同伴那里知道,有一帮警察正从大街上朝这个方向跑过来,留给他的时间很少了。他就会想到那些从乞讨中拿来的钱,于是便冲到那个密藏的地方,随手抓起一把把的硬币,往衣袋里塞去,这样才能使那件上衣不会被水托起漂浮在水面上。扔出这件衣服后,他原想以同样的方法把其他的衣服也这样处理,但楼下已传来了急匆匆的脚步声。警察的快速赶到,迫使他放弃了自己的计划,只好先把窗户慌忙关上。”   “听起来,这样的解释倒也说得过去,但可能有点勉强。”   “哪里,咱们找不到一个更合乎逻辑的假设罢了,就先把这个假设定为最有价值的吧。我刚才说过了,休·卜恩已经抓进了警察局,但是警官却拿不出任何有利的证据来证实他以前犯过什么罪,甚至连这方面的嫌疑也找不到。多年以来,他是没人不知道的依靠乞讨为生的人。他的生活看上去很平静,对别人毫无伤害。事实就摆在面前,那些值得解决的疑问像过去一样远远没有得到解决。这些问题是:纳维尔·圣克莱尔到那家烟馆去干什么?他在那儿碰到了什么事?现在,他在哪儿?休·卜恩在这桩案件中到底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我承认,在我的经验中,没有哪一个案件,乍一看似乎很简单,可是却出现了这么多的困难。”   当歇洛克·福尔摩斯细说这一连串怪事情的时候,我们的马车飞快地将我们带出这座大城市的郊区,直到最后把那些零零散散的房子甩在后面。接着马车顺着两旁有篱笆的乡间道路辚辚地前行。当他刚讲完时,我们正从那个疏疏落落的村庄穿过,有几家窗户里闪烁着微弱的灯光。   “现在快到李镇了,”我的同伴说,“我们这算不上长途旅行,一路上竟穿过了英格兰的三个郡县,从米特尔塞克斯出发,经过萨里郡的一隅,最后到达凯特郡。你看见那树丛中的灯光了吗?那就是杉园。那儿坐着一位忧心忡忡的妇女,在静听外面的风吹草动,她听到得得的马蹄声了吧。”   “可是你为什么不在贝克街办这案子呢?”   “因为有许多事情要在这里进行侦察。圣克莱尔太太已经盛情地安排了两间房子供我们居住。你完全可以放心,她肯定对我的朋友光临感到高兴。华生,说实在的,在没有落实他丈夫的情况之前,我真怕见到她。看,咱们到她家了。”我们的马车停在一座大别墅前,这座别墅坐落在庭园之中。这时一个马僮跑了过来,拉住马头。我跳下车来跟着福尔摩斯一起走上了一条通往楼前的,小小弯曲的碎石道。我们走近楼前时,楼门洞开,穿着一身浅色沙布衣服的白肤金发的小妇人站在门口,她的衣服很合体,在衣服的领口和腕口处镶着少许蓬松透明的丝织薄纱边。她在灯光辉映下,亭亭玉立,一手扶门,一手半举,对我们很热情,显然已等待很久了。她微微弯着腰,探首向前,渴望的目光凝视着我们,两唇微张欲语,好像是在提出询问的样子。   “啊?”她喊道,“怎么样?”随后,她看出是我们两个人,起初还满怀希望的叫喊,当看到福尔摩斯摇头耸肩的样子,便禁不住痛苦的哭泣了。   “没有好消息吗?”   “没有。”   “那么,是坏消息啦?”   “也不是。”   “谢天谢地!快进来吧,你们一定很辛苦了,跑了这么远的路。”   “这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在过去的几个案件中,他对我的帮助很大,我很幸运能把他请来和我一块进行侦查。”   “我很高兴见到您,”她说着和我热情地握手,“请原谅我照顾不周的地方,我们近来所受的打击那么突然,望您多多谅解。”   “亲爱的太太,”我说,“我是经历过多次战争的战士了,请您不必对我这么客气。如果我能够有所帮助的话,我将会感到很高兴。”   我们走进一间灯光明亮的餐室,这时桌上早已摆好了冷餐,圣克莱尔太太说:“我很想问你们两个直截了当的问题,望你们能坦率地告诉我,行吗?”   “怎么不行呢?太太。”   “您别担心我的情绪,我会控制住自己的,也不会说晕倒就晕倒。我仅仅想听听您的实实在在的意思。”   “哪一方面的?”   “您别蒙我,您觉得纳维尔还在人间吗?”   歇洛克·福尔摩斯一时找不到词来回答了。   “说实话吧!”她站在地毯上着急地重复着,目光向下紧盯着福尔摩斯,这时他仰着身坐在一张柳条椅里。   “亲爱的太太,说真话,我并没有那么去想。”   “你觉得他已经死了。”   “是这样。”   “被暗害了?”   “我不觉得这样。不过,也不排除这种可能。”   “他在哪一天被谋杀的?”   “礼拜一。”   “福尔摩斯先生,我今天收到他的来信,也许您对此事感兴趣,这怎么解释呢?”福尔摩斯听到这话,惊讶地从椅子上一跃而起。   “是吗?”他大声喊道。   “是的,就在今天。”她微笑地站在那儿,手里擎着一张小纸条。   “我可以看看吗?”   “怎么不可以呢?”   福尔摩斯快速地抓住那纸条,把灯移到跟前,在桌子上铺开那纸条,专心致志地看着。我离开椅子,从他的身后盯着那张纸。信封的纸很粗糙,盖有格莱夫森特地方的邮戳,发信日期就是当天,或者说是前一天,因为现在是已过了午夜。   “字迹潦草,”福尔摩斯喃喃自语后提高了声音,“这不会是您先生的笔迹,您先生的字会这么潦草吗?”   “可是,信却是他写的。”   “我这样想,不管写信的人是谁,他都得先搞清地址。”   “您怎么能这样认为?”   “您想,这人名是用黑墨水写的,写出后自行阴干。别的字写后用吸墨纸吸过的,所以看上去呈灰黑色。如果一气呵成,再用吸墨水吸干,那么,它的颜色就不会是深黑色的了。这个人是先写人名,过了一会儿,才写地址。这就只能说明他不熟悉收信人的地址,这自然是小事,但往往小事却值得重视。现在,让咱们来看看他的信,不错!随信还附件东西呢!”   “是,那东西是他的图章戒指。”   “您能认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么?”   “这是他的一种笔迹。”   “一种?”   “这是他在急匆匆时使用的一种笔迹,和他平时写的不一样,可是我完全认得出来。”亲爱的:   不要害怕。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已经铸成了一个大错误,就需要花费一段时间来加以纠正。   请耐心地等待。   内维尔“这信是用铅笔写在一张八开本书的扉页上的,纸上没有水纹。嗯!它是一个大拇指很脏的人。从格莱夫森特把信寄出来的。哈,信封口是用胶水粘的,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这人在封信口时,一直在嚼着烟草。太太,你敢肯定这笔迹是您丈夫的吗?”   “我敢肯定。这一定是纳维尔的字。”   “信物还是今天从格莱夫森特寄出的。哦,太太,乌云已散去了,但我还不敢下结论说危险已过去了。”   “可是他一定活在世上,福尔摩斯先生。”   “除非这笔迹是一种巧妙的伪造,来引诱我们转移视线。那枚戒指,到底说明什么了呢,它可以从您丈夫手上取下来的嘛!”   “不,不,这一定是他的亲笔写的啊!”   “不错。不过还有一种可能,它也许是在礼拜一写的,到今天才发出来。”   “这有可能。”   “若是这样的话,这段时间,可能会发生一些事情。”   “哎,您别总是给我泼冷水,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他准没事。我们两口子之间,有一种敏锐的同感力。假如他遇到不幸,我一定会感觉出。就在我最后见到他的那一天,他在卧室里不小心将手割破了,我当时在餐厅里,心里就知道准是出了什么事,于是我就立即跑上楼。您想,这么一件小事都能引起我的反应,对于他的生命大事,我不会连一点感应都没有吧?”   “我经历的事情多了,据我所知一位妇女的感应似乎有时比一位分析推理家的论断更准确。从这封信来看,你确实得到一个有力的证据来证实您的看法。不过,如果您丈夫还在世,并且还可以自由写信,那为什么不回家,何必在外边呢?”   “我想不出这是为什么。”   “礼拜一那天,他在离家之前对你说了什么吗?”   “没有。”   “您在天鹅闸巷瞧见他时,是不是挺惊奇。”   “可吃惊了。”   “那窗户是敞开的吗?”   “是的。”   “他是在呼唤您吗?”   “是这样。”   “据我了解,他仅是发出不清楚的呼叫声。”   “我不这样认为,他挥动了双手。”   “但是,那也可能是一声吃惊的叫喊。他是由于惊奇地看到您而发生的,以至于他举起了双手,你不觉得是这样?”   “也有可能。”   “您觉得他是被别人从窗口硬拽回去的吗?”   “他一眨眼就不见了,真是太快。”   “他可能是一下子就跳了回去,您没有看见房间还有别人吗?”   “没有,但是那个可怕的人承认他曾在那里,还有那印度阿三。”   “正是这样。当时您所见到的,您丈夫穿的是平时那件衣服吗?”   “是的,不过没有了硬领和领带,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光着脖子。   “你查觉他抽过鸦片吗?”   “从来没有。”   “圣克莱尔太太,谢谢您。这些正是我要弄清楚的。让我们先来吃点东西,然后去就寝,明天我们还要忙碌一天呢。”   圣克莱尔太太为我们准备的房间很舒适,里面放着两张床铺供我们使用。我很快就钻进被窝,准备睡觉。因为这一夜的奔波之后太疲倦了。可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却精力十足,他是这样一个人,当有一个问题解决不了,困扰他心头时,他就会废寝忘食一连几天,甚至反复思考一星期。他在头脑里重新梳理自己已经掌握的各种信息,并从不同的角度探索,直到水落石出,才肯罢休。我对我的朋友这种务实的性格已十分熟悉了。我想,今晚他又要熬一个通宵了。他把上衣和背心脱下来,换上一件宽大的蓝色睡衣,接着他找遍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将那些床上的枕头和沙发上的靠垫全都收拢起来。然后,他用这些东西做了一个简单的东方式的沙发。他在沙发上盘着腿,在面前放着一盎斯强味的板烟丝和一盒火柴。在幽暗的灯光下,只见他端坐着,两眼茫然地凝视着天花板的一角,蓝色的烟雾从他的嘴边盘旋缭绕,冉冉上升。他沉静无声,纹丝不动。灯火闪耀着,正照着他那山鹰般的坚定面容。我早已进入了梦乡,我的朋友却一直那样坐着。陶醉在他的世界里。有时,我大叫一声从恶梦中惊醒,他还是保持原来的姿态,静静地坐着。最后,我睁开眼睛,夏日的煦阳正照进房内。那烟斗依然在他的嘴里叼着。轻烟仍然缭绕盘旋,冉冉上升。浓重的烟雾弥漫满屋,前夜所看到的一堆烟丝,已找不到了。   “华生,你睡醒了吗?”他问道。   “醒了。”   “你愿意早上出去赶车玩玩吗?”   “怎么不愿意。”   “那好,快些准备。现在还没起床。不过,我知道小马僮睡觉的地方,我去把他叫醒。”他的神色同昨晚那个紧锁着眉头思考的样子大不相同,他边说边开心地笑着,两眼炯炯有神。   我穿衣时看了一下表,现在刚好四点二十五分。我穿好衣服时,福尔摩斯走进来告诉我,马车已经准备好了。   “我要验证一下我的小小的推论,”他说着穿上他的靴子,“华生,我认为你现在正站在一个全欧洲最大的笨蛋面前!应当找个人把我踹到查里兖洛斯去!不过,我已找到了开启这个案子的锁的钥匙了。”   “在哪里?”我笑着问道。   “在洗手间,”他回答说,“哦,我不是在开玩笑。”他看见我有点不相信的样子,继续说,“我刚去过那里,已经把钥匙拿出来了,放进克拉特斯通制造的软提包里。走吧,朋友,让我们试一下能否打开那把锁。”   我们一块下了楼梯,怕惊醒了别人,就小心翼翼地放轻脚步,一出房门,浑身便洒满明媚的晨曦。他衣服还未穿好,马僮已把马套好了。站在马头的一边静静地等着他。我们两人一跃上车,就顺着伦敦大道飞奔而去。路上有几辆农村大车在走动,它们是运载蔬菜进城的。道路两侧一排排的别墅仍然寂静无声,死气沉沉,犹如梦中的城市。   “这桩案子看上去显得复杂,”福尔摩斯说着,朝马抽了一鞭,催促它向前疾驰,“我承认我曾经傻得像鼹鼠。不过,即使聪明得晚了些,但总比在迷圈里乱转好得多。”   当我们驱车经过萨里一带的街道时,这座城里起床最早的人正睡眼惺忪地望着窗外的晨光。马车驶过滑铁卢大桥,急速地穿过威灵顿大街,然后向右急转弯,来到布街。门旁站着的两个巡捕都认识福尔摩斯。他们一个把马牵了过去,另一个便引我们进去。   “谁值班?”福尔摩斯问道。   “布莱斯特·里特警官,先生。”   “啊,布莱斯特·里特,你好!”福尔摩斯和一个警察打着招呼,“我们想和你单独谈点事。”一位身材高大魁伟的警官从石板铺的通道上走下来,他的头上戴着一顶鸭舌便帽,身上穿着一件夹克衫,那衣服上带有盘花的纽扣。   “不错,福尔摩斯先生。上我的房间来坐一坐,谈谈情况。”   我们走进一间小小的类似办公室的房间,桌上放着一本厚厚的分类登记簿,对面墙上安装着一部电话。警官在桌边坐下了。   “我能帮你什么吗,福尔摩斯先生?”他问。   “我是为休·卜恩案子来的,就是那个乞丐。这个人被指控与李镇纳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有关。”   “是的,他是被押到这里来候审的。”   “这我已知道了。他现在在这里吗?”   “在单人牢房里。”   “他守规矩吗?”   “哦,一点也不捣乱。不过这坏蛋太脏了。”   “脏得很?”   “对,我们做到的只能让他洗洗手。他的脸黑得像个补锅匠一样。哼,等他的案件审判了以后,他得按照监狱的规定洗个澡。我想,您看见了他,您会同意我所说的他需要洗澡的看法。”   “我很想见见他。”   “想见见他吗?那很容易。我领您去,不过这提包得放在这里。”   “不,我想,还是放在我身边吧。”   “好吧!请跟我来吧!”他领着我们走下一条甬道,打开一道上闩的门,从一条盘旋式的楼梯走下去,我们来到一处刷着白色的走廊,两侧各有一排牢房。   “他的牢房就在右手第三个门。”警官说着往里看了看。“他正睡觉呢,”他说,“你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们俩从隔栅往里瞧,那囚犯脸朝着我们,呼吸缓慢而又深沉,睡得正香。他的身材适中,穿着一件粗料子衣服,他破烂的上衣裂缝处露出了件染了色的衬衫,这身打扮和他的行当很相称。他真的像警官所说的那样,肮脏得到了没法形容的地步,那令人厌恶的面容远不能让脸上的污垢遮盖,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露在外面,像是一直在嗥叫,一头蓬松光亮的红发挡住了他的两眼和前额。   “是个漂亮人吧。”警官调笑着说。   “他真的该洗一洗,”福尔摩斯说,“为了让他干净一点,我有了个主意,并自作主张把这些东西拿来了。”他边说边打开随身带来的软皮包,从里面掏出一块很大的洗澡海绵。   “嘻,嘻!您在开什么玩笑!”警官笑着说。   “喏,请你悄悄打开牢门,我会很快让他现出一副更体面的样子,那您就做了件大好事了。”   “我愿意给你帮助,”警官说,“他这模样不会给看守所增添什么光彩。”他把钥匙插进门锁里面,我们轻轻地走进牢房,那家伙正侧着身子酣睡。福尔摩斯用海绵蘸着水罐里的水,往囚犯的脸颊上上下下擦了几下。   “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介绍,”他喊道,“这位就是凯特郡李镇的纳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我一生中从没见过这种场景。这人的脸就像剥树皮一样被海绵剥了一层皮。那粗糙的棕色不见了!他脸上横着的那道吓人的伤疤没有了!那显出一副令人生厌的歪唇也不见了!那一堆乱蓬蓬的红色头发也全掉了。这时在床上坐起来的是另一个人,他面色苍白、眉头紧锁、容貌俊秀、头发油黑、皮肤光滑。他揉搓着双眼,凝神看着周围,不知怎么回事。等他忽然明白事已败露时,他不禁尖叫一声扑在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   “天啊!”警官叫,“那个失踪的人怎么在这儿,我从相片上能认出来。”   那囚犯转过身,摆出一副听天由命、不在乎的样子。“我这样怎么了,”他说,“请问,你们能控告我犯了什么罪?”   “控告你犯了杀人罪,杀了纳维尔·圣……哦,除非他们把这案件定为自杀未遂案,你不会因为这犯罪的。”   警官咧嘴笑着说:“哼,我当警察足足二十七年了,还从没得到一个立功机会,这一次,可真该受到奖励了。”   “若我是纳维尔·圣克莱尔,那么你们拘禁我是非法的,因为我什么罪也没犯。”   “你确实没有犯罪,但你却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假如你对你的妻子信得过的话,你会干得更出色。”   “倒不是因为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子女,”那囚犯发出呻吟的声音,“上帝保佑,我不愿看到他们为他们的父亲所做的事而感到耻辱。天哪!讲出去多么丢人哪!我怎么办呀?”   福尔摩斯坐在他的身边,和蔼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假如你愿意让法庭来查清这件事,”他说,“那难免会传扬出去。可是,只要你能使警方相信,这件事情就不足以向你提出控告,更没有必要把案子的实情公诸于报纸。我相信布莱斯特警官会把你对我们所说的记录下来交给有关当局的,这样,这案子根本不会提到法庭上去了。”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情绪高涨地叫起来,“我宁愿受拘禁,唉,就是枪决我也不愿让这令人痛苦和羞耻的秘密成为家庭的污点,留给孩子们。   “你们是唯一听到我身世的人。我的父亲是切斯德弗尔特的小学校长, 在那所小学我受到很好的教育。我年轻的时候,特别热爱旅行,很喜欢演戏,后来我在伦敦的一家晚报当了一名记者。有一天,总编辑想组几篇反映大都市里乞讨生活的报道,我自告奋勇来写这方面的稿件。我没料到这会改变我的一生,我的历险就从这开始了。我只有装扮成乞丐才能收集到写文章所需的一些基本材料。我以前当演员时,学过一些关于化妆的技巧,并且我的化妆水平闻名于剧场后台。我的这种本领在这时派上了用场。我往脸上涂了层油彩,为了能让人同情,我用一小条肉色的橡皮膏,做出一个能惟妙惟肖的伤疤,把嘴唇一边向上扭卷起来,戴上一头红头发,配上适当的衣服,就在市商业区的一个地方,表面上是卖火柴的小贩,实际上是个乞丐。这样干了7个小时,晚上回到家中一清点,我为收获26个先令4个便士而感到吃惊。   “我写完这几篇报道,也忘记了这回事。可后来又出现了别的事,有一天,我给一位朋友做担保在票据上签了字,谁知后来法庭要求我赔偿25镑,我因拿不出这么多钱,急得没办法。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我想起了那件事。我请求债主宽限半个月让我去凑钱,又去央求雇主请几天假。而后,我重又把自己装扮起来,到城里当乞丐。我乞讨了10天就把钱凑齐了,还清了这笔债。   “哦,这么一来,你们可以想到,当我知道:只要我在自己的脸上抹上些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静静地坐着,一天之内,就能挣两英镑,而我辛辛苦苦工作一周也只能挣这么多,我一旦这样想,再让我回去,是多么不容易。是要自尊心还是要钱,我思想斗争了很久。最后是金钱占了上风,我辞去了记者的工作,日复一日地坐在我第一次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我凭着一副吓人的面容引起人们的同情心,铜板儿塞满了我的口袋。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秘密,那就是天鹅闸巷那家下等烟馆的老板,因为我在那儿睡觉。我每天白天便是一个肮脏的乞丐,到了晚上,我变成了一个衣冠楚楚的浪荡公子。这个印度阿三会替我严守机密,他收了我高价房租。   “不久,我攒了大笔的钱财。我不是说大话,任何在伦敦街道上的乞丐,一年之内都能挣到700英镑(这还够不上我的平均收入),但由于我善于化妆和巧于应答,我成了城里为人所赏识的人物,整天都有各种各样的银币流水般地进入我的囊中,我运气不好时也能乞讨两英镑。   “我的野心随着财富越多越来越大,我在郊区买了所房子,后来结婚成家。没有一个人怀疑我的真正的职业。我的老婆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她却一点不清楚我在城市里到底干些什么事。”   “上周一,就是出事那天,我刚结束一天的营生,正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我不经意地往窗外一瞧,没有料到,我的老婆正站在街心,并且,她瞧见了我,这让我心里很害怕她知道真相,我大叫一声,赶忙用手臂挡住自己的脸,跳离了窗口,去找我的老朋友——那个烟馆老板印度阿三,求他把上楼的人堵在门口。我听到我老婆同印度阿三的吵闹声,我清楚她不能很快地冲上楼。我极快地脱下刚换上的衣服,以最快的速度穿上那身乞丐服,又涂上油彩,戴上假发,我变成了休·卜恩。我相信,我老婆也认不出我高妙的化妆。但是,我很快想到这屋子或许会搜查。那样,我的秘密就会让那些衣服揭破。我赶紧打开窗户,由于用力过猛,我早上在家里割破的创口又被碰破了。我从一个皮袋里掏出大把的铜钱往上衣口袋里塞(平时我要来的钱都放在那个皮袋里)。我抓起那件沉甸甸的塞满铜板的上衣,把它扔出窗外。泰晤士河的河水很快把它淹没了。我正要把其他衣服扔下去,这时一些警察转眼间冲了上来。   “不多一会,我感觉出,没有人认出我是纳维尔·圣克莱尔先生,这让我感到有些许安慰。接着他们把我当成谋害纳维尔·圣克莱尔的嫌疑犯拘捕起来。   “我还有什么别的地方向你们说明吗?我当时就决定长期保持这副化妆的样子。正因为这,我心甘情愿地脏下去,我知道我老婆肯定很焦急,我就趁警察不在意的时候,摘下戒指,交给那个印度阿三,急匆匆写了几行字,劝我老婆不用为我担心,一切都会和过去一样。”   “你的信她昨天才收到。”福尔摩斯说。   “我的天!我真不知道这一周她怎么过的!”   “那个印度阿三,警察一直在监视他,布莱斯特·里特警官说,“我知道,他很难把那封信寄出去。可能他把那封信托付给一个当海员的顾客,那家伙差点把这事给忘了。”   “事情就是这样的,”福尔摩斯说,点点头表示同意,“我认为就是这么一回事。可是你从来没有因为行乞而被控告过吗?”   “有过多次了,但是,一点罚款又算得了什么。”   “不过以后你不要再当乞丐了,”布莱斯特警官说,“若是要警察局对这事不传出去,那么,首先得让休·卜恩从此消失了。”   “我为此会做最郑重的发誓。”   “若是这样,我想对于这件事就不要追究下去了。可是,你若是再去乞讨,我们就会把这件事全盘说出。福尔摩斯先生,我非常感谢你帮助我们澄清了这个案件。但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得出是这么回事呢?”   “这样的,”福尔摩斯说,“我是靠坐在五个枕头上,抽完一盎斯板烟才想出来的。哎呀,华生,我们得乘车赶回贝克街,我还没来得及吃早饭呢。”   蓝宝石案   圣诞节后的第二天,我去拜访老朋友福尔摩斯并祝他节日快乐。我到的时候,他穿着件紫色睡衣懒洋洋地半躺在沙发上,右边放着烟斗,前面一大堆刚读完的各种晨报,沙发旁边的木椅椅背的拐角上挂着顶又脏又破根本没法戴了的硬毡帽,椅子上的那把放大镜和一把镊子表明是为了方便检查才把帽子这么挂着。   “你正忙呀?”我说,“没打扰你吧?”   “没有。我很高兴有位朋友来和我聊聊检查的结果。尽管事情很小,”他指了指那顶旧毡帽,“但与它相关的一些问题并不枯燥无味,甚至还能给我们一些教益呢。”   当时已经下霜了,窗子上结着一层厚厚的霜花,挺冷的。我靠壁炉坐下,把手伸到烧得很旺的炉火跟前取暖。“我猜呀,”我说道,“尽管这顶帽子看起来没什么,可它肯定关联到什么生死攸关的事——它是能帮你解开某个谜团、帮你逮住罪犯的线索。”   “不,不关系到犯罪,”福尔摩斯笑着说,“只不过是件怪怪的小事而已。四百多万人挤在就那么几万平方英里的地方,互相撞一下是很平常的事,在那些尔虞我诈、你争我抢的人们中,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很正常,而其中很多小事情看起来稀奇古怪,但不一定就是犯罪。我们有过类似的经历了。”   “是的,”我说,“我新近记录的六个案件中就有三个算不上犯罪。”   “确实如此。你让我想起了安娜·阿德勒相片事件,玛丽·萨瑟兰小姐的离奇经历以及那个歪唇男人的冒险故事。我肯定,现在这件小事也算不上法律范畴内的犯罪。彼得森你认识吧?在警察局门口值班的那个。”   “认识。”   “这帽子是他拿来的。”   “帽子是他的吗?”   “不,这帽子不知是谁的,他是捡来的。你别只把它当破帽子看,把它当作一道智力题吧。我先给你说说它的来历。事情是这样的:圣诞节凌晨四点,彼得森从一个小宴会出来,正沿拖腾汉姆法院路回家。你是知道彼得森的,他为人很老实。借着煤气街灯的灯光,他看见有个背着一只白鹅的高个子男人一踉一跄地走着。走到古基街拐弯的地方,高个子突然和几个流氓打起来了。一个流氓把他的帽子打落在地。为了自卫,他操起棍子四下挥舞着。结果棍子碰到了身后商店的橱窗,把玻璃打碎了。彼得森冲上去想帮这个高个子一把,结果那人因为打破了玻璃惊慌不已,一看见有个穿警服的人冲过来了,扔下东西拔腿就跑,很快就跑到法院路后面那条弯弯曲曲的小巷里头不见了。那些小流氓看见彼得森后也溜了。这样一来,现场只剩下他和两样东西,一顶破毡帽和一只上等的圣诞大肥鹅。”   “他肯定物归原主了吧?”   “老兄,问题就出在这。这只鹅的一只脚上拴着张小卡片,上头写着“至贝克夫人’;帽子里头也有姓名的缩写‘H·B·’。可在这座城里面,姓贝克的成千上万,叫亨利的也成千上万,要把东西还给失主可真难哪!”   “那彼得森怎么办?”   “他知道我即使是芝麻大的事情也是有兴趣的,所以他当天一大早就把鹅和帽拿到我这儿来了。我们把鹅留到了今天,尽管天冷,但为了别让它坏掉还是吃了的好。所以彼得森拿走了鹅,而我把那位丢了圣诞美味、尚不知来历的先生的帽子给留下了。”   “他没登遗失启事?”   “没有。”   “那你现在有线索了吗?”   “只能凭帽子推测了。”   “就凭这顶帽子?”   “对。”   “你开玩笑吧!凭这顶破帽子你能推测出什么?”   “给你放大镜,你是知道我的方法的,看你能从这顶帽子推测出它主人的个性不?”   我拿起帽子仔细打量,但一无所获。这是一顶普通的黑色圆毡帽,又硬又脏,变了色的红色丝质衬里上没印厂商的牌号,却草草地写着人名的缩写字母H·B·,帽沿上虽然有用来系松紧带的洞洞,但松紧带却没看见。最滑稽的是,几个补丁上面涂了墨水作掩饰。总之,这是顶很破的帽子,积了一层厚灰的帽子。   “我看不出什么东西。”我把帽子递给福尔摩斯。   “不,华生,你全看见了。只是你推测不出什么,你应该大胆地提出自己的看法。”   “还是请你来告诉我,你推论出了什么吧。”   他拿起帽子,用他独特的眼光盯着。“ 这帽子能给予的启示可能是少了点。”他说,“但有几点是很明显的,另外几点也很有可能。我一眼就能看出帽子的主人很有学问。尽管他现在景况不好,但三年前他的生活还是很富裕的。这人以前很有眼光,如今不行了。他家道中落,精神也振作不起了,似乎是因为某种不良的影响,或者养成了酗酒的恶习。这说明他妻子不再爱他了。”   “行了,亲爱的福尔摩斯!”   “可不管怎样,他还是有点自尊心。”他装作没听见我的抗议,“他是个深居简出的中年人,过着隐居生活,很少运动,灰白的头发洗过不久并且打了点柠檬油。这些都能从帽子上很明显地看出来,再补充一点,他家里肯定没装煤气灯。”   “你开玩笑吧,福尔摩斯。”   “决不是开玩笑。我都告诉你推断结果了,难道推断过程你还不清楚吗?”   “我知道我很迟钝,老实说,我实在跟不上你的思路。比如吧,你是怎么推断这个人很有学问的?”   福尔摩斯把帽子扣到自己脑袋上,帽子正好把他的前额给罩住:“这是个脑容量的问题。这么大的脑袋里面准装了不少东西。”   “那他的家道中落又怎么解释呢?”   “这帽子是三年前买的,这种帽檐平、帽边卷的帽子当时很流行,而且它质地一流。瞧瞧这丝带和华贵的衬里!这人三年前能买得起这么贵的帽子,此后竟然没买过别的帽子了,当然是家道中落了。”   “好啦,这点我知道了。你说的这人‘有远见’,‘精神振作不起’又是怎么看出来的?”   “看这里,这表明他有远见。”福尔摩斯笑着指着钉松紧带用的小圆盘上,“这帽子本来没有这东西,是他怕帽子被风吹走,自己加上去的,这说明他有一定的远见,可松紧带掉了之后,他换都没换,这说明他今不如昔,心灰意冷。而他把墨水涂到补丁上,说明他还有一点自尊心。”   “说得倒也有理。”   “至于别的——中年人,头发灰白,刚洗不久,打了柠檬油之类的,全是由仔细检查帽子的衬里后发现的。用放大镜可以看到许多刚剪下的发屑,它们有点柠檬油的味道。还可以看到,帽子上的灰尘不是街上夹有沙粒的尘土,而是房里那种绒毛似的灰尘,这表明帽子大部分时间是在墙上挂着的。帽子衬里上的湿印子表明他曾大量出汗,说明他以前很少运动。”   “那他妻子——你说她不爱他了,怎么解释?”   “这帽子不知有多久没刷了。假如哪天我看见你时,亲爱的华生,你帽子上积了好多灰尘,而你太太竟让你这么戴着出来,恐怕你是不幸失去了她的爱了。”   “说不定他是个单身汉呢。”   “不可能。因为那天晚上他正准备把那只鹅带回家给妻子,以表示爱意。你难道忘了系在鹅脚的那张卡片?”   “所有的问题你都解决了,但你到底凭什么说他家没安煤气灯呢?”   “一两滴蜡烛油可能是偶尔沾上的,但我至少发现了五滴,显然他是经常接触蜡烛的。也许他经常一手拿蜡烛一手拿帽子上楼什么的,总之他的帽子在有煤气灯的情况下不会沾这么多蜡烛油。满意了吧?”   “嗯,思维够巧妙的。”我笑了起来,“可你说这算不上犯罪,只不过是丢了一只鹅而已,你这样说是不是有点武断?”   福尔摩斯刚要回答,门猛然被推开了,那个站岗的彼得森满脸通红、惊慌失措地冲了进来。   “那只鹅,福尔摩斯先生!”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鹅?怎么了?是不是它复活了,从窗口飞走了?”福尔摩斯转过身看着那张很激动的脸说。   “先生,你看我太太在鹅肚子里发现了什么?”他把手掌摊开,掌心上一颗比黄豆稍小、闪闪发光的蓝宝石光芒四射,电光一样在他黝黑的掌心闪烁。   福尔摩斯打了个呼哨站了起来。“天哪!彼得森!”他说,“这可是件珍品啊,我想你一定知道这是什么吧?”   “是钻石吧,先生?那种切玻璃就象切泥的宝石。”   “不单是宝石,而且是——”   “是莫夫伯爵夫人的那颗蓝宝石!”我惊叫着。   “就是它。最近的《泰晤士报》每天都有这颗宝石的一些故事,看得我连它的形状和重量都了如指掌了。这是颗举世无双的宝石,它的价值不好估量,但作为悬赏的一个英镑肯定还不及它实际价值的二十分之一多。”   “一千英镑!老天!”彼得森跌坐在椅子上,眼睛瞪得大大的。   “那不过是赏钱而已。我想,只要能找回这颗宝石,伯爵夫人把一半家产送给找到宝石的人都愿意。”   “如果我没记错,”我说,“这宝石是在世界宾馆丢失的。”   “ 是的,而且是在12日22日,也就是五天前。一个叫约翰·霍纳的管道工被起诉,说他从伯爵夫人的珠宝箱里偷走了这颗宝石。因为有人作证,这个案子很快就到法庭审理了。我想,我应该有关于这事的报道。”他在那堆报纸中翻找着,最后终于找到一张,把它压平,对折起来,他拿起念道:“世界宾馆”宝石盗窃案。约翰·霍纳,现年26岁,管道工,因本月22日盗窃莫夫伯爵夫人一贵重蓝宝石而被起诉。宾馆领班詹姆斯·赖德证明说,案发当天,他曾带约翰·霍纳到楼上莫夫伯爵夫人的化妆室去焊接有些松动的壁炉栅栏。他再次进入化妆室时,他发现霍纳已经离开,而梳妆台已被撬开,台上有一个空空的摩洛哥首饰盒。他后来才知道伯爵夫人的宝石一直是放在里头的。赖德立刻报了案,霍纳当晚被捕,但未发现其身上和家中藏有宝石。伯爵夫人的女仆凯瑟琳证明她曾听到赖德发现梳妆台被撬时发出的惊叫,并说她跑进房间,看见的现场和证人说的一样。警察局二队巡官布拉兹特里特证明说,霍纳归案前拒捕过,并竭力申辩自己是无辜的。但有人指证他有偷窃前科,因而情况对该犯极为不利。地方法官为谨慎行事,已将此案交巡回审判庭处理。霍纳在审理过程中紧张异常,宣布判决时昏了过去,最后被抬出法庭。“哼,警察局和法院就提供了这点情况,”福尔摩斯把报纸甩到一旁,若有所思地说,“那头是首饰盒失窃,这头是托腾汉姆法院路捡到的肥鹅肚里发现了宝石。我们得把连在这两头中间的事情经过给弄清楚。华生,你知道了吗,我们原先的推理突然涉及到了一个非常重大而且非常复杂的问题了。这就是那颗被盗的宝石,它是从鹅肚子里找到的,鹅是亨利·贝克先生的,也就是这顶破帽的主人的。不知他在这个案子里扮演了什么角色。我们得把这位先生找到,找他的最简单的办法莫过于在所有晚报上登一则启事了。要是这招不灵,就只好再另想办法了。   “启事上写些什么呢?”   “把笔给我,还有纸。就这么写:‘本人于古基街拐角处给拾到白鹅一只,黑毡一顶。请亨利·贝克先生于今晚六时到贝克街认领。’够简明扼要的吧。”   “是的,可他能看到吗?”   “当然。他肯定会留意报纸的,对一个穷人来说,这损失太惨重了。虽然他砸了玻璃,闯了祸,让彼得森给吓得不顾一切地跑了,但事后他肯定会为丢了那只鹅而非常懊恼。还有,报纸把他的名字登了出来,所有认识他的人都会提醒他去看报的,所以他一定能看到。彼得森,给你,你赶紧把这个启事送到报社去,一定得登在今天的晚报上。”   “哪家报社,先生?”   “嗯,《环球》、《明星报》、《蓓尔美尔报》、《圣詹姆斯报》、《新闻晚报》随便哪家都行。”   “好的。先生。那宝石呢?”   “哦,宝石先放我这儿。谢谢你了,彼得森,另外,你回来的时候买只鹅带到我这儿来,我得弄只鹅给那位先生以顶替你家正吃着的那只。”   彼得森走后,福尔摩斯拿起宝石,对着光仔细地看着,“真是举世无双啊!”他说,“它多晶莹剔透!当然,它也是罪恶的根源。每颗珍贵的宝石都是魔鬼的诱饵。多棱体的每一面都可能沾着罪恶的血腥。这颗宝石是二十年前在中国的厦门发现的,它非常的奇妙,它虽然有红宝石的一切特性,但它却不是红色,而是蓝色的。虽然问世不久,但已经沾染了不少罪恶,为了得到这颗四十克拉重的宝石,已经发生了两起谋杀案,一起毁容案,一起自杀案,另外还有几起抢劫案。谁会想到,这么一个小玩意儿竟然成了绞刑架和监狱的供应商呢!我得把它锁到保险柜里,然后给伯爵夫人写封信,告诉她宝石已经找到了。”   “你认为霍纳是清白的吗?”   “我现在还不能肯定。”   “那你是否认为别的人,比如说亨利·贝克和宝石有牵连呢?”   “我认为亨利·贝克也有可能是清白的。他没想到手里的鹅会价值连城,即使是纯金的鹅也比不上。只要我的启事有了作用,我做一个小小的测验就可以证实这一点了。”   “在那之前就什么也不做吗?”   “什么也不做。”   “既然这样,那我就忙我的活去了。不过我今晚六点会回来的,我很想看看这桩毫无头绪的事情最后是怎么了结的。”   “我很高兴你来。我晚上七点开饭,餐桌上会有只山鹬。对了,因为今天的事情,我得叫哈德森太太好好检查一下山鹬的嗉子,看里面有没有宝石一类的东西。”   我被一个病人耽误了些时间,等我回到贝克街时已经六点半了。我走上楼,看见一个高个子男人正站在门外,从扇形窗户透出来的光正好照在他头上。他身穿带有苏格兰小帽的上衣,纽扣扣得紧紧的。我到门口时,门开了,我和他一起走进了福尔摩斯的房间。   “我想您就是亨利·贝克先生吧,”福尔摩斯说着,站了起来,一副对客人表示欢迎的平易、和蔼的样子,“请坐靠壁炉的那张椅子吧,贝克先生。今晚真冷啊,我想你的血液循环在夏天会好一些。这是您的帽子吧,贝克先生?”   “是的,先生,是我的帽子。”   他身材高大、虎背熊腰;头大,脸宽,灰白的山羊胡,鼻子和脸颊微微泛红,手伸出时微微颤抖,完全和福尔摩斯的推断相符合。他扣得严严的大衣的领子竖立着,袖口露出一双细细的手腕。他谈吐谨慎,一副落魄文人的样子。   “东西我们留好几天了,”福尔摩斯说,“一开始我们还以为你会登遗失启事呢!你为什么不登启事呢?”   “我的腰包不像几年前那么满了,”我们的客人尴尬地笑了笑后说,“我以为我的鹅和帽子被那伙流氓拿走了呢,我根本没想过还能找回,所以也懒得花钱登启事。”   “原来这样。哦,对了,鹅已经被我们吃了。”   “吃了?”客人激动地坐直了身子。   “是啊,要不吃,放到这个时候,准会坏的。不过,我想餐柜上的这只也能满足您的需要吧,重量和您那只差不多,挺新鲜的。”   “能,当然能。”贝克先生长舒了一口气。   “当然,您那只鹅的羽毛、爪子和内脏等东西我们还留着,你是否要——”   那人大笑起来。“除了当我那次历险的见证,”他说,“我看它们没什么别的用处了。所以,如果您同意,先生。我只想带上餐柜上的那只肥鹅。”   福尔摩斯飞快地和我交换了一下眼色,微微耸了耸肩。   “那好吧,这是您的帽子,那是您的鹅。”他说,“顺便问一下,您的鹅是从哪儿买的?我对家禽的饲养很有兴趣,而这么肥的鹅很少吧。”   贝克先生把鹅夹在腋下,说:“我和几个人经常光顾阿尔法餐馆——博物馆附近那家。要知道,我们的白天是在博物馆度过的。今年,我们好心的店主,他叫温迪盖特,办了个俱乐部,会员每周交几个便士,到圣诞节,每人都能拿到一只鹅。我每次都按时付了钱,后来的事您都知道了。先生,我真得谢谢您。”他给我们一本正经地鞠了躬,神情滑稽自负,然后大步流星地走了。   “亨利·贝克没事了。”福尔摩斯把门关上后说,“他与这事无关。你饿了吧,华生?”   “不是很饿。”   “那我们把正规的晚饭改成吃便餐吧,然后趁热打铁,沿这条线索追踪下来。”   “行。”   那天晚上,寒风侵骨。我们穿上长大衣,围好围巾,出发了。晴朗的夜空有几颗星星冷冷地闪烁着;路上行人呼出的气凝成白雾,就好像开枪后飘散的烟雾一样。我们大踏步穿过医生住区,威姆波尔街、哈雷街、格莫街、牛津大街。十五分钟后,我们赶到了博物馆附近的阿尔法餐馆。这是在霍尔波恩街拐角的一家小酒馆。福尔摩斯推开门走了进去,向红光满面,围着白围裙的店老板要了两杯啤酒。   “您的啤酒肯定和您的鹅一样好。”他说。   “我的鹅?”店老板有些惊讶。   “是啊,半小时前亨利·贝克先生跟我说的,他是你的肥鹅俱乐部会员。”   “哦,我明白了!但是,先生,它们可不是我们的鹅。”   “是吗?那是谁的?”   “我是在科温特花园市场的一个推销员手上买来的。”   “推销员?我认识几个,请问他是谁?”   “布瑞金利基。”   “布瑞金利基?我不认识。好啦,祝您身体健康,生意兴隆。再见。”   “现在立即找布瑞金利基,”袭人的寒风中,他边扣扣子边说,“要记住,虽然我们这头仅仅是一只鹅这样的小事,但另一头却关系着一个人是否蹲五年牢的大事。只有我们证实他清白无辜了,他才有可能得到自由。当然,我们的调查也可能最终证实他确实有罪。但不管怎样,既然我们碰巧得到一条警方错过了的好线索,就得把它一查到底。朝南走,快!”我们穿过霍尔波恩街,沿因得尔街直往前走,穿过七弯八拐的贫民区后进入了科温特花园市场。市场内一个最大的摊档上方写着布瑞金利基的名字。我们进去时,看见瘦长脸、络腮胡的店老板正和伙计们收拾摊子。   “晚上好!今晚真冷啊!”   店老板点了点头,用怀疑的目光看着我们。   “看来鹅全卖完了。”福尔摩斯看了看大理石柜台后说。   “明早就可以给你五百只。”   “那太晚了。”   “哦,那家亮煤气灯的摊档上还有几只。”   “可别人是介绍我到你这儿买。”   “谁介绍的?”   “阿尔法餐馆的老板。”   “哦,他呀,我给他送过两打。”   “很肥的两打。告诉我,你是从哪儿进的货?”   这句话一下子惹恼了店主。   “得了吧,先生,”他脖子一歪,双手叉腰,“直说吧,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已经直说了,我不过想问一下,你卖给阿尔法餐馆的那些鹅是从哪儿进的货?”   “就问这个吗?我就不告诉你,怎样?”   “不怎样,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为这种小事发这么大的火?”   “发火?你要像我一样被人纠缠着,你也会发火的。我买鹅是我自己的事,凭什么别人老来问?!一会儿是‘那些鹅在哪儿?’啦,一会儿又‘你卖给谁了?’啦,一会儿又是‘要以怎样的代价才能换回这些鹅?’这么唠唠叨叨地问个不停,好像世界上没别的鹅了。”   “对不起,我和问这些话的人毫不相干,”福尔摩斯一点都不生气,“既然你不肯说,那我也不问了。不过我还是坚持我的看法,我赌5英镑,赌我吃的那只鹅是在农村养的。”   “嘿嘿,你输定了。那是城里养大的鹅。”店老板说。   “不可能的。”   “我说是就是。”   “我不信。”   “别以为你对家禽比我在行。我还是伙计的时候就和家禽打交道了。老实告诉你,卖给阿尔法的那些鹅,全是在城里养大的。”   “我还是不信。”   “你真要打赌?”   “我想从你这弄点钱,我相信我是对的。我情愿赌一个金镑,好好教训你一下,以后别那么固执。”   店老板笑了,“比尔,给我把帐本拿来。”他喊道。   小伙计把一个薄薄的小帐本和一个大大的、封皮全是油迹的大帐本拿来了,翻开后摆在油灯下面。   “好啦,固执的先生,”店老板说,“我赢定你了。看见小帐本了吗?”   “怎么了?”   “这是我的进货清单。看见了吗?喏,这一页记的全是乡下人,名字后面的数字是它们记在总帐上的序号。再看看另外这页,看见红墨水写的字吗? 这是我在城里的供应商名单。你给我念念第三个名字。”   “欧可夏特太太,普里克斯敦路117号——249。”福尔摩斯念道。   “好啦,现在到总帐后查相应的那一页吧。”   “福尔摩斯翻到了相应的那一页,“在这儿,欧可夏特太太,普里克斯敦路117号,家禽供应商。”   “再看最后一项记的是什么?”   “12月22日,24只鹅,每只7先令6便士。”   “好了,那下面一行呢?”   “转卖给阿尔法的温迪盖特,每只12先令。”   “你现在信了吗?”   福尔摩斯很气恼地掏出一个金镑往柜台上一扔后,转身就走。没走多远,他在路灯灯柱下停了下来,以他独有的方式无声地笑着。   “你以后要是遇到不肯把事情真相告诉你的人,就和他打个赌,他准会把你想知道的东西泄露出来的。”他说,“我敢说,刚才我给他一百镑,他也不一定会把这么完整的信息给我。华生,我想我们的调查接近尾声了。我们是连夜赶到欧可夏特太太那里去呢,还是明天再去?从店老板刚才所说的话来看,显然,除了我们,还有人对这件事很着急,我该——”   从我们刚离开的那个摊子传来的一阵吵闹声把福尔摩斯的话打断了。我们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贼眉鼠眼的男人在昏黄色的吊灯灯光里站着;而那个店老板在柜台口堵着,气势汹汹地向那个缩头缩脑的男人举起拳头。   “你和你的鹅让我烦透了!”他大声吼道,“你见鬼去吧!要再胡说八道,我就把狗放出来!你把欧可夏特太太找来吧,我跟她说!我的鹅是她卖给我的,跟你有什么关系!”   “但是,其中有一只是我的。”那小矮个男人快要哭了。   “那你找欧可夏特太太要去!”   “可她让我来找你。”   “那好,干脆找国王要去吧,我才不管呢!我受够了。你滚!”他猛地冲了出来,矮个男人拔腿就跑。   “哈!我们不用去普里克斯敦了。”他压低声音对我说,“来吧,看我们能不能从这家伙身上得到什么。”我们穿过那些看热闹的人,福尔摩斯追上那个人了,拍了一下那人的肩膀,那人立刻转过身来,我借着煤气灯看见他的脸一下子白了。   “你是谁?你想干嘛?”他声音一颤一颤地问。   “对不起,”福尔摩斯温和地说,“我听到你和那个老板的话了。我想我能帮你。”   “你?你是谁?你怎么能知道是什么事?”   “我叫歇洛克·福尔摩斯。我的职业是了解别人所了解不到的事。”   “可你不会知道这件事吧?”   “请原谅,我什么都知道。你在找布瑞金利基从普里斯敦路的欧可夏特太太那买的鹅;他把它们转卖给了阿尔法餐馆的温迪盖特老板,温迪盖特又把鹅给了俱乐部,最后会员亨利·贝克先生得到了其中一只。”   “哎呀,先生,您就是我要找的人。”矮个男人伸出颤抖着的双手喊道,“我简直无法跟你们解释这事对我的重要性。”   福尔摩斯拦了一辆正好路过的四轮马车。“既然如此,与其在这么冷的街上谈话,不如找个舒适的地方去谈。”福尔摩斯说,“但在动身前,我想问一下先生您尊姓大名?”   那个人瞥了我们一眼后,有些犹豫地说:“我叫约翰·罗宾逊。”   “不,不是,我想知道你的真实姓名。”福尔摩斯平和地说,“办事可不能用化名。”   矮个男人的脸腾地红了:“我,我叫詹姆斯·赖德。”   “这就对了。世界宾馆的领班,上车吧,很快你就可以知道事情的一切了。”   矮个男人轮番打量着我们,眼神中半是害怕,半是希望。最后,他还是和我们上了马车,虽然我们一路沉默,但从矮个男人粗重的呼吸、时而紧握又时而松开的手可以看出,他紧张极了。半小时不到,我们就到了贝克街的公寓。   “到了!”福尔摩斯打开门高兴地说,“这炉火真好。赖德先生,你好像很冷。来,坐到这张围椅上来,我换上拖鞋就来处理你的事。现在,好啦,你是想知道那些鹅的下落吧?”   “是的,先生。”   “或许我该说你那只鹅。我想你只是对其中一只感兴趣,尾巴上有一条黑斑的那只吧?”   “哦,先生,您能把它的下落告诉我吗?”赖德激动地喊了起来。   “它到我这儿来了。”   “这儿?”   “是的,它真是一只了不起的鹅。你对它那么关心,我毫不奇怪。它死后还下了个蛋——天底下最漂亮、最贵重的蓝色小蛋。我把它藏起来了。”   福尔摩斯打开保险柜,把蓝宝石拿了出来,宝石寒光四射,晶莹若星。赖德右手扶着壁炉角战战兢兢地站起来,惊愕的脸拉得老长,他不知道该放弃还是该声明宝石属于他。   “这场戏该收场了,赖德。”福尔摩斯说,“站稳点,别掉到火炉里去。华生,你扶他坐下吧,然后给他一点白兰地,看来他还不是猖狂之徒。行了,现在看起来有点活人样了。老天,他真瘦小啊!”   赖德喝了点白兰地后,脸上有了些血色。他坐了下来,惶恐不安地盯着福尔摩斯。   “现在我几乎了解了这个案子的全过程,也掌握了可能用得着的一切证据,所以我们其实不需要你说什么。不过,为了使这个案子更完整,我还得问你一两个问题。赖德,你以前就听说过伯爵夫人的这颗蓝宝石吧?”   “凯瑟琳·库萨克告诉我的。”他大声说。   “哦,是夫人的女仆。就像它以前引诱过好多比你还要好的人那样,它对你也很有诱惑力,可你怎么不用高明点的方法呢?赖德,我想你天生就是个狡猾的坏蛋。你知道那个叫霍纳的管道工以前犯过类似案件,所以人们很容易怀疑是他。你和你的同谋在伯爵夫人的房间做了点手脚,然后想法把霍纳叫到房间来;等他一走,你就撬开首饰盒,然后贼喊捉贼,使那个倒霉的家伙被捕了。而你——”   赖德扑通跪到地上,一把抱住福尔摩斯的双脚。“看在上帝的份上,你饶过我吧!”他尖声喊道,“我还有老父老母,他们会很伤心的。我以前从没干过坏事,今后也决不会再犯了!我发誓,我以圣经的名义发誓。千万别起诉我,看在基督的份上,千万别这样!”   “坐回去!”福尔摩斯喝斥道,“现在你知道求饶了,你有没有想过那个倒霉的霍纳?他很冤枉地被送上了被告席!”   “我会逃走的,福尔摩斯先生。只要我离开这个国家,先生,对霍纳的起诉自然就撤销了。”   “哼!这个问题我们等下再谈。现在你先向我们交代你的罪行。宝石怎么进了鹅肚?鹅又怎么弄到市场上了?从实招来或许还有活命的希望。”   赖德使劲舔着干裂的嘴唇。“我一定老实交代,先生,”他说,“霍纳被捕以后,我想得马上带上宝石逃跑,因为警察随时可能搜查我的房间。宾馆里没什么可藏东西的地方,所以我假装出去办事,去了趟我姐姐家。她家在普里克斯敦路,她丈夫叫欧可夏特,以饲养家禽为生。一路上,我觉得警察或侦探无处不在。尽管那天晚上很冷,可我赶到普里克斯敦路时,已经满头大汗了。姐姐问我为什么脸色这么苍白,是不是出事了,我说宾馆里发生了盗窃案,弄得我心神不宁。然后我抽着烟斗走到后院,盘算着怎么办才好。   “我以前有个叫莫兹力的朋友,在基尔本,他后来变坏了,最近从本顿维尔监狱放出来。有一天他碰到我,和我谈起了如何偷盗和销赃。他干了一两件坏事,被我抓住了把柄,所以我相信他不会出卖我。于是我决定找到他,让他做我的同谋。他肯定会帮我把宝石变成现金的。可是怎样才能平安抵达他那里呢?我想起到姐姐家来的路上是如何的害怕,我随时都会被警察拦住,搜查,而蓝宝石就放在我的马甲口袋里。我靠着院墙这样想的时候,那些鹅在我脚边走来走去,突然,我有办法了,我想只有这样才能逃避最精明的警察或者侦探。   “早在几周前,我姐就跟我说过,圣诞节我可以从她养的鹅里任选一只作礼物。我知道她说话算数,于是决定立即挑一只出来,好把这宝石藏在它肚子里带到基尔本去。院里有个小棚,我把其中一只鹅赶到棚里,抓住了,撬开嘴后,用手把宝石尽可能深地塞进它的喉咙。那只鹅使劲一吞,把宝石吞了下去。我摸了摸,感到宝石顺着它的食道滑到了嗉子里。那只鹅翅膀扑楞扑楞地挣扎起来,我姐姐听到后赶紧跑了出来。就在我转过身和我姐说话的刹那,那畜生竟挣脱了我的手,跑回鹅群中间去了。   “‘你抓鹅干什么,杰姆?’她问。   “‘你不是说要送一只给我作圣诞礼物吗?’我说,‘我在摸哪只最肥的呢。’   “‘哦,’她说,‘我们已替你选好另外关起来了——我们叫它杰姆的鹅——是只大白鹅。我总共喂了26只,一只给你,一只自己吃,剩下24只拿去卖。’   “‘谢谢你,麦琪。’我说,‘假如你不介意,我就要我刚才抓的那只。’   “‘我们给你留的比你刚抓的那只重3磅多呢!’她说,‘是专门养肥了送你的。’   “‘没关系,我还是拿我自己挑的那只好些。’   “‘随你,’她有点不高兴了,‘你挑中哪只了?’   “‘那只尾巴上有条黑纹的,就是正中间那只。’   “‘行,杀了再拿吧。’   “嗯,我按她的吩咐把鹅宰了,然后把它带到基尔本。我把所有事情跟莫兹力说了,谈这事找他可真是找对了。他听了就大笑起来,直到呛住了才打住。我们拿刀把鹅剖开后,我的心一下子就凉了:宝石根本就不在里面,连影子都没有!我这才意识到出了多大的差错。我急忙跑回我姐家的后院,可那里连一只鹅都没有了!   “‘那些鹅呢,麦琪?’我问她。   “‘卖给经销商了,杰姆。’   “‘哪家经销商?’   “‘布瑞金利基,科温特花园市场的那家。’   “‘那里头有没有一只尾巴上有条黑斑的鹅?’我问,‘和我挑的那只一样的?’   “‘有。那两只带黑斑的鹅,我从来就分不清楚。’   “我一听马上明白了,连忙跑到那个布瑞金利基那里。可他把那些鹅也给卖了,而且死活不告诉我到底卖到哪里去了。您今晚都听到了,他一直这么对我。我姐以为我疯了,我有时候自己也这么认为。现在,现在,我因为这只不过碰了碰的财富就把人格卖了,烙上了窃贼的印记。上帝帮帮我吧!帮帮我!”他双手捂脸,哭得涕泪直流。   好长一段时间里,我只听到赖德的抽泣声和福尔摩斯的手指有节奏地敲打桌子的声音。后来,福尔摩斯猛地站起来,把房门一把推开。   “你给我滚!”他说。   “滚?先生!哦,上帝保佑您!”   “少啰嗦,快滚!”   赖德不敢再说什么,一阵急促的“通通通”的脚步声在楼梯上响过后,大门接着“嘭”地响了一下,然后马路上传来清楚的奔跑声。   “华生,”福尔摩斯拿起了他的陶瓷烟斗,“毕竟警方没请我帮忙了解案情。当然,如果霍纳有危险,就另当别论了。可这个家伙不会出庭作证了,到时,案子就会不了了之。我想,我隐瞒事实可能也是犯罪,但我也可能拯救了一个灵魂。这家伙不会再干坏事了,这次把他吓坏了。把他送进监狱的话,那他下半辈子就得以罪犯的面目出现,更何况现在正是宽恕的时节。机遇把这么一个离奇的事件交给我们,解决了就算了吧。”   绝顶聪明的杀手   布莱克博士在自己家中被人开枪打死。独自住在郊外的布莱克博士的尸体是在第二天早上被帮工玛琪发现的。尸体倒在书房正中央,胸前中了一枪。屋内带着灯罩的电灯从天花板垂下,布莱克博士穿着礼服,倒在灯下。在博士身旁有一只被打碎的灯泡。   窗户关着,挂着厚厚的窗帘。在窗帘和玻璃上有一个弹孔,死亡时间推定为昨晚9点左右。探长奎恩和助手默尼奉命赶到。当地治安队长把情况作了简略介绍:“犯人是从院子对面的杂树林里开枪的,距离约40米,一枪命中,枪法的确不错。根据这点,不久就可找出犯人。”   奎恩探长仔细地检查了一遍现场,提出疑问:“黑色窗帘的布料很厚,即使屋内开着灯,室内的人影也映不到外面去,而且,布莱克博士是在电灯下方被击中的,他的影子更不会映到窗上。那么,犯人究竟怎么瞄准射击的呢?难道是偶然被打中的吗?”   奎恩探长的疑问,治安队长无法解答,只得答应天黑时做一下试验。这时,奎恩看见了博士身旁的碎灯泡,找了支电笔试了一下灯座,发现灯座有电。   天黑的时候,经过试验,证实了奎恩的疑问。“从窗帘缝隙处,只能知道室内是否开灯,然而,罪犯只一枪便命中了他,的确是个神枪手。”治安队长感到有些奇怪。   “已大致知道犯人是谁了吗?”奎恩探长单刀直入地问。   “有两名重大嫌疑犯,是布莱克博士的两个侄子,加森和尼克。博士现在是独身,又没留遗嘱,遗产将由他们两人各自继承一半。博士有相当大一笔遗产。”   治安队长找来了加森和尼克。由于没有确凿证据,无法定案。实际上,案发的当晚,两人在叔父家共进晚餐。之后,3人在书房隔壁的起居室里谈话。据说8点30分的时候,加森和尼克回家去了,帮工已于7点30分先走。此间,两个侄儿分别都进去过书房一次。先是加森在闲谈中,博士的烟抽完了,他进书房去取。临走之前,尼克从书房里借了书后回去的。其间,布莱克博士一次也没进过书房。这些,刚才加森和尼克都作了证词,而且布莱克博士一直把他们送到门口,然后关上门。不料进入书房后被射杀。第二天早上案发时,他家门还紧关着,并没有人破门而入的迹象。   再说,两个侄儿住在各自的公寓里。据他们说,在叔父家门前告别后,一个向南,一个往北各自回去了。奎恩探长想到这里,闭目沉思着。片刻后,奎恩突然睁开眼睛,对治安队长说:“白天在现场时,灯罩灯座是有电的,而在博士身旁有一只被打碎的灯泡。”   “是的。”   “那我知道谁是凶手了。   治安队长问道:“是加森,还是尼克?”   奎恩探长用肯定地语气说道:“是尼克。”   “为什么?”   “尼克在回家前最后一个进入书房,这便是证据。”“嗯?”治安队长糊涂了,“奎恩探长,只凭此似乎还不能证明什么。”   奎恩微微一笑,说道:“尼克从书房出来时,事先摘下电灯泡。侄儿们走后,布莱克博士进入书房,按下墙上的开关,发现电灯不亮,一看是灯泡没了,他便去更换灯泡,或许是嫌麻烦,他没有关开关。这样,在灯泡接触灯座的一刹那,灯泡亮了,而博士恰好站在灯泡正下方,所以,从书房的窗户看到电灯亮的瞬间,布莱克博士肯定会站在电灯的正下方,即使窗上没有映出影子,罪犯也能瞄准射击,试想,有什么人会如此精确地知道电灯的位置呢,恐怕只有它的主人和他的侄子们吧!”   “而博士被击中倒下后,灯泡自然从手中丢了下来,所以会摔碎在博士身旁……”治安队长似乎还沉浸在对当时情景的想象中。   “没错,”奎恩探长点了点头,站起身来说道,“好吧!让我们去捉尼克去吧!”